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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乐山市委党校考核2021招聘专职教师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考核2021招聘专职教师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和师资队伍建设,结合教学科研咨政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6名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专职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是中共乐山市委的重要部门(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是培训县处级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和乡科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进行党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宣传的重要阵地,是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智库。同时挂乐山市行政学院、乐山市社会主义学院牌子,是四川省首批确定为大专体制的市州党校之一。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职位编号 招聘岗位 岗位类型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招聘一级或二级学科代码及专业名称 开考
比例
01 专职教师 专技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0101哲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2:1
02 专职教师 专技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0302政治学、0303社会学、0304民族学 2:1
03 专职教师 专技 2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0201理论经济学 0202应用经济学、095138 农村发展、1204公共管理、1252 公共管理★ 2:1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干部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3.2021年7月31日前已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8月19日以后出生);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9月10日18时,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报名。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资料:
  1.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信息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个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本人签字后扫描);
  5.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中县级及以下机关事业人员须提供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可放宽至体检前提交)。
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包按“应聘岗位+本人姓名”命名发至招聘电子邮箱:lsdxrs@163.com
  (二)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市委党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并在统一时间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现场复审。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进行现场复审确认,未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
  未达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相应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面试。
  采取试讲与面谈方式进行,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成绩90分,面谈成绩10分。试讲内容统一通过邮箱向应聘者提前告知。试讲顺序现场抽签决定。参加试讲人数超过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岗位,根据试讲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比例确定面谈入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谈入围人员试讲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谈。参加试讲人数未达到招聘岗位名额3倍的岗位,试讲人员全部进入面谈。
  总成绩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下一环节。
  试讲、面谈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试讲成绩高低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人员主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2次。
  (五)综合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被考察对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
对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可按该岗位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2次。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乐山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2.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工作可能会调整日程安排,调整情况将提前通过电子邮箱通知应聘人员。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详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一)整个公开考核招聘工作在市委党校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市委党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或出现违纪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北路116 号中共乐山市委党校,邮编:614000;联系人:姜山,联系电话:0833-2178980,监督电话:0833-2178900,电子邮箱:lsdxrs@163.com。
  (三)公告内容及未尽事宜由中共乐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公开考核招聘专职教师信息表
            2.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3.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及防控承诺书

                        中共乐山市委党校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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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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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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