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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怀集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肇庆怀集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35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怀集县教育局决定组织属下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怀集县教育局属下教育事业单位10个岗位共招聘35名工作人员(详见《2021年怀集县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报考人员可通过登录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uaiji.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或点击“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栏进入怀集县教育局页面查阅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具体要求见附件1岗位表)。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并于同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按照粤教毕〔2019〕3号规定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指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毕业不超过1年的报考者视为应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为18至35周岁(1986年8月5日至2003年8月5日期间出生),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具备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证书。

  应、往届毕业生按招考对象类别对应报考。

  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管理权限出具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工作经历和其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取得(计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报名第一天。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未满的人员。

  3.原为公务员或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试用期)未满、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怀集县教育局(怀集县怀城街道工业大道二路二巷)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本次考试不收报考人员费用。

  由省相关部门组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我县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的,在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请于报名时间在报名现场办理加分申请,办理加分申请须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3)及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受理申请。

  (三)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怀集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附件2,自行在网上下载并用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

  (3)学历证书(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习证明材料且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方可报考);

  (4)教师资格证书(报考教师岗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方可报考);

  (5)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考的,须出具用人单位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服务期内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凭用人单位及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方可报考(需申请加分的按上述要求申请)。

  (8)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其中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

  以上所要求提交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工作经历、同意报考等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名、联系电话和工作单位盖章。

  2.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5)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岗位多报无效。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考生须诚信考试,报名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经资格审核合格在规定时间内到怀集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网上公布)。准考证编号、笔试时间、地点和试室安排情况请报考人员于报名结束10个工作日后至笔试前登录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uaiji.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或点击“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栏进入怀集县教育局页面自行查阅填写。如有疑问,请咨询怀集县教育局,电话:0758-5525906。    

  五、组织考试

  本次招聘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科目: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本次笔试只有一类: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3.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为准。

  4.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ji.gov.cn/)公布笔试成绩。

  5.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怀集县教育局统一划定。

  (二)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

  1.面试人选确定。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笔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如拟招聘人数与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报考资格复审。考生对报名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怀集县教育局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复审,除在面试前对考生报考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外,招考单位可在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报考资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收到投诉举报的,考生应主动配合招聘单位的核查工作,不配合核查或核查结果影响招聘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并依次递补对象。

  3.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ji.gov.cn/)公布。

  4.面试形式:(1)报考中学小学教师岗位的,进行相应岗位学科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2)报考县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岗位的,进行相应岗位学科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及专业技能操作(时间不超过10分钟)。

  5.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在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aiji.gov.cn/)通知。不按规定时间报到和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6.面试采用百分制,60分以上合格(即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3位。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怀集县教育局划定。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含加分)、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考察。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和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七、办理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聘用手续,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怀集县教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报考者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份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电子健康绿码且当日体温<37.3℃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考生方可参加现场报名、考试等环节。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或集中隔离观察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复检阳性人员、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无“粤康码”绿码及当日体温≧37.3℃的考生,不得参加现场报名、考试等环节。

  九、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4)。

  2.考生考前请认真阅读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3.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参考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面试及入围体检等信息将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在怀集县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huaiji.gov.cn/)首页“公示公告”栏或点击“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栏进入怀集县教育局页面公布,请考生密切留意及时浏览。

  本公告由怀集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758-5525906)解释,由怀集县教育纪工委(电话:0758-5521936)、怀集县人社局(电话:0758-5593007)指导监督。

  附件1 2021年怀集县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 怀集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申请表(1).doc

  附件4:2021年怀集县教育局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附件5: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怀集县教育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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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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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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