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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12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深圳市宝安区2021年8月公开招聘教师127人公告

  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1年8月宝安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1年8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27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j/)、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大学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的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毕业生和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同时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1年8月9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未经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以下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①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②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于2021年8月31日以前取得学位证书)。

  ③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④2019年8月9日(博士可放宽到2016年8月9日)-2020年8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且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择业期毕业生。

  ⑤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在期满后2年内报考的(期满后超过2年的按社会人员报考)。

  (2)其他人员只能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3)市外户籍的下列人员可视为深圳户籍人员报考:

  ①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雇员或累计聘用满5年以上的编外工作人员,且目前仍在岗的。其中雇员雇用时间和编外工作人员工作时间均截至2021年8月9日(下同);

  ②2021年8月9日前,本市户籍人员的非深户配偶,或配偶属驻深部队军人且本人符合随军条件的。

  ③我市认定的任期内高层次专业人才的配偶。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需具有全国统一的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已派遣的,档案中须具有就业通知书)。

  (3)非深圳市户籍报考者限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的人员。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0年8月9日之后出生)。

  三、报考

  (一)报考方式及时间

  1.报考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考生服务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2.报考时间:2021年8月9日10:00至8月13日17:00。

  2021年8月11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8月18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3.打印准考证:2021年8月23日10:00至8月27日17:00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打印准考证。

  (二)报考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包括同日举行的市、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笔试成绩无效;经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为提供虚假资料报考、多次弃考等恶意报考、弃考的,指使、煽动他人恶意报考弃考扰乱招聘秩序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除取消考试成绩外,还将纳入全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四、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考者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笔试合格线由市教育局统一划定。宝安区教育局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此次招聘的笔试为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附件1。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

  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1年8月29日(周日)。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1年9月29日16:00前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公布。

  五、资格初审

  (一)时间、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在深圳市考试院专栏同时公布。

  (二)初审办法

  对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各岗位根据拟聘用名额的5倍确定进入报考资格初审人选;其他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报考者为报考资格初审递补人选。若某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者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5倍,则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都列为报考资格初审人选。

  为及时通知递补人选进行报考资格初审,笔试合格且名次在拟聘用名额8倍范围内的所有报考者均须在资格初审当天上午9:00之前到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现场等候,直至所报考岗位资格初审结束,迟到者取消资格初审资格。

  进入资格初审人员,经审查合格的,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并按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从递补人选中依次递补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初审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初审不予通过。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初审现场),在资格初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需提交的材料包括:报考者本人报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岗位有要求的才需提供)、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拟录(聘、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个人承诺书(附件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夫妻市外一方按本市户籍人员报考的,须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身份证,深圳户籍人员的户籍本。

  (2)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离岗证明),以及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在资格初审时可暂不提供,但必须书面保证,最迟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岗位没有具体岗位工作经历要求的,可在初审现场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

  (3)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同系列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4)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所有材料应在资格初审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考单位审核。

  (5)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1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6)择业期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毕业生须提供未与用人单位建立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材料,如离职证明、社保缴交记录等。

  (7)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须具备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8)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它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初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报考者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初审。报考资格初审合格的,由用人单位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初审只是对报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前的备案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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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由宝安区教育局负责组织,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以下方法确定体检人选:

  1.同一岗位面试人数达到或超过拟聘人数5倍的(超过5倍指排名末位人员成绩并列情况),该岗位按实际拟聘名额确定体检人选;

  2.同一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拟聘名额5倍的,每减少5名面试人员削减1个拟聘名额,面试人员减少数达不到5的,不削减拟聘名额(比如拟聘4人,面试人数16-20人的,均可确定4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11至15人的,均可确定3名体检人选;面试人数为6至10人的,均可确定2名体检人选,依此类推),体检人选按削减后拟聘名额确定。

  同一岗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决定体检人选。

  考试结果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7日。

  七、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组织单位在30天内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招聘单位应安排资格初审之外的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经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区教育局按规定时间向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因考生原因自招考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区人力资源局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规定备案。经区人力资源局备案同意聘用后,招聘单位应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拟聘人员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或调动通知确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九、试用期

  事业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事业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其它事项

  (一)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教育行政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报考者应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做好健康监测,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原则上不参与不必要的聚集或外出,密切关注我市考试疫情防控要求,持“粤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笔试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已解除集中(居家)隔离的报考者需提供72小时内在广东进行的有效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5)。

  (二)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8月9日。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岗位要求取得其他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1年8月9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初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初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

  (三)岗位要求任教工作经历的,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均指在中学或小学学校的教学经历。接受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岗位要求2年以上其他工作经历的,必须是2019年8月9日以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 监察部令第18号)进行处理。

  (六)本公告(不含《招聘岗位表》)所称公办中小学,是指深圳市、区全日制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艺术、体育学校。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http://www.baoan.gov.cn/jyj/;

  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

  (九)咨询电话:0755-27750517

  (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十)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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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2024年校园招聘简章

为促进岚山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招聘20名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高中教师岗位

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4年应届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2.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毕业年级)从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的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幼儿园教师岗位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的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应聘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等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语文学科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岚山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5月18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初审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根据招聘行程,到招聘现场报名并提交个人相关材料参加现场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8日上午9:00-12:00

报名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日照校区)西篮球场

后续是否新增招聘站点将视招聘情况而定,请及时关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http://www.rzlanshan.gov.cn/)。

(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3);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复印件);

4.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毕业生提供奖励证明(原件、复印件);

5.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需提供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6.《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1份(附件2),应聘人员可登录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下载。

岗位汇总表中的专业要求,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或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如有异议,以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记载的为准。

招聘单位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并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高中教师岗位按资格审查通过后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幼儿园教师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招聘岗位通过应聘人数过多,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增加初试环节,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资格审查结果在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各应聘人员要密切关注网站,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高中教师岗位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1.面试。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行为表现等方面内容。试讲内容为所报学科现行学段通用教材,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当场公布。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或笔试范围。

高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幼儿园教师岗位参加笔试。笔试只考一科,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笔试不区分岗位类别,主要考察履职应具备的教育教学理论知识,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人选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体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体检,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组织。招聘单位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确因工作需要扩大考察体检范围的,须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同意。  

(五)公示和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实行服务期制度,服务期5年(含试用期)。

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应聘高中教师岗位的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五、其他事宜

(一)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及时了解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发布的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对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相关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认定和处理。

咨询电话:0633-2611227

招聘网站: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考招聘专栏(http://www.rzlanshan.gov.cn/)

 

附件:1.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

2.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

3.诚信承诺书

 

中共日照市岚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日照市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日照市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

附件1.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2024年日照市岚山区教体系统校园招聘报名表.xls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山东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简章

为满足高新区中小学教职工需求,拟进行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学历学位须在报名前取得);

4.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5.所学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者所持教师资格证专业与报考专业一致;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中小学校医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5.所学专业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医学检验、中医学、中西医结合、药学类、中药学类、护理学;

6.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注意事项

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归国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考。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在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参加报考。现役军人不得参加报考。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现有在编教职工、同工同酬教职工不在报考范围之内。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拟招聘中小学编外教职工190名,具体岗位、人数等要求见《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一)个人报名

报  名  时  间:2024年5月19日9:00—5月21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5月19日9:00—5月22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招聘网站:https://jctpsh2024.zhaopin.com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招聘单位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可以通过《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网上报名上传的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2.学历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上传就业推荐表以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未要求提供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

3.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4.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扫描件或照片;

5.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扫描件或照片。               

(三)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四)打印准考证

初审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关注招聘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网址:https://jctpsh2024.zhaopin.com)。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测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校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等。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4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综合测试范围人选。比例达不到1∶4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参加笔试环节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综合测试人选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综合测试通知书,未按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因自动放弃综合测试资格或综合测试资格复审未通过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综合测试人选在资格复审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要求提供学位证书的可不提供);

3.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5.报考人员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三)综合测试

具体综合测试时间、地点详见综合测试通知书。

报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综合测试采用试讲、模拟上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报考校医岗位的,综合测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基本素养、能力水平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等要素;综合测试设合格分数线8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综合测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占4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综合测试成绩占60%(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并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同一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若综合测试成绩也相同,则对成绩相同人员重新组织综合测试,并按综合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报考人员可登录招聘网站https://jctpsh2024.zhaopin.com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招聘进展情况,可先体检后考察,或同时进行。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考察时需提供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思想鉴定材料和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网址:http://innovation.jin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录用并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拟聘人员一经公示,不再递补。

(二)后备人选

本次招聘聘用工作结束后,除已被学校聘用人选外,在综合测试成绩不低于80分人选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作为后备人选,有效期一年。有效期内学校因工作需要另行聘用教师的,经相关部门研究同意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1:4的比例,从所需学段、学科后备人选中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综合测试人选,经综合测试、体检合格并在济南高新区管委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录用。   

七、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中小学编外教职工,工资待遇参照新录用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执行,缴纳五险一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察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办理正式录用手续,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因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招聘网站https://jctpsh2024.zhaopin.com公告,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报名等情况,调整个别岗位的招聘计划,对本次招聘有最终解释权。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8871583、18963070395、

18963437329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    0531—8887132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963498173

请在工作日上午8:30-11:30和下午1:30-5:00拨打。

附件1: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岗位汇总表.pdf

附件2   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应聘须知.pdf

附件3:2024年度济南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编外教师、校医报名登记表.pdf

附件4:诚信承诺书.pdf

济南高新区管委会教育文体部 

2024年5月14日

浙江工业大学附属实验学校2024年诚聘初中语文、英语教师(非事业)

浙江工业大学附属实验学校是隶属杭州市西湖区教育局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因学校发展需要,诚聘初中语文、初中英语优秀教师(非事业),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一、岗位要求

1.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二、应聘方式

1.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zgdfs56331900@126.com。

2.面试后择优录取。

三、薪资待遇

1.提供住宿

2.薪资待遇面谈

四、其他说明

联系方式:(0571)5633190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杨梅山路388号

联系人:陈老师

热忱欢迎您的加盟!

浙江义乌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20224年招聘公告

关于我们

义乌市实验幼儿园创建于2006年9月,位于宾王商贸区五街169号,是浙江省一级幼儿园。幼儿园先后被评为“全国陶艺教育先进集体”、“全国足球特色幼儿园”、“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先进教研组”、“浙江省巾帼文明示范岗”等荣誉。办园十多年以来,在社会各界享有一定的声誉。

2024年,义乌市实验幼儿园成立教育集团,江山雲起幼儿园(分园)将于今年9月启动,位于江滨北路与赵宅路交叉口,按照省一级要求建设,由总园义乌市实验幼儿园管理。

岗位招聘

现幼儿园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诚聘幼儿教师、保育员、厨工、厨师、保健医生、保安若干位。

岗位要求:热爱幼教事业,喜欢孩子,有强烈的爱心、耐心和责任心;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幼儿教师

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学前教育或相关特色专业毕业优先录用。

保育员

年龄在50周岁以下,初中及以上学历,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或有保育员上岗证的优先录用。

保健医生

年龄在50周岁以下,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保健医生专业技能及有幼儿园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厨师、厨工

厨师年龄在55周岁以下,厨工年龄在50周岁以下,勤劳踏实肯干,有食堂工作经验者或有厨师上岗证优先录用。

保安

年龄在50周岁以下,有保安证、健康证,有学校保安工作经验优先。

薪资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若胜任工作的,签订聘用合同,并缴纳五险一金。

2.教师职称评定享受与在编教师同等待遇。

3.具体工资待遇面议。

招聘方式

★网上预登记报名

扫描二维码如实填写您的信息进行预登记报名。

1.所填信息必须属实,如有不实,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根据报名基本情况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将电话通知进行现场面试(教师),或者面谈(其他人员)。

3.教师现场应聘请随带: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证、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咨询电话:15268650506(蒋老师)

13732402987(胡老师)

龙港中学和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2024年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浙江省龙港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龙港市科技高中)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层次结构,提高师资队伍整体水平,更好地培养拔尖人才,打造龙港教育质量新高地,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学科竞赛教练、骨干教师等共22名(不含非编学科竞赛教练),其中高中数学学科竞赛教练2名;高中物理学科竞赛教练2名;高中化学学科竞赛教练2名;高中生物学科竞赛教练2名。特级教师、学科竞赛教练及骨干教师计划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二)学科竞赛教练,具备以下两项条件之一。

(1)担任本学科竞赛教学的高级教师,近5年辅导学生参加国家集训队、入选冬(夏)令营或者获得奥赛省金牌(一等奖)、国家银牌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2)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中国科学院大学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高中或大学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奥赛全国决赛并获一等奖。

(三)骨干教师

在职教师,荣获省教坛新秀、设区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教学基本功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县(市区)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县(市、区)教坛新秀(限温州市内),或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及后出生)。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起开始报名,截止至2024年6月7日。

2.报名材料及报名方式:

个人报名材料制作成PDF格式文档,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职称+毕业学校(PDF格式),具体见附件1、2。报名材料上传邮箱:lgsshsyjzp2@163.com

(二)资格审核和面谈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组织人员对应聘对象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谈,通过资格审核和面谈的人员确定为拟参加综合考核对象。

(三)综合考核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成立招引工作评审专家组,统一组织择优遴选。

综合考核内容为面试答辩、业务测试和上课考核三项。

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骨干教师:面试答辩和上课考核。

竞赛教练:面试答辩和业务测试(学科知识能力测试、讲题)。

(四)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考核成绩按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综合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五)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龙港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应自行负责与原用人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

3.引进人员与龙港中学、华东师范大学附属龙港高级中学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合同期限6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招引前引进人员为全额事业编制的,可按规定交流至本市其他学校工作。提前离职的,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享受待遇

(一)薪资待遇。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省教坛新秀和学科竞赛教练的薪资待遇可以商议后,报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事一议。其他人才原则上按照《龙港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执行。

(二)职称聘任。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职称聘任按相关规定予以聘任。

(三)家属安排。若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照有关规定交流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迁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可以享受人才优待政策。

(四)人才待遇。

①配售配租住房。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向符合条件的A类人才赠送一套141m²-190m²配售型人才住房;向符合条件的BC类、DE类、F1类人才,分别配售140m²、120m²、90m²人才住房,购房价格分别为备案价的50%、60%、70%, 向ABC类人才免费配租120m²人才住房;向符合条件的DE类、F类人才分别配租90m²、40m²人才住房,租金为评估价的30%, 累计不超过5年。AB类人才可全额申请公积金贷款,CD类和博士人才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可上浮50%。具体根据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办法和配套细则实施。

②租房补贴。以最新《温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向全职引进,目前无住房的人才发放租房补贴,A类人才“一事一议”,BC类、DE类、F类人才分别按每人每年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标准发放,累计不超过5年。

③对新全职引进的第一、二、三类人才,经考核合格,分别给予人才安家补助150万元、50万元、30万元。

(五)引进的非编人才待遇:参照《龙港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试行)》第8页第3点“柔性人才”的待遇,每年将给予30万元至150万元服务经费(不再享受配售住房优惠待遇)。特别优秀的可采用“一事一议”办法。

(六)为优秀青年教师搭建名师培养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学历提升、海外研学、名校跟岗研修、短期集中研修等项目。

五、其他说明

(一)引进优秀教师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应人事关系接转及聘用等手续。如人事关系调转确有难度的,经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辞职后,由市委组织部、市社会事业局负责重新建立人事关系。

(二)对民办学校经同级教育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的原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凡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通过人才考核及招引程序,予以全职招引进到我市公办学校工作,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同等人才优惠政策。

(三)新拟聘人员服务期不少于6年(含试用期)。

(四)报名者应对自己所填报和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或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引纪律的,将取消资格。对已引进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五)学科竞赛教练教师资格证书最晚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六)本次招引未尽事宜,由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会同龙港市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机关党委 0577-59911863

咨询电话:龙港市社会事业局人事科0577-59911872

附件:

附件1龙港市2024年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docx

附件2报名材料清单目录.docx

中共龙港市委组织部 龙港市社会事业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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