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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文山州麻栗坡县2021选调教职工4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文山州麻栗坡县2021选调教职工45人公告

  根据《中共麻栗坡县委办公室、麻栗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栗坡县农村教师调(流)入城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麻办发〔2013〕29号)和《麻栗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教育体育系统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职工计划的复函》(麻人社函〔2021〕33号)精神,麻栗坡县城区学校拟面向县内公开选调财政供养在职在编教职工和医务人员共计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

  (一)麻栗坡县第二中学

  1.高中部14人:高中语文教师1人,高中数学教师3人,

  高中英语教师3人,高中生物教师1人,高中历史教师1人,

  高中地理教师1人,高中美术教师2人,高中体育教师1人,

  高中音乐教师1人。

  2.初中部30人:初中语文教师6人,初中数学教师5人,

  初中英语教师6人,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3人,初中物理教师2人,初中化学教师2人,初中历史教师1人,初中地理教师1人,

  初中体育教师2人,初中美术教师1人,校医1人。

  (二)麻栗坡县第一小学

  校医1人。

  二、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面向县内在职在编人员公开选调。教师岗位面向县内乡镇及农村学校符合条件的教师公开选调,已属县内城区学校教师不得报考;校医岗位面向县内卫生健康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公开选调。

  (二)选调条件

  选调条件详见《麻栗坡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职工岗位计划表》(附件1),时限要求如下:

  1.工作5年及以上指2016年9月及以前参加工作。

  2.从事教学工作5年及以上指计算至2021年8月至少有5年(10个学期)教学经历。

  (三)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人员。

  2.近3年(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受到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追究法律责任的人员。

  3.近3年(2018、2019、2020年)履职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不参加考核、考核不定等次的人员。

  (四)其他条件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笔试前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2.公开选调人员涉及职称岗位变动的,按新单位岗位设置情况进行聘任,工资待遇按新单位实际岗位重新确定。

  3.参加公开选调校医岗位的医生(护士)须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并按照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予报名。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8月6日—8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麻栗坡县第二中学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报考县二中岗位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18087687170。

  报考县一小岗位联系人:赵老师,联系电话:13887617466。

  (三)报名所需材料:《麻栗坡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及表内涉及的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资格证书、聘书、履职考核证明、工作经历(任教学科或岗位)证明等相关证件材料(审原件,收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一寸半身照2张。

  四、考试方式及办法

  (一)考试方式

  1.校医岗位: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教师岗位:采取笔试(80%)+实绩考评(20%)的方式进行。笔试、实绩考评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1年8月12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120分钟)。

  2.笔试地点:麻栗坡民族中学。 

  3.笔试方式:闭卷考试。

  4.笔试命题范围:教师岗位笔试报考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技能、教材教法等内容;校医岗位笔试临床医学、药学、护理、疾病、传染病预防等知识。

  (三)实绩考评

  1.提交材料:报名时,提交《麻栗坡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职工实绩考评量化评分表》及表内涉及的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如报名期间不按时提交者,取消考试资格。

  2.考评办法:按照《麻栗坡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职工实绩考评量化评分表》进行量化考评。

  笔试、实绩考评结束后,将综合成绩在“麻栗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

  (四)最低分数控制线

  报考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数的,综合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总分达到60分以上方可拟聘。

  (五)确定拟选调人员

  1. 报考同一岗位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选调人员。

  2. 如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拟选调人员;如笔试成绩再次并列时,以教龄长者优先确定拟选调人员;如有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将按照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放弃拟选调资格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教育系统城区岗位公开选调。

  3.拟选调人员2021年履职考核有不合格、基本合格、不参加考核、考核不定等次取消选调资格,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顺序进行递补。

  4.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麻栗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5.选调到县城区学校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不能胜任所报考学科学段教学工作或履职考核不合格的,调整到乡镇中心学校重新安排工作。

  6.选调到县城区学校工作的教师及工作人员,5年内不得申请调流动。

  五、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报考者及出据伪证的当事人和法人代表,除给予党政纪处分外,其专业技术岗位至少低聘一级,并对报考者取消选调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教育系统城区公开选调岗位。

   (二)未尽事宜由麻栗坡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职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627227。

  附件:
  1:麻栗坡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职工岗计划表.xlsx

  2:麻栗坡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职工报名表.xls

  3:麻栗坡县2021年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职工实绩考评量化评分表.xls

麻栗坡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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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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