回顶部
广东韶关市翁源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3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韶关市翁源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38人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切实解决我县教师缺编,经县教育工委研究,决定在翁源县外公开选聘在职在编教师38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本次选聘范围为翁源县外的在职在编教师。

  二、选聘名额及岗位

  选聘名额为38名,具体选聘岗位详见《翁源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年龄、学历要求:

  原则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6月28日以后出生),有高级职称或创新教学方式人员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6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资格条件:选聘对象除符合岗位要求的条件(详见附件1)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

  4.2017-2018、2018-2019、2019-2020学年度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说明:女性因正常休产假当年不定等次的除外)。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①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

  ②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司法机关侦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

  ③参加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或服务期未满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⑤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不得参加选聘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专业技能考试的方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12日。

  2.报名地点:翁源县教育局人事股

  3.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本人提交以下材料:

  ①《翁源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

  ②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经审核后退回原件);

  ③加盖公章的纳编文件复印件或当地编制部门的事业单位在编证明;

  ④所任教学校出具并由当地教育局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2017-2018、2018-2019、2019-2020学年度《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一份(需签署有与原件相符意见及单位公章);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

  ⑦2021年翁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所有填报和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

  4.资格审查和发放准考证。报名现场对报考人员的岗位条件、学历层次等内容进行初步审核,初步审核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准考证作为参加考试和体检的凭证。报名资料不齐全的或非本人亲临现场报名者,不予报名。

  5.根据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所有报考者必须主动如实填报健康码信息和活动轨迹(近14天),现场报名、考试、体检时,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绿码或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报告,同时自觉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健康码或核酸检测报告查验。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违背承诺者将记录在案,且3年内不得参加本县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根据用人需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21版)》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进行专业设置。

  (三)考试办法:面试

  时间:2021年7月13日。

  地点:龙仙中学。

  面试内容:专业技能测试 (说课)。

  考试相关要求: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身份证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抽签、候考,未按时到达考试地点或擅自离开考场者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进行体检。体检在指定的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执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翁源县教育局组织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廉洁自律、计划生育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三)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翁源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wengyuan.gov.cn/xwzx/ggtg/index.html)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以实名形式提出,不接受匿名投诉。

  七、办理聘用手续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从接到通知起三个月内办好相关手续,超过期限的按弃权处理。聘用手续办完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2.所选聘教师先聘任在初级岗位,工作满一年后,待中级或中级以上岗位有空岗时,再进行相应的职务聘任。

  3.录用后应在翁源教育系统服务不少于5年。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广东省及韶关市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具体有关规定在补充公告说明)做好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

  本公告由翁源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1-2873961

  监督电话:0751-2860879

  附件1:翁源县2021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翁源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doc  

翁源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