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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市仲恺高新区2021引进教师人才12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市仲恺高新区2021引进教师人才122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25号)、《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实施办法》(粤机编办发〔2020〕278号)及《仲恺高新区教师人才队伍引进工作方案》(惠仲编办〔2021〕35号)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广东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引进在职在岗教师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第一类:广东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原具有教职工编制人员,岗位数70名(详见附件1)。

  (二)第二类:广东省内国家级高新区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岗位数52名(详见附件2)。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引进原具有教职工编制人员资格条件:

  (1)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通过公开招聘程序或政策性安置进入广东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工作满2年以上;

  (2)在进入广东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工作前,具有教职工编制;

  (3)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2.引进中小学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

  (1)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通过公开招聘程序或政策性安置进入广东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工作;

  (2)在进入广东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工作前,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2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4.仲恺高新区在职在岗具有教职工编制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

  适应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考生于2021年8月31日8:30至9月2日17:00登录“仲恺高新区2021年引进教师人才报名系统”(http://www.hzzk.gov.cn)报名。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考生应践行诚信报考,对恶意报名、攻击报名系统的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网上报名需上传以下材料(每份材料大小不超过2M,JPG格式):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工作鉴定表》(详见附件4);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4.学历、学位证;

  5.教师资格证;

  6.专业技术资格证;

  7.有关获奖佐证材料;

  8.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广东省内国家级高新区公立学校工作经历证明;

  9.报考第一类岗位的人员还须提供原具有教职工编制身份的证明材料(编制使用通知卡、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核表、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审核表、广东省事企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编办证明等其中一项)。

  在资格审核时,以上第1、2、8项材料提供原件,3-7项材料提供原件与复印件(经验证后,原件退回本人),第9项材料提供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核。

  面试前,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1年9月3日12:00起登录“仲恺高新区2021年引进教师人才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参加考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综合评价”方式进行。划定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一)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将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布。

  (二)综合评价。

  主要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工作鉴定表》及所附的佐证材料,对应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教育教学效果。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面试×50%+综合评价×5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六、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实施。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仲恺高新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面试人员在面试14天前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密切关注考试疫情防控要求。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21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九、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涉及的时间计算截至2021年7月31日。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区纪委派驻区宣教文卫办公室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六)本次招聘咨询电话:0752-3270508、2609842。

  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752-2609827。

 

  附件1:仲恺高新区2021年引进原具有教职工编制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仲恺高新区2021年引进中小学高层次人才岗位表.xls

  附件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4:工作鉴定表.doc

仲恺高新区宣教文卫办公室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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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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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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