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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玉林容县2021招聘农村教师5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玉林容县2021招聘农村教师530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加强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桂人社发〔2017〕60号)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并采用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岗位及人数

  (一)农村初中教师111名。

  (二)农村小学教师355名。

  (三)农村幼儿园教师64名。

  详见附件《容县2021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方式

  采用直接面试(免笔试)的方式招聘。

  三、招聘条件、要求

  招聘对象应具备和符合下列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违纪记录。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等政策法规有关规定。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德端正,愿意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遵守学校的纪律。

  (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

  (六)年龄条件: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27日以后出生)。

  (七)学历条件:农村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农村小学和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八)专业条件:应聘初中教师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专业一致;应聘小学语文、数学教师不限专业岗位的考生可自主选择报考岗位,应聘小学道德与法治、英语、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教师岗位的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专业一致;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的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计划表要求专业一致。

  (九)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1.农村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农村小学和农村幼儿园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教师资格证。

  2.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以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本县教育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的教师和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职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1年7月27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

  四、信息发布地址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的公告和拟聘人员公示发布平台: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ulin.gov.cn/)和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rxzf.gov.cn/)。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27日-29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容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学术报告厅。

  3.报名者需提交的材料:(1)容县2021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2)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3)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4)教师资格证(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上(2)-(4)证件材料验证后退回原件只收复印件。

  4.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分岗位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自行下载《容县2021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并使用电脑填写打印。在确认填写真实准确的报名信息后,提交报名表。每位考生只能报一个岗位。

  本次招聘不接受电话报名、邮寄或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报名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及考试费用。

  (二)确定面试人选和开考比例

  1.确定面试人选。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无误后,全部确定为面试人选。

  2.开考比例。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岗位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1,可以开考。

  (三)发布面试公告

  1.发布面试公告时间:2021年8月上旬。面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2.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和考生报名人数实际情况,若有招聘岗位报考符合条件人数较多,可拆分岗位,各岗位考生面试安排在面试公告中说明。

  (四)面试

  1.面试方式采用说课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具体参考教材在面试公告内说明。

  2.全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3.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以及不足1:2比例开考等原因造成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不足1:2的,按如下办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

  (1)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5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2)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1以上(不含1:1)至1:2以下(不含1:2)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2分以上方为合格,否则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计划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面试人数达到1:2以上的(含1:2),不设面试合格分数线。

  4.同分处理办法。如遇面试成绩分数相同,则按如下顺序优先确定人选:①中共党员;②学历高者;③优秀毕业生(按省级、校级、学院级排序);④在校期间获奖励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班、团干(荣誉)层级高者;⑤三好学生以次数多者;⑥在高校学习期间获奖学金高低(即教育部、教育厅、学校)。如上述条件均无法确定则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决定。

  (五)体检

  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根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2016年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体检。

  (六)选岗

  各岗位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计划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设岗学校,设岗学校一经选定,不得更改。对自动放弃选择设岗学校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同时根据面试成绩排序进行递补。

  (七)考察

  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同时,要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以及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属于违反计划生育情节严重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对考察不合格的人员不予以公示、聘用,同时按该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人员体检、考察。

  (八)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聘用

  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程序,经人社部门批准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岗位聘用合同。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薪酬待遇

  玉林市委编办、财政局和人社局《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制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编办〔2018〕13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七、人员管理

  按玉林市委编办、财政局和人社局《关于印发<玉林市非实名制编制人员、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玉编办〔2018〕13号)规定进行管理: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不纳入编制管理,另外实行专项管理,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现场报名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有序接受体温测量,亮绿码或扫码进场。如考生出现发热(≥37.3℃)、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及时联系审查单位,可委托亲属带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二)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广西健康码”,并自我健康观察14天,每日进行健康申报,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三)持“广西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

  九、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招聘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775-5325978、5329517(容县教育局人事股)

  0775-5117909(容县人社局事业股)

  监督电话:0775-5322279(容县教育局监察室)

  附件
  :广西玉林容县2021招聘农村教师530人公告1.容县2021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广西玉林容县2021招聘农村教师530人公告2.容县2021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表.doc

容县2021年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

农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0日

广西玉林容县2021招聘农村教师53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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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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