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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遵义桐梓县2021年选调教师1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遵义桐梓县2021年选调教师150人公告

  为拓宽选人视野,进一步充实优化县城学校教师队伍,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改革人事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桐梓县干部调配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县城学校编制缺额情况,经请示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在编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事业单位人员中公开选调教师15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选调教师共计150名。其中:中职学校教师6名;初中教师4名、小学教师130名、幼儿园教师1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3。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本县在编在教育教学岗位上的事业单位人员,须在我县从事教育教学时间5年及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

  2.学历及教师资格

  (1)报考幼儿园岗位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2)报考小学岗位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报考初级中学岗位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

  (4)报考中职校教师岗位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学科中等职业学校(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

  幼儿园教师只能报考规定的幼儿园教师选调职位(见附件1),小学教师只能报考规定的小学教师选调职位(见附件2),初中教师只能报考规定的初中教师选调职位(见附件3)。九年一贯制学校的教师,按2020-2021学年度从事教学任课量超50%的学段报考相应岗位。如因工作需要,转岗产生的学段不一致的教师,可以根据自身的学历、教师资格条件进行报考(需中心学校办公室出具证明材料)。

  3.年度考核、绩效考核条件

  报考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思想素质及工作表现好,近2年教师奖励性绩效考核结果均在B等及以上。

  4.教育教学业绩条件

  (1)所任教学科近两学年四学期(2019年春季学期至2020年秋季学期)至少有三个学期期末测试成绩在本乡镇同年级同学科平均成绩以上。

  (2)未任大学科及幼儿园的教师,以及乡镇内同年级只有一个教学班的任课教师,按综合考评分算业绩。近两学年四学期至少有三个学期综合考评分在本校教师平均水平以上。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近3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影响期内的;

  3.近2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的,旷工累计超过3天的;

  4.各乡镇中心学校校长、常务副校长、中学校长;

  5.娄山关街道、海校街道、燎原镇、楚米镇(不含银福小学)在编在岗人员;

  6.所在单位不同意参加公开选调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的情形。

  三、选调方式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6日至8月7日9:00—17:30

  2.报名地点:桐梓县教育局一楼

  3.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4),需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并经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

  (2)《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证明材料》(附件5)(由中心学校办公室出具证明,需所在学校校长、中心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

  (3)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者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同时,由所在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按上述条选调条件审核同意方可报考。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本次选调教师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考查报考学段(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相应学科的学科课程标准、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教材教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

  笔试时间:2021年8月12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桐梓县第五中学

  2.领取笔试准考证

  (1)领取时间:2021年8月11日下午2:30

  (2)领取地点:桐梓县第五中学

  (3)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附件6)并在领取准考证时上交。

  (三)实行加分制

  1.乡镇工作年限(未按规定进行工龄认定的代课等经历不计入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给予加分,每超一年加0.2分(时间计算至2021年8月,不满1年的不计算),该项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分;

  2.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为优秀的,每年加0.3分。

  (四)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结束后,分各选调职位表中的各学段学科职位按总成绩(学科笔试成绩分数+加分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同一职位同一学段学科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以教龄年限长的名次排前,如教龄年限相同,以档案年龄大的名次排前。

  四、岗位选择

  岗位选择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按最终成绩名次从高到低选择具体岗位,如有被取消资格或放弃者,不予递补。

  五、体检

  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所产生的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拟调人员开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对考察不合格的,不得选调。所产生的空缺的名额,不予递补。

  七、公示及调动

  考察及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选调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各环节均在“桐梓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ztongzi.gov.cn)予以公示。

  八、其他

  (一)参加本次选调的所有报名人员,由县教育局在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统一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备案,逾期视为未备案。

  (二)各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相应调减选调计划。

  (三)办理调动时对已获得中级教师职称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级进行聘任,三年内维持降低后的岗位等级不变。对已获得初级教师职称的,三年内维持岗位等级不变。三年后参加新工作单位的“按岗竞聘推荐”,竞聘成功的,聘任到相应岗位,兑现相应待遇。

  (四)办理调动时对已获得副高级教师职称的,降低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等级进行聘任,三年内维持降低后的岗位等级不变,三年后按《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评聘定向评价使用的通知》(遵市人社通〔2020〕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被选调教师须服从组织安排,公开选调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调情况,确定部分教师延缓一年到新单位上班。

  九、纪律要求

  (一)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选调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造成考察失真失察的,公开选调计划取消。考察工作人员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二)审查工作贯穿于此次选调的全过程,选调过程中如发现有故意隐瞒重要信息、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十、本次公开选调未尽事宜,由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51-26635751(县教育局人教科)

  监督电话:0851-23318543(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

  0851-26656687(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附件1: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幼儿园教师选调职位)

  附件1: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幼儿园教师岗位).xls

附件2: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小学教师选调职位)

  附件2: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小学教师选调职位).xls

附件3: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初中教师选调职位)

  附件3: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职位表(初中教师选调职位).xls

附件4: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附件4: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xls

附件5: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证明材料

    附件5:桐梓县2021年公开选调教师教育教学业绩证明材料.xls

附件6: 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

    附件6:个人防疫情况申报表.xlsx

桐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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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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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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