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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市2021年盱眙县第三批招聘教师10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淮安市2021年盱眙县第三批招聘教师102人公告

  根据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淮人社发〔2011〕52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2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21年盱眙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名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6日-2003年  7月27日期间出生)。

  3.根据中组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和省有关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面向2021年毕业生招聘。

  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4. 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含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详见《岗位表》)。除上述第3条中明确学历(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情形外,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27日17:00)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

  5. 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有关要求,其任教学科与招聘岗位学科一致。

  6. 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方可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1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4)2021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的办法进行。招聘过程中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见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yjsfzglzx.cn/。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凡符合招聘条件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021年盱眙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用A4纸打印,除手写签名外,其他内容均须打印),本人近期同底2寸免冠照片3张,于2021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盱眙县教育体育局210室报名(盱眙县都梁北路9号)。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的应聘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缴纳笔试费100元/人。完成缴费确认的考生,方视为报名成功,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不能按时提供报名所需材料的,不予报名。

  如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特殊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者除提供委托人报名材料外,须同时提供委托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岗位表》规定开考比例倍数的岗位,按比例核减相应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应聘岗位被取消的已缴费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9:00-12:00,逾期未补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报名成功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招聘信息,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成功人员于2021年8月1日下午14:30—17:00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到盱眙县教育体育局210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报名成功人员须参加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的笔试。

  1.笔试内容: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5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2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六、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确定: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确定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若进入拟参加面试范围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拟参加面试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包括:

  1.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已与相关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面向盱眙县2021年毕业的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岗位和免费幼儿师范男生岗位须提供与原盱眙县教育局签订的协议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成绩(中国教师资格网成绩查询打印)。

  2.其他人员须提供:

  本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同意报考证明及档案托管证明:

  在职在编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3);在职不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请见附件3)及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4);待业人员须提供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请见附件4);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其他要求(以下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取得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书。

  (2)2019年、2020年毕业至今未就业的应聘人员报考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未就业承诺书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和档案托管证明。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除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经审核,对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明确表示放弃的拟参加面试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向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陈述申辩。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7、 面试和技能加试

  (一)面试

  1.面试形式:面试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采用模拟上课方式进行。包括:①备课。应聘人员根据指定的教学内容,在指定地点和专用备课纸上独立设计出教学方案稿,备课时间为1小时。②模拟上课。应聘人员根据设计的教学方案进行模拟上课,上课时间为10分钟。评委根据模拟上课情况和测试标准进行评价。

  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3.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需缴纳面试费用100元/人。

  (二)技能加试

  1.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岗位代码:01)还须参加技能加试,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人员不需要参加技能加试。

  2.技能加试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凡参加面试且成绩合格者,直接进入技能加试。

  3.技能加试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4.技能加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加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

  (三)招聘总成绩、综合成绩折算

  成绩计算环节均取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1.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技能加试成绩×30%。

  2.应聘其他岗位的,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招聘考试总成绩在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站公布。

  乡村定向师范生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办法:综合成绩=招聘考试总成绩×40%+院校综合考核成绩×30%+教师资格笔试成绩×30%。

  八、体检及考察

  1. 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应聘人员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招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有技能加试的岗位取技能加试成绩高者〉,组织答辩,取答辩成绩高者)。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及苏教人〔2010〕14号文件执行。在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4.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及技能加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及聘用

  1.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uaian.gov.cn/)、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及时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2.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应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及技能加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招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3.聘用审批备案后,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按有关协议执行。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盱眙县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与咨询

  1.应聘人员对报考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时,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盱眙县教体局: 0517-88239092

  报名咨询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00

  2.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可登录以下网站查询

  盱眙县教师发展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xyjsfzglzx.cn/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盱眙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0517-88239109

  盱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7-80910771

  本公告由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2021年盱眙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1年盱眙县第三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人事关系(档案)托管证明

盱眙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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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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