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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黑河五大连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17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黑河五大连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招聘173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提高人员素质,优化事业单位人员队伍结构,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五大连池市引进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五人领字〔2021〕1号),结合五大连池市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计55家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73人(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五大连池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质、年龄、户籍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道德品行败坏,有流氓、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

  2.被开除公职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的或有报考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报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戒护大队岗位(岗位代码0009、0010)的考生,同时须增加以下条件:

  1.报考人员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2.报考人员及家庭成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考: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本条中所称家庭成员,是指本人的配偶、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子女、未婚兄弟姐妹。

  (六)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回避情形的岗位。《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聘用到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组织实施单位或部门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五大连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均通过五大连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至7月19日,报名网址:https://wdlc2021.ibaoming.net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7月15日9:00至7月19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 ,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报名方法和注意事项可在该网站查询)。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填报信息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信息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考生报名缴费确认,依据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90元(每人每科45元,共两科),面试不收费。报考人员在2021年7月15日9:00 至7月2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缴费,在网上成功支付报名费用后即视为报名程序结束。逾期不再受理缴费事宜。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审核

  符合黑政发〔2009〕30号、黑政办发〔2013〕42号及黑政办明传〔2020〕13号文件要求享受政策加分的报名人员要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审核。项目生、退役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岗位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另加2分的政策。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年龄放宽到45周岁,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享受三年内报考乡(镇)、县(市、区)事业单位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的政策。计算时限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5日(含当日)。

  (1)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包含由我省项目生主管部门招募派遣到省内外参加西部计划志愿服务的人员。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

  (2)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街道、社区和乡镇站所事业单位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记录、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指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或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其中高等院校新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期满后需回到原高等院校继续学习并取得毕业证。属于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的提供退出现役证书、毕业证书;

  (4)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认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原检测、病理检查、病理解剖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属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证明,所在单位推荐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程序结束后,符合政策加分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确认审核,时间拟定2021年7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关注五大连池市政府网、报名网站通知,未按时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政策加分资格。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dlc.gov.cn/和五大连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发布的通知及公告,根据疫情形势的考务要求,经五大连池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批准后,在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网络拥堵等问题错失报考和改报机会;

  (2)在本次考试中,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考生报名时须网上阅读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且应当准确、完整。报考者若存在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和材料、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行为的,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除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名后的各个环节,均在五大连池市人民政府网站和五大连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系统以《通知》或《公告》方式发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黑龙江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管理员岗位(代码0001)不设开考比例。除岗位代码为0001的岗位外,其他岗位报考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捆绑岗位只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待拟聘人员按照选岗原则选岗后,确定减少或取消的招聘单位及计划);

  (6)本公告中关于毕业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7月15日前(含当日),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在2021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招考职位要求资格证的,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含当日)通过。资格证书尚未正式下发的,须在2021年7月15日前(含当日)考试且以成绩合格通知单作为网上报名凭据;

  (7)街道、乡镇所属事业(捆绑岗位,岗位代码0048)限在五大连池市2021年底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8)留学回国人员报考时需取得国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且符合报考相应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双学位报考人员,其第二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以用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相应专业要求的岗位;

  (9)本次招聘部分岗位学历要求为专科学历及以上,且符合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但肄业、结业均不可报考。

  (10)本次招聘部分岗位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文件规定,限2019、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及2021应届高校毕业生: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19年、2020年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及2021年应届毕业生报考。

  (11)本公告中关于年龄、户籍等期限的计算截止至2021年7月15日;

  (12)招聘岗位所设专业以《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为准(详见附件2)。

  (二)考试

  1、考试方式:

  (1)黑龙江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管理员岗位(岗位代码0001)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或等于3:1的,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大于1:1小于3:1的,采取面试程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仅为1:1或小于1:1的,不进行考试,直接采取考察方式;

  (2)除黑龙江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管理员岗位(岗位代码0001)外,其他岗位考试均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3)五大连池市公安局戒护大队岗位(岗位代码:0009、0010)加试体能测试。

  2、笔试(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1年8月12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与报考时一致)参加考试,二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科目两科,每科满分为100分,共计200分。政策性加分只在笔试成绩中计算。笔试总成绩按相加之后的50%折合计算。

  (1)教育岗位:(岗位代码0029、0030、0031、0032、0033、0034)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教学职业能力》;

  (2)医疗岗位:护士岗位(岗位代码0035)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医生岗位(岗位代码0036、0037)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医学基础知识》;

  (3)除岗位代码为0029、0030、0031、0032、0033、0034、0035、0036、0037的岗位外,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结束后,考生可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1)黑龙江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管理员岗位(岗位代码0001)根据考试方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范围:若有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若无笔试环节,从其上述研究生考试方式进行。

  (2)除黑龙江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管理员岗位(岗位代码0001)外,其他岗位均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进入面试范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范围。对达不到2倍比例的岗位,则全部进入面试。考生只考单科或单科成绩为零的不能进入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派遣报到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用第二学位报考的人员还需提供第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考岗位有资质要求的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岗位需提供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医疗岗位需提供所要求的资格证或执业证,教练员岗位需提供所要求的奖项证书及官方认证材料;报考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2019届、2020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承诺书及户口、档案、组织关系证明。属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制外医务人员提供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证明,所在单位推荐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定相关证明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占总成绩的40%)

  通过现场资格确认的考生,须关注报名网站,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生凭《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与报考时一致)参加面试,二证缺一不可。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1)报考五大连池市融媒体中心播音员岗位(岗位代码:0003、0004)采取播音试镜方式,主要考察综合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形象等方面要素;

  (2)报考五大连池市博物馆讲解员岗位(岗位代码:0025、0026)采取现场讲解方式,主要考察综合能力、应变能力、语言形象等方面要素;

  (3)报考五大连池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教练员岗位(岗位代码:0027、0028)采取现场实操方式,主要考察综合能力、教学能力、岗位专业技能等方面要素;

  (4)报考教育岗位(岗位代码0029、0030、0031、0032、0033、0034)面试采取微型课方式,在限定时间进行相应岗位同步必修教材微型课(报考高中教师即用高中教材,报考学前教师的即用学前教育教材);

  (5)报考医疗岗位(岗位代码0035、0036、0037)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相应岗位所需的医学、护理专业知识以及综合技能;

  (6)除岗位代码为0003、0004、0025、0026、0027、0028、0029、0030、0031、0032、0033、0034、0035、0036、0037的岗位外,其他岗位面试均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语言形象等方面的要素情况。

  面试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

  (1)黑龙江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管理员岗位(代码0001)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方式计算:若有笔试环节,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若无笔试环节只有面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等于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除黑龙江引龙河省级自然保护区服务中心管理员岗位(代码0001)外,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体能测试

  报考五大连池市公安戒护大队岗位(岗位代码0009、0010)的人员需加试体能测试。以计划聘用人数2倍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人员,标准参照《2021年度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特殊职位的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男子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米跑,1000米跑≤4′35″,女子体能测试项目为800米跑,800米跑≤4′30″。凡不能按时参加体能测试及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三)体检

  笔试、面试、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黑龙江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缺检及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参与组成考核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将通过户籍所在地、社区、学校及工作单位采取了解、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学业成绩、业务能力、专业素养、“三龄两历一身份”等情况,在考察期间档案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转至五大连池市,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条件,均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参加考核、放弃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岗位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捆绑岗位选岗

  报考捆绑岗位的考生,考察结束后进行现场选岗。选岗原则:同岗位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未按要求到现场进行选岗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岗位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选岗及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于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报到证且档案转至五大连池市后办理聘用手续,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报到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予以解聘。

  五、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含试用期),落实事业单位编制,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在五大连池市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

  六、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七、本公告由五大连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五大连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五大连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关。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根据国家和省、市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国家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请各位考生做好应考规划并适时关注自己“龙江健康码”及“行程码“状态。

  咨询电话:0456-6329967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附件1:《五大连池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五大连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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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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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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