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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胶州市临聘教师招聘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青岛市胶州市临聘教师招聘8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和条件

  (一)招聘临聘教师80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2021年胶州市临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符合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6.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技能水平。

  7.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8.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通过考试录用为胶州市临聘教师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网上报名 

  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登录“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日9:00—9月3日12:00。

  (二)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应聘岗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资格审查及缴费

  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资料进行线上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须在9月3日14:00前进行网上缴费,考务服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弃考,取消其应聘资格。

  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应聘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招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四、考试

  根据疫情防控关于人员聚集规模控制的要求及报名情况,如报名总人数能够在一天内完成面试的,免于初试,直接进行面试;如报名总人数不能够在一天内完成面试的,则加初试,根据学科岗位数量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具体比例情况见《2021年胶州市临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

  1.初试、面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确定,具体初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公布。

  2.初试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其中在阅题室阅题5分钟,进入面试室答题5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3.初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规定比例进入面试范围,成绩低于60分者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和特点,采用“模拟讲课”方式进行,时间为40分钟,其中在备课室备课30分钟,进入面试室模拟讲课10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个别学科因人数较多,需分组讲课的,个人成绩加权计算,计算方法为:个人实际成绩=个人讲课得分×本学科总平均分÷本组平均分。按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聘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若成绩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时间另行通知。

  6.根据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纳入我公司临聘教师人才库,后期因辞职、产假等造成的岗位空缺从人才库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安排短期顶岗。

  五、体检

  对面试通过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公布。体检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负担。对不能按体检要求完成体检的,延期公示并聘用,对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及待遇

  平均每人每月3600元(包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具体发放数额根据日常管理考核等确定。

  被聘用人员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被聘用人员聘期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考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八、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我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参加应聘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面试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请注册健康通行码,保持健康通行码为绿色,健康参加面试。

  2.新冠肺炎疑似患者、确诊病例接触者、已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以及面试前21天内从境外、高风险等级地区来胶的、14天内从中风险等级地区来胶的、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的、考前有发热(体温≥37.3℃)或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应聘人员,应向胶州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治与专家组申报,电话:0532-82200812,并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务必前往胶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做核酸检测。应聘人员入场时主动向考点说明情况,并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合格证明。

  3.应聘人员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37.3℃的应聘人员,须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37.3℃或入场、面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的,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4.面试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低风险地区的应聘人员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面试过程中,应聘人员可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的应聘人员要全程佩戴口罩。

  5.参加应聘人员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6.无法提供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上述人员自9月3日起,可联系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32-85272639)办理考务服务费退费手续。

  请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面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九、有关说明

  1.以上相关报名材料有效时间截至2021年9月3日。

  2.招聘有关信息在“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发布。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保持联络畅通(电话+短信),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填写报名信息时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应聘过程中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发现应聘人员隐瞒病史的、不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的、查实提供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用工单位报到上班,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5.录用通知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尚未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一切招聘信息以“青岛胶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qd-jzbd.com/)发布的信息为准。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由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2-85272639   监督电话:0532-82233977

  联系地址:胶州市上合示范区长江路一号创业大厦

 

  附件:《2021年胶州市临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青岛胶发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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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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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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