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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安市新区2021招聘教师28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延安市新区2021招聘教师287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延安市新区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新区教育发展的现状,依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文件精神,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聘教师28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287名、招聘岗位78个,涉及学校9所,其中延安市新区第一小学招聘教师1名、招聘岗位1个;延安市新区第二小学招聘教师43名、招聘岗位15个;延安市新区第一中学招聘教师1名、招聘岗位1个;延安市新区第二中学招聘教师1名、招聘岗位1个;延安市新区江苏中学招聘教师41名、招聘岗位16个;清华附中延安学校招聘教师167名、招聘岗位26个;延安市新区高级中学招聘教师21名、招聘岗位11个;延安市新区第二幼儿园招聘教师8名、招聘岗位4个;延安市新区第四幼儿园招聘教师4名、招聘岗位3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

  三、范围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各类证书、证件及其他岗位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27日至2003年8月26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发布招聘公告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以附表岗位需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方法及程序

  (一)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于2021年8月20日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xq.yanan.gov.cn/)发布2021年延安市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08:00—8月29日18:00。

  2.报名地点:延安市新区江苏中学体育馆。

  3.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人员直接登录公告公布的网站,在规定时间内下载《2021年延安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注册验证报告、教师资格证及招考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考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本次招聘报名及资格审查由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

  (三)现场缴费

  资格审查通过后,采取现场缴费,缴费时间为2021年8月27日08:00至8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按50元收取。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对应聘岗位被核销的应聘人员,办理退费手续。

  (五)领取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1年8月30日上午9:00-下午17:00。

  地点:延安市新区江苏中学体育馆。

  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的必备凭证,请予妥善保管。

  (六)笔试

  1.本次招聘人员笔试工作由延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技术学等)和相应岗位学科专业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

  2.时间和地点:笔试地址在延安市区内学校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者缺一不得参加笔试考试。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预计一周左右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

  4.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5.对违纪违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七)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全部确定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者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本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由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现场备课,分说课、讲课、答辩三个环节进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八)综合成绩测算及比例设置

  招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仍并列的加测讲课,以讲课成绩确定排名顺序。体检在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体检及考察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另行通知。

  (十)公示及办理相关手续

  1.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名单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2.对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人员,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公开招聘确认人员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办理《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招聘人员凭《陕西省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招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与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3.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文件,授权由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所有参与招考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和保密制度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部门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

  按照市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延安市新区管委会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函的回复》要求,应聘人员应履行好个人防控责任,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规定,接受测温、扫码、戴口罩、一米线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提前查验自己的“陕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陕西健康码-场所码”为黄码、红码人员不得进入考点,“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示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及中高风险所在县或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不得进入考点。“陕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有异常的请提前向辖区联防联控办报告,配合疫情防控人员核实情况,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正在接受隔离治疗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不得参加考试。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或所在设区市来延人员、境外来延人员、密接人员等重点人群须完成相关隔离管控措施后,持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外省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对故意隐瞒涉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责。

  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笔试前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七、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应聘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审查、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各环节,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2.本次自主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自主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组织单位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自主招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报名咨询电话:

  延安市新区社会事业局: 0911-8803386

 

  附件:

  1.2021年延安市新区管委会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2.2021年延安新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xls

 

 

   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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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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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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