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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安达市2021招聘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绥化市安达市2021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经安达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组织实施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中小学校任教,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具体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安达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呈报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要求:具有黑龙江省户籍(2021年8月18日及以前为黑龙江省户籍)。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

  5、加分政策: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须提供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加分认定工作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笔试开考前在安达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按公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反映,如在规定的时间未及时反映相关问题,视为无异议。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笔试。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18日。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有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8、所学专业、学历与招聘岗位需求相匹配,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安达市城乡全额财政拨款的在编在岗人员;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四、报考办法

  (一)发布招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达市政府网站上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8月18日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及各级疾控部门的相关规定,报名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下载登录如下链接https://www.wjx.top/vj/tUX3NkK.aspx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要求填报报考信息。

黑龙江绥化市安达市2021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每个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应聘。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23日8:30——-8月27日17:30 在此时段外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备注好名称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报考小学岗位人员发到以下邮箱:adjyjrsg@163.com;报考其他岗位的发到以下邮箱andalidongge@126.com(报考人员邮件标题格式和打包压缩包名称一律为:报考人员姓名+岗位名称+招聘岗位代码+扫描件。例如:于某某.小学英语教师岗位.001.扫描件。)

  (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上报电子版和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后的扫描件。

  (2)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的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扫描件。

  (4)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电子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5)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原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7)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及佐证材料的扫描件,还有填报完成的附件3的电子版。

  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的扫描件以及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②“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扫描件;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服务期满考核表的扫描件;

  ④“村村大学生计划”项目生: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及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的扫描件;

  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及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扫描件;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明确服役起止时间、岗位)、退伍证扫描件;

  ⑦“公益性岗位”:合同复印件(盖章)、县级就业部门出具的工作地点和上岗时间证明、工作连续满两年度的考核合格及以上考核表、《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4)需经县、市两级就业部门盖章的扫描件。

  3、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

  4、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纪检监察等部门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笔试考务费:45元(笔试时现场缴纳)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说课)、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安达市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在9月3日之后每天关注安达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过程全程监控。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3、安达市人社局、教育局将把所有考生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安达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2、资格复审:考生在面试前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总成绩顺延下一位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下列材料:

  (1)《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还有附件3。

  (7)原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统一命题,抽签选取。说课范围为我市现行教材。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到达面试考点(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点后不得离开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直到面试全部结束。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现场抽取面试顺序。考生按顺序到备课室进行30分钟的独立备课。然后,进入面试考场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然后到休息室休息,一直到考试结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4、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安达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的高低、学历的高低、在校是否党员的方式进行。以上三个条件均一致的,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实施:体检由安达市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以及到加分认定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经安达市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在体检阶段或是考察阶段自动放弃岗位的,根据空缺名额,经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达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安达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被聘用人员本人申请调出的,则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工作调转手续(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4、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聘用,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依次自愿选择与岗位对应的招聘单位。

  5、聘用双方签订《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凡被聘用的人员由安达市人社局、编办按规定正式办理审档、落编、起薪等手续,实行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由人社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及其他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集中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安达政府网站,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网站发布为准。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九、特别提示

  1、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录机关申报,到达领取准考证、考试、资格复审等场地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境外返回报考者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28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在进入领取准考证、考试、资格复审等场地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领取准考证、考试、资格复审等场地,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进出领取准考证、考试、资格复审等场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方案相关事宜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5-7332171

  附件1《安达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呈报表》

  附件2《安达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安达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审核认定表》

  附件4《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安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 达 市 教 育 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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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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