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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增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312人公告(第2次)-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增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312人公告(第2次)

  根据我区教育发展和师资配备,按照相关文件的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临聘教师人数和对象

  (一)招聘临聘教师人数。高中地理教师6人,中学历史教师6人,中小学教师300人。

  (二)招聘对象: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研究生学历不作全日制要求)。

  港澳居民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方案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具体职位、人数和专业条件见职位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的资格条件和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各职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要求见职位表。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3.具备岗位所需任职资格。报名时须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职位须具有高级中学(中职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任一种类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历史教师职位须具有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任一种类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小学教师职位须具有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学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的任一种类教师资格证。

  4.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0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0日后出生)。

  5.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应聘职位的专业条件要求。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执行,其中研究生学历的,本科段专业或研究生段专业任一段符合专业条件的均可报考。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6.报考语文教师职位者,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英语教师职位者,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国(境)外英语教育专业本科、研究生毕业除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近两年内,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未毕业人员。

  7.增城区编制教师和增城区统一招聘的现聘中小学临聘教师。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截止之日。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7月28日(星期三)至7月30日(星期五),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30分。

  (三)报名地点:增城区社区教育学院(荔城街侨中路3号)。

  (四)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先填写报名表(附件3),亲自到现场提交报名审核,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扫读身份证,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招聘各环节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同时,提供大一寸彩色近照1张贴准考证(相片与贴在报名表的相片相同)。

  2.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必须有证书或材料支撑,报名时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初审。报考语文职位的还须带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报考英语职位的还须带英语专业八级水平证书。以上各类证书(材料)自行复印(A4纸)。如弄虚作假,或报名表内容与提交材料不一致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3.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在现场报名通过初审后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在报名现场的电脑室录入个人信息。

  4.笔试的开考比例为1:3(部分职位如报名人数不足的,延长报名时间后报名人数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按符合资格条件的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5.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报名人员要留意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告的招聘信息(网站的栏目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教学能力测试环节。笔试和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线均为60分,各按50%比例计入总成绩。考试各环节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时间:初定8月5日、6日。

  2.地点:初定增城区第二中学(增城区增江街东桥东路150号)。

  请考生留意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公告的各职位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3.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长90分钟。

  4.内容:①公共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和教育时事等;②与职位学科相关的学科专业知识。

  5.考生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公布并复查后,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职位人数的1:3比例确定进入教学能力测试人数;如不足1:3比例,按达到笔试合格线的实际人数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进入教学能力测试的人员名单在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二)教学能力测试。

  1.时间和地点:按网站通知。

  2.测试内容:包括教学设计和试教。高中地理教师职位按高中地理的一节课内容,中学历史教师职位按中学历史的一节课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位按报考职位相应的学科和中小学的其中一学段的一节课内容(具体以现场测试时的课题为准),试教时间10分钟。

  3.教学能力测试先分职位按抽签顺序备课和撰写教学设计,再按抽签次序进行试教。未按时参加教学能力测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按主动放弃处理。测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现场向考生发放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通知单。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五、体检和考察

  合并总成绩后,按拟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总成绩及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总成绩及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相同且总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教学能力测试,并按此次教学能力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

  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规定执行。

  六、公示和签订就业协议

  拟聘用人员在增城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就业协议。

  七、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须服从统一调配;区教育局将安排部分优秀聘用人员到区内优质中学任教。临聘教师聘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首次聘用合同期为一年。按增城区临聘教师管理办法,实行实名制管理。待遇按年人均拨款约14万元(含社保、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部分,以及绩效工资和其他福利等)。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职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

  1.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4.拟聘用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用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

  (一)本次选聘补充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人数,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人数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zc.gov.cn/,网站的栏目位置为“机构”—“区教育局”—“通知公告”)公布。请考生在招聘期间及时关注本网站栏目的相关信息。

  (二)如因疫情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国家有关考试统一延迟而影响考生取得相关证书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在网站公告。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者无关。

  (四)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由本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参加了本次笔试且成绩合格的,保留原笔试成绩,在我区本学年须补充中小学临聘教师时,可报名参加有关测试环节。

  (六)有关防疫要求。考生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进入报名、考试现场;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报名、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报名。

  咨询电话:020-82662915。

  附件:1.广州市增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教师(第2次)职位表.xlsx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增城区2021年公开招聘临聘教(第2次)报名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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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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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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