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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保定市2021招聘幼儿教师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保定市2021招聘幼儿教师80人公告

  为提高我县教师队伍师资素质和整体水平,促进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均衡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方法及原则

  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标准,严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招聘质量。

  二、招聘名额
   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80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4.应聘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中专及以上毕业证书;非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5.应聘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必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6.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9月1日后出生);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一年以上且仍在我县公办学校任教的自聘教师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以及人事代理教师,不得应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1年9月1日至9月5日,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涞水县融媒体中心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报名时间、地点和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9月6日至9月8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彩色小2寸免冠照片5张;任教1年以上的需要提供工资证明。报名地点在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一层大门西侧)。

  报名时,应聘者须按照《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填报;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需求岗位,并说明是否服从调剂。

  (三)资格审查。报名期间,由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9月11日,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到涞水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笔试。9月12日上午9:00-11:00由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基本要求、新课程标准等基本知识以及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知识。试卷由专家组拟定或国家、省级公开招聘人员笔试题库调用。
  笔试结束后,根据《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按1:1.5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全部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缺额时,未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可以申请调剂,并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五)面试。面试时间为9月19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音乐、舞蹈、美术等专业技能测试,其中:音乐舞蹈专业技能测试60分、美术专业技能测试40分。具体内容及方法如下:第一、音舞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弹唱和舞蹈,考试时间10分钟。内容:①自备一首歌曲(20分);②自备一个舞蹈表演(20分);③现场抽签确定一首共同弹奏的儿童歌曲(20分)。第二、美术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根据主题画一幅简笔画,考试时间10分钟。考试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布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六)考核。根据总成绩,按照《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招聘名额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高的、学历高的、取得学历时间早的顺序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通过查阅人事档案和原学校的组织鉴定,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体检。体检时间为9月20日。通过考核人员由县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初检不合格的,可以复检;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公示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7日。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及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涞水县人民政府网和县教体局公示,公示期为1周。在体检、考核及公示期间出现不合格、弃权的或经举报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出现并列时按优先进入考核的顺序确定递补人员。
  (九)聘期及待遇。

  1.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不服从分配和工作安排的取消录用资格。

  2.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不列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劳动合同法》进行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被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试用期为1年,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不能胜任者予以辞退。首次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可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要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用人单位、本人、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同意后可以续聘。期间允许报考特岗教师等工作岗位。

  3.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福利待遇为工资每月2700元,绩效工资每月380元。绩效工资按年度考核等次一次性发放,以后工资调整参照涞人社字[2017]6号文件执行。聘用期内,劳务派遣公司依法为劳务派遣幼儿教师按照企业标准缴纳“五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个人缴纳部分从劳务派遣幼儿教师工资中扣除。

  4.所聘用的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符合职称评定条件的,可以自愿参加教师职称评定,但是职称不与工资挂钩。

  5.对劳务派遣的幼儿教师实行定期考核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学区或直属幼儿园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6.工作期间违反幼儿园园规园纪,不服从管理,警告后仍不改正的,学区或直属幼儿园可退回劳务派遣公司,由劳务派遣服务公司办理解除劳动合同。

  五、组织领导
  为积极稳妥地做好本次招聘工作,县政府成立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

  县人社局负责比照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会同教体局共同做好幼儿教师的招聘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将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落实其工资、社会保险等待遇。

  县教体局负责招聘劳务派遣幼儿教师的统筹管理和具体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

  六、招聘纪律
  (一)教师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决定。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涞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0312-4527727
  涞水县教育和体育局举报电话:0312-4524726

涞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31日

   附件:

  1.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

 

  附件1

  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雪峰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王金龙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财政局局长

      马秀辉  县政协副主席、县人社局局长

      牛润生  县教体局局长

      孙志国  县委编委办主任

  成 员:刘文强   县体局副局长

     张金山  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左宝森  县人社局主任科员

     王莉莉  县委编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刘文强同志兼任。

 

  附件2

涞水县2021年以劳务派遣形式招聘幼儿教师岗位需求表 

设岗单位

层次

需求数

备   注

三坡学区

幼儿园

7

 

赵各庄学区

幼儿园

7

 

义安学区

幼儿园

7

 

王村学区

幼儿园

3

 

石亭学区

幼儿园

6

 

永阳学区

幼儿园

5

 

明义学区

幼儿园

6

 

娄村学区

幼儿园

5

 

涞水镇学区

幼儿园

10

 

县直属幼儿园

幼儿园

24

 

合  计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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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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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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