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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绥棱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绥化市绥棱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60人公告

  为了有效解决我县普通高中专任教师短缺问题,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通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聘吸引政治素质高、专业对口、教学能力强的优秀师范类人才,充实我县普通高中教师岗位,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招聘计划及方式

  计划招聘普通高中教师60名,其中:县第一中学40名(研究生20名、本科生20名)、第三中学和林业中学(高中部)各10名(本科生)。以上学校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1年绥棱县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附件1)。

  招聘采取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报考县第一中学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层次的岗位免笔试。

  三、招聘条件及政策加分

  (一)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有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的身体条件和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及素质。

  2、年龄要求: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9日及以后出生)。

  3、户籍和性别不限。

  4、学历要求:报考县第一中学研究生层次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且本科阶段为全日制统招一表或二表;报考其他教师岗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全日制统招本科二表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和本科生均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专业要求:报考专业均须师范类专业,以毕业证书为准,且已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学科的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双学士学位的,如第一学位专业不符合要求,第二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一致的,可以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本次招聘专业参考目录为《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所学专业未列入以上目录的,由绥棱县2021年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认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

  4、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5、绥棱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服务期未满的农村特岗教师;

  以上服务期、辞退、最低服务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8月8日,按满年满月计算。

  (三)政策加分

  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加分规定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加分政策的“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街道、社区、乡镇站所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规〔2018〕17号)规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可享受“项目生”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标注。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笔试开考前,考生须持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进行现场确认,不提供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现场确认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现场确认时间、地点、要求,以绥棱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发布的通知为准。

  服务期、聘期等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21年8月8日。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

  (2)“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表》(或所在县“三支一扶”办公室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项目生(服务期须满2年):由服务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4)“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

  (5)“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及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当地档案保管部门公章并签字落款日期。

  (6)“公益岗位”须提供当地就业部门出具的基层公益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当地就业部门一把手签字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需提供首次签订的合同)、足额缴纳养老保险相关凭证(加盖社保经办机构公章),年度考核表(首次签订合同期内)原件及加盖主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加分人员名单开考前在绥棱政府网站(http://www.suiling.gov.cn/)进行公示,如有异议,须按公示规定的时间和部门进行反映。

  四、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公告在绥棱县政府网站、“绥棱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8月17日。

  2、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起止时间为2021年8月18日8时30分至2021年8月24日17时30分止。考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照片上传、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均通过网络进行。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完成报名及相关环节。

  报名网站:http://suiling2021.ibaoming.net。具体报名流程详见报名网站流程图提示。

  技术咨询电话:400-1629-400

  3、 (1)每名考生只限报一个岗位。

  (2)考生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身份证号填写要准确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3)网上报名须使用近期正面免冠白色背景彩色电子照片。

  (4)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应达到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需要,经县普通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适当调整比例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考生应随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报考岗位是否调整或取消。

  (5)网上报名时,考生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考生填报信息与《招聘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6)笔试报名费45元,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相关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截止2021年8月25日17时30分。网上缴费时间即最终报考确认时间。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7)笔试准考证打印、各项通知等相关事项,考生须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及教育理论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能力等)。

  3、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

  4、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绥棱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总成绩,原则上按照与各设岗学科招聘岗位总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而出现缺额的,县普通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等额递补。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根据实际需要,经县普通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适当调整比例,并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2、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须根据报名网站发布的面试资格确认通知,按时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等原件及以上材料复印件各一份、高考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现场进行面试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及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确认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总成绩按与各设岗学科招聘岗位总数3: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进行递补。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详见报名网站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面试方式

  (1)面试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教学能力考查,主要考查考生学科知识体系,教学设计、实施、语言、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一部分是基本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教学理念、仪表仪态、行为举止、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通过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试讲,后答辩。试讲内容为高二学年上学期教材,试讲题目现场抽签确定,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试讲后进行答辩,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的统一试题,答辩时间5分钟。试讲和答辩由考官当场分别评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报考县第一中学研究生层次的岗位,面试独立进行,单独计算成绩。

  4、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60分,答辩4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占考试总成绩的40% 。达不到60分的不予聘用。

  5、面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及具体有关事项以绥棱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核算及公示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

  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与相应招聘岗位总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面试成绩高低、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成绩全部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来确定。

  2、公示。面试结束后,所有参加面试考生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绥棱政府网站和县人社局、教育局公示七天。

  六、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

  1、体检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指定医院共同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体检不合格者,考生可以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县普通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体检医院商定进行。考生须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方可参加复检。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范围,考核由教育局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以及到加分认定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考核的重点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凡考生资格条件与《招聘计划表》相关要求不一致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三)体检或考核后人员缺额递补

  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可由县教育局提出递补意见,经县普通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学科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办法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须进行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该岗位取消。

  体检和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有关事项以绥棱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七、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绥棱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绥棱县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聘用办法:招聘研究生层次的教师岗位单独聘用,招聘本科层次教师岗位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优先聘用到县第一中学20人;其余拟聘用人员按各学科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愿选择其他两所学校对应的学科岗位。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我县普通高中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被聘用人员本人申请调出的,则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工作调转等手续(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5、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聘用,聘用双方签订《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凡被聘用的人员由绥棱县人社局、县委编办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正式办理聘用、落编、起薪等手续,实行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由人社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6、报考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层次岗位的人员一经聘用,县政府补助10万元安家费,同时提供一套周转房(约70平方米),聘用期间达到晋升职称条件的可优先晋升,但须保证最低五年服务期限。已婚的配偶可随迁,配偶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可按对等或相近单位机构性质商调到我县工作;无工作单位的,有意愿到我县工作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可安置到县国企单位。本人若始终在绥棱县工作,周转房可长期居住,但不得转租或用作非居住等其它用途。如在最低服务期内违约,需返还安家费、退回周转房并按每年市场价格支付房屋租赁费。

  八、招聘工作纪律及其他要求

  1、考生需时刻关注报名网站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绥棱县人社局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到考生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考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本次考试主管部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考生导致事后发生退费争议的,请考生自行与培训方解决,均与本次考试主管部门无关,概不受理任何与考试培训费用有关的各种咨询。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方案由绥棱县2021年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对招聘工作进程进行适时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并随时关注绥棱县政府网站(http://www.suiling.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咨询电话:0455—4650126;0455—4656507。

  附件1:《2021年绥棱县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附件3:《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绥棱县2021年高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9日

  附件1:2021年绥棱县普通高中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

71bf553c4af5b54be99f391a1321a4bb.xls(28.50 KB)

  附件2: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xls

0cf1948de8b1f81c4b22da89d532fded.xls(14.00 KB)

  附件3:2019年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04b51dea10a3aa90d9d32839b149591b.xls(629.0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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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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