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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沧州市青县2021招聘教师2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沧州市青县2021招聘教师230人公告

  为进一步补充优化青县教师队伍,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按照县政府2021年度工作安排,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230人(其中“高校毕业生”115名)。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

  青县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和幼儿园。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计划,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数量、岗位、条件和待遇

  (一)招聘数量、岗位:

  此次公开招聘共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230名(其中“高校毕业生”115名)。

  各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青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为准)、专业、年龄等条件,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要求具有青县常住户籍或青县生源地考生(报考者配偶或父母具有青县常住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青县常住户籍。);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限户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不限户籍。

  7.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8月27日至2003年8月27日)。

  8.招聘岗位学历及专业要求:中学教师岗位、城区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以上岗位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者具有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乡镇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科要求为师范类毕业生,本科及以上要求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以上岗位要求报考者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或者具有相应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中学、城区小学、乡镇小学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计算机)教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同时与岗位要求一致。

  幼儿教师岗位要求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前教育及幼儿教育相关专业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此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包括: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9.受疫情影响,符合此次教育类招聘岗位条件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10.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1.凡参加此次招聘的考生一律由本人现场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对本人所提交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原始有效证件和材料相一致,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考试当天,保证遵守考场规则;若有违规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凡涉及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7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

  4.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6.全日制普通类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不得报考;

  7.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情节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1年8月22日至2021年8月28日在青县政府网(http://www.qingxian.gov.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合格证明)、专科师范类考生需要提供蓝联报到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青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报名表》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2.现场报名时间:2021年8月27日上午9:00至2021年8月29日下午5: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青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餐厅(由职教中心西门进入)

  联系方式:电话:0317—4022030

  4.资格审查及交费。由青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予以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55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21年9月1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1日下午5:30到青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餐厅(西门进入)领取笔试准考证。

  6.开考比例。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报请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减少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能低于1:2),低于1:2的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

  (三)考试方式及内容

  招聘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法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各学科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学科专业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计算机)、生物、科学、平面设计、幼儿共计16个科目。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2日上午8:00—10:00。笔试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组织。笔试的试卷命题、阅卷、考点选择、考场安全、选派监考巡考以及考试组织实施等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采取异地命题、异地阅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的方法。

  (4)笔试成绩在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栏进行发布。

  (5)面试人选确定。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考生说课的形式进行。

  (1)说课内容:中学为初中二年级各学科教材(其中化学为初中三年级教材),职教中心平面设计教学岗位为职教专业课程教材,小学为各学科六年级教材。说课的教材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准备。说课的课题由评委统一选取,并由考生自行抽签确定。满分为100分。准备时间:10分钟。说课时间:6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养、学科知识、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等。

  幼儿教师面试为幼儿教学相关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三项:简笔画测试时间为20分钟;键盘和舞蹈测试时间分别为6分钟。由评委根据考生每项技能完成情况分别打分。每项技能测试成绩均为100分,三项成绩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9月7日上午9:00至2021年9月7日下午5:30到青县人社局二楼会议室领取面试通知,面试时间与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信息为准 。

  (4)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天在青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

  (5)面试组织。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规则(试行)的通知》组织实施。采取异地命题、外聘评委的方式进行。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6)总成绩确定。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招聘单位同一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超出招聘计划,采取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有工作经历优先的方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由县人社局对其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青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体检由县人社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县人社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在青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岗位的选择

  拟聘人员按照所报岗位,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依次由本人选择学校。综合成绩相同的人员,通过抽签形式确定排名。

  (九)聘用

  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进行递补。被聘用人员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聘用人员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230名教师为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在编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本方案由青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青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资格审查表.xls

    2、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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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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