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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2021年龙文区招聘教师16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漳州市2021年龙文区招聘教师165人公告

  根据教学工作需要,为切实补齐补强我区师资队伍,改善教师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5名公办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身体健康,体检符合福建省现行的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

  4、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5年3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

  5、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参加“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相应岗位考试,笔试成绩75分及以上。

  7、已聘用为我区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师的不得报名。

  (二)所有资格条件的认定、加分规定及资格复核、体检、考核要求等均参照《2021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的办法执行。

  (三)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在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名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二、招聘方式

  在招聘报名时间截止时,按“2021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入围者,经体检、考核、政审合格后给予聘用。

  相关加分材料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龙文区教育局审核、备案,逾期按不加分处理。

  三、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2021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四、报名方式

  1.应聘人员需下载填写“2021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现场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应聘人员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将“2021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稿发送至bgs2165807@163.com,纸质材料一式两份(粘贴相片)交龙文区教育局人事职改股,逾期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报名有关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未经现场确认者,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地点:漳州市龙文区蓝田经济开发区景山机关大院4栋,区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

  3.提交材料:现场报名期间,龙文区教育局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交: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成绩报告单(注明账号及密码)。

  (2)身份证及户籍簿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未领到毕业证书的应届生可提供就读院校的毕业证明及学信网学籍证明)。

  (4)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是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资格条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一经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5. 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五、体检

  1. 体检工作由龙文区教育局负责组织,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 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参加体检人员必须在龙文区教育局指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的体检项目,未体检的项目视为不合格。女性应聘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必须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龙文区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缺席者,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因体检缺席、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合格后放弃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5.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六、考核

  1.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应聘者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职位,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2.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七、选岗

  同一职位有多个岗位的,按报考职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序选岗。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卷面分高者优先;如遇笔试成绩卷面分再相同,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再相同,以学历高者优先。若不选岗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八、管理及待遇

  (一)管理

  1.用人单位与非在编聘用制教师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以书面形式,一式四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存入聘用教师个人档案。

  2.非在编聘用制教师由用人单位负责年度考核和日常管理工作,对无法胜任教育教学工作、教学业绩不达标、不遵守师德规范和单位规章制度、触犯国家法律法规、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及规定职责的、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其聘用合同。

  3.用人单位可根据师资需求情况确定合同期限,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可决定是否续聘。

  (二)待遇

  非在编聘用制教师与龙文区在编教师享受“同工同酬”, 参照编内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五险一金”由用人单位按相关部门规定的缴费基数和比例予以办理。

  九、其他事项:

  1.招聘咨询电话:0596-2638810;应聘者要及时关注浏览“龙文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lwq.gov.cn/)的“公示公告、教育信息”栏公告。

  2.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时须按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自行佩戴口罩、提交八闽健康码)。

附件:

附件1:2021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职位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1年龙文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聘用制新任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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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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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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