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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充市蓬安县城区学校2021考调教师3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南充市蓬安县城区学校2021考调教师36人公告

  根据南府办函〔2013〕114号文件,结合城区部分学校办学规模扩大、教师紧缺的实际,现面向蓬安县内农村在编在职教师,对城区部分学校紧缺学科教师岗位实行公开考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和名额(见附件2)

  二、考调对象

  蓬安县内农村在编在岗教师。

  三、考调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教龄要求:进入我县农村学校参加教育教学工作已满三年(即:2018年9月1日前在我县参加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以报考者二代身份证为准)

  (3)学历要求: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4)资格要求:①小学:报考小学岗位的教师必须实际持有小学、初中或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②初中:报考初中岗位的教师必须实际持有初中或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③高中:报考高中岗位的教师必须实际持有高中(含中职)教师资格证。(以本人实际持有教师资格证上所记载的“资格种类”为准)。

  (5)教学实绩要求:近三年(2018年9月至2021年7月)教学实绩综合排位至少有一次在县内同类学校中2/5以前的位次,或艺体课教师至少有一次在全县及以上级别的竞技竞赛中获奖(由教科体局基教股按每年教学实绩情况进行核实)。

  (6)蓬安县城区学校互不考调。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2016年1月1日以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2016年1月1日以来年度考核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不称职)的教师;

  (4)2016年1月1日以来有违规上访、网络舆情、违规补课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特别提示

  考调进城教师如属中、高级教师职务,而考入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已满,则考进教师实行高职低聘,待学校中、高级教师职务岗位有空缺时再行竞聘。

  四、加分项目

  报考者本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在考试总成绩中给予适当加分:

  1.2016年以来,荣获国家、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各级党委政府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分别加3分、2分、1.5分、1分。

  2.2016年以来,在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竞赛中获得国家、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等级奖,国家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加2分、1.5分、1分,省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市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1分、0.5分、0.3分,县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分别加0.5分、0.3分、0.1分。

  3.2016年以来获南充市、蓬安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教育质量先进个人表扬的分别加1分、0.5分。

  4.2016年以来被评为四川省、南充市名师称号的分别加2分、1分。

  5.2016年以来被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的分别加1.5分、1分、0.5分。

  6.具有研究生学历的加1分。

  上述加分项目中,同一年同类别的不累加、就高不就低,第1项加分不超过3分,第2项、第3项和第4项每项加分不超过2分,第5项加分不超过1分。

  具有上述加分项目的报考者,需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供加分项目的表彰表扬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不能按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不予受理且责任自负。报考者的加分情况将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pengan.gov.cn;下同)上予以公示,若伪造加分材料,经查证属实将取消其考调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调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个报考者在本次考调中限报一个学段(高中、初中或小学)一个学科,否则,取消考调资格。

  (一)报名前期准备

  1.做好核酸检测,开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符合条件且有报考意愿的报考者应主动到正规医疗机构或疫情防控部门做核酸检测,开具报名前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以报考。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下载《蓬安县2021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蓬安县2021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加分审核备案表》(见附件3)、《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如实、准确地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并在《蓬安县2021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上贴近期免冠证件照,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学校审核。凡符合报考要求的人员,自愿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所在学校主要负责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在相关佐证材料和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4.教学实绩审核。局基教股对报考者教学实绩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

  5.监察审计意见。局监审股对报考者近五年监察审计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2021年8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人事股。

  3.报名材料:报名时持本人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蓬安县2021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申报表》(见附件1);《蓬安县2021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加分审核备案表》(见附件3);有加分项目的提供相应的原件和复印件;《健康承诺书》(见附件4);报名前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解除隔离证明);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蓝底)2张。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组织实施。考生准备好上述相关材料,到教科体局组织人事股进行资格审查报考登记。本次公开考调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弄虚作假、违反相关规定或不符合“考调对象”、“考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报考资格,且责任自负。

  5.公布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加分。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名单和加分、岗位调减情况将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

  6.准考证领取:资格审查合格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21年8月26日(下午15:00—18:30)到局组织人事股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

  本次公开考调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考调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如达不到该比例,将按比例调减到校或取消该岗位考调名额。

  (二)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

  (三)笔试范围:《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范围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学等知识。

  (四)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五)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进行后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根据各具体考调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考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面试人数与考调计划人数之比)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员。如因面试入围无人可递补或因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说课。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主要范围:与报考岗位相关专业(学科)的知识。

  4.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面试前由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参加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领取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签到候考。签到时,上述证件不齐备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签到候考的作放弃面试资格处理。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产生的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所有面试人员,取消考调资格。

  5.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七)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公布: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加分(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位)

  七、录取办法

  根据考调岗位数和考生志愿,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录人员;如与最后一名拟录人员总成绩相同,则《教育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数高者优先,若再相同,则采取加试确定。拟录人员在蓬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八、岗位确定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到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进行岗位确定(时间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进行岗位确认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其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九、调动及聘用手续办理

  参加岗位选择的拟调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十、组织领导

  由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整个考调工作。

  十一、纪律与监督

  教师考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考调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或举报邮箱:pajyjrsg@126.com监督电话:0817-8621679。

  十二、疫情防控要求

  1.请所有报考人员即日起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减少不必要的流动和聚集,非必要不出县、不出市,不前往中高风险区。

  2.请报考人员在报考、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等人员聚集场所自觉主动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核验身份、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主动提供疫苗接种信息,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接种或延缓接种疫苗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证明。

  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待隔离期满且取得解除隔离证明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报考。

  4.参加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健康承诺书,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1、《蓬安县2021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申报表》      

     2、《蓬安县2021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岗位及名额一览表》

     3、《蓬安县2021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加分审核备案表》

     4、《蓬安县2021年城区学校考调教师健康承诺书》

 

蓬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蓬安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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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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