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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安达市2021招聘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绥化市安达市2021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经安达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核准,组织实施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把优秀人才选聘充实到中小学校任教,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具体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安达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呈报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学历要求: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2、户籍要求:具有黑龙江省户籍(2021年8月18日及以前为黑龙江省户籍)。

  3、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

  4、专业要求: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址:http://www.cscse.edu.cn)学历认证。

  5、加分政策: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要求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生,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三年内参加县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加10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按照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考的,可享受“三支一扶计划”、“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报名时必须在报名表上填注,须提供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认定的原始加分佐证材料,不出具证明材料或材料不全的不予加分,报名结束后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予受理。加分认定工作由项目生主管部门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在笔试开考前在安达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按公示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反映,如在规定的时间未及时反映相关问题,视为无异议。公示无异议后,进行笔试。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时间截止到2021年8月18日。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有为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无私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专业知识扎实,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8、所学专业、学历与招聘岗位需求相匹配,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报名应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9、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4、安达市城乡全额财政拨款的在编在岗人员;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四、报考办法

  (一)发布招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安达市政府网站上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8月18日

  (二)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报名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实施。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及各级疾控部门的相关规定,报名拟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下载登录如下链接https://www.wjx.top/vj/tUX3NkK.aspx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要求填报报考信息。

黑龙江绥化市安达市2021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每个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应聘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原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被取消的,经本人同意,可调整到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参加应聘。

  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8月23日8:30——-8月27日17:30 在此时段外报名不予受理。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并将扫描件备注好名称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报考小学岗位人员发到以下邮箱:adjyjrsg@163.com;报考其他岗位的发到以下邮箱andalidongge@126.com(报考人员邮件标题格式和打包压缩包名称一律为:报考人员姓名+岗位名称+招聘岗位代码+扫描件。例如:于某某.小学英语教师岗位.001.扫描件。)

  (1)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上报电子版和经报考者本人签字(手签)后的扫描件。

  (2)教师资格证扫描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的扫描件。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扫描件。

  (4)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人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电子照片(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200KB)。

  (5)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在学信网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原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7)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及佐证材料的扫描件,还有填报完成的附件3的电子版。

  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生:已任满聘期的“大学生村官”到村任职合同书的扫描件以及县级组织部门开具的写明“大学生村官”姓名、身份证号、服务地、服务期起止时间、期满考核等次的证明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②“三支一扶”项目生:《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的扫描件;

  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由服务单位开具并盖章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鉴定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服务期满考核表的扫描件;

  ④“村村大学生计划”项目生: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及服务期满考核等次证明的扫描件;

  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生:所在县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证明及黑龙江省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聘任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扫描件;

  ⑥“退役大学生士兵”: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明确服役起止时间、岗位)、退伍证扫描件;

  ⑦“公益性岗位”:合同复印件(盖章)、县级就业部门出具的工作地点和上岗时间证明、工作连续满两年度的考核合格及以上考核表、《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附件4)需经县、市两级就业部门盖章的扫描件。

  3、报考人员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

  4、考生要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人社局、教育局、公安局、纪检监察等部门将组织专人对所有报名者提供的材料逐一进行严格的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要求不符,或存在弄虚作假和考试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笔试考务费:45元(笔试时现场缴纳)

  五、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面试(说课)、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将在安达市政府网站上发布。请考生在9月3日之后每天关注安达市人民政府网站。

  (三)笔试

  1、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过程全程监控。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进入面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2、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3、安达市人社局、教育局将把所有考生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的名单、面试时间、地点在安达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四)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经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比例,但须报原备案部门备案后实施。

  2、资格复审:考生在面试前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的笔试总成绩顺延下一位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下列材料:

  (1)《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还有附件3。

  (7)原已就业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面试的方式。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说课内容统一命题,抽签选取。说课范围为我市现行教材。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到达面试考点(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无线通讯设备),进入考点后不得离开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直到面试全部结束。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现场抽取面试顺序。考生按顺序到备课室进行30分钟的独立备课。然后,进入面试考场进行说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然后到休息室休息,一直到考试结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4、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安达市政府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5、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根据以下三个条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的高低、学历的高低、在校是否党员的方式进行。以上三个条件均一致的,采取面试加试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六、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实施:体检由安达市人社局、教育局、卫健局、医院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4、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因个人原因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以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以及到加分认定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体检合格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精神、心理、诚信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考察不合格及未参加体检、考察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根据空缺名额,经安达市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在体检阶段或是考察阶段自动放弃岗位的,根据空缺名额,经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安达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安达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由安达市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最低服务年限内被聘用人员本人申请调出的,则解除聘用关系,不予办理工作调转手续(最低服务年限时间从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4、本次公开招聘教师严格按照报考岗位进行聘用,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由考生依次自愿选择与岗位对应的招聘单位。

  5、聘用双方签订《黑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凡被聘用的人员由安达市人社局、编办按规定正式办理审档、落编、起薪等手续,实行十二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由人社局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八、纪律及其他要求

  1、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2、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发布后,在规定的集中报名时间内接受报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安达政府网站,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网站发布为准。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4、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九、特别提示

  1、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抵达我省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应提前向招录机关申报,到达领取准考证、考试、资格复审等场地时须持有到达目的地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能够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通行码“绿码”。境外返回报考者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28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报考人员在进入领取准考证、考试、资格复审等场地前,应接受“龙江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龙江健康码”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领取准考证、考试、资格复审等场地,码色异常的报考者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进出领取准考证、考试、资格复审等场地要全程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方案相关事宜由市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55-7332171

  附件1《安达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呈报表》

  附件2《安达市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安达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加分审核认定表》

  附件4《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

安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安 达 市 教 育 局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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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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