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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区2021下公开招聘教师15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重庆江北区2021下公开招聘教师155人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5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江北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资格条件

  1.年龄。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 “40周岁以下”,指未满41周岁。

  2.学历。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位。

  3.职业技能。报考人员需取得报考岗位对应学段相应层级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需达到英语专业八级以上水平。

  4.任教经历。报考人员应具备2年以上相应学段及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对应时间范围的社保明细等证明材料。本简章要求的任教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按照“对年对月” 计算。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岗位一览表》中对“专业”有方向要求的,须由毕业院校依据所学学科出具相应证明,如教育学类(数学方向),教育学类专业报名考生应为“数学方向”专业类人才,持有“教育学”专业毕业证考生,须由毕业院校出具其所学专业学科属于“数学方向”的证明。若毕业证书已有明确体现,则不需提供相应证明。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40周岁以下,均含40周岁,指未满41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规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且须在资格审查(复审)时提供。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8:00,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j.cq.gov.cn)首页“我要办”中的“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社会化服务考试入口(点击进入)”栏目,点击“江北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所有电子材料均要求jpg格式,大小在10-30K之间)。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委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网上报名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符合报考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1年9月27日18:00前对报考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成功后,须在2021年9月28日18: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请考生注意确认缴费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补缴。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妥善保存,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的,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考务费的,于2021年10月13日9:00起至10月16日12:00登录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以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截止7个工作日内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布(网址: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江北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和江北区教委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定于2021年10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和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30分,学科专业知识占70分。综合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学科专业知识分“小学”、“初中”、“高中”三个学段和学科组织笔试。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及方式见考场板书。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因应聘人弃考或资格审查不合格,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预定比例5:1的,可根据具备资格人数逐一下调至2:1。若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由江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笔试后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公告。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江北区教委共同组织。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委托。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

  (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证、学位证;(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5)报考英语岗位的需提供英语等级证书;(6)《江北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3);(7)网上报名通过后的考生报名信息表。

  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或经确认自动放弃面试者,取消面试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最多3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江北区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三)面试

  面试由江北区人力社保局和江北区教委共同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通过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公示。

  面试采取说课加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面试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时间为20分钟,其中说课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组织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当天,若原确定进入面试的部分人员主动放弃,导致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最低竞争比,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正常参加面试的人员任可继续参加面试,但其面试各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后续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说课成绩×40%+面试成绩×30%。

  考试考核各项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选)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分相同时,依次按学历层次、相应职称、相应职〈执〉业资格、专业科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主管部门会同招(选)聘单位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

  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一般二级甲等以上)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报名资格条件、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学历学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获奖情况、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招聘方在通知结论的同时向拟聘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前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说课和结构化面试成绩分别不低于70分者)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的次数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人选经考察合格后,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后,放弃进入后续环节资格的人员信息由招聘单位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网址:http://www.cqjb.gov.cn/zwxx_190/bmjz/)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岗位条件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的教育事业单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区最低服务满3年方能交流、调动;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其他

  招聘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请按以下方式咨询:

  1.本简章由区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报名资格、考试、实绩考察、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下列联系方式咨询:

  区教委:023-67854760

  区人力社保局:023-67757315。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67757315。

  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江北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重庆市江北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信息登记表

  4.现场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5.江北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6.江北区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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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中央编办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教师〔2006〕2号)、《教育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4〕54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结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省教育厅 省委编办 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24年“特岗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函〔2024〕25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的原则,严格规范程序。

(二)符合“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岗位要求,不得将特岗教师安排在非乡镇及以下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含村小、教学点)、幼儿园或非教师岗位。重点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少数民族地区及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配建学校倾斜。

(三)“特岗计划”招聘的教师服务期为三年,特岗教师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筹管理。

(四)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必须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教师。重点为乡村学校补充特岗教师,持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

二、招聘计划

国家“特岗计划”实施范围如下:

2024年我市国家“特岗计划”指标310名。安排在贵安新区、观山湖区、乌当区、白云区、花溪区、清镇市、修文县、息烽县,具体指标分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心理条件和相应的资格,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二)学历条件

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学前阶段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对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但须在签订特岗教师聘用合同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予签约。

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报考人员教师资格证书的学科学段与报考岗位的学科学段一致,高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向下学段相应学科。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书可报考小学全部岗位。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可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支持退役军人。

(五)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须一致或相近(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部门确定。

(六)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或国家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不得参加特岗教师招聘考试。

(七)参加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从教经历的志愿者、参加过半年以上实习支教的师范院校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入职审查-签约上岗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贵安新区、各区(市、县)“特岗计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的操作细则、《招聘一览表》须在本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平台上及时向社会公布。(详见附件2)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段内登录“贵州省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系统(网址:https://117.187.201.56/)”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上传报名系统照片标准为1寸蓝底免冠照,图片质量不高于295×413像素,大小不得超过1MB。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截止时间之后无法更改,因信息有误所产生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须于5月30日9:00后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

1.网上报名时间段:2024年5月27日9:00至5月29日18:00(未在规定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的,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2.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含本人基本信息和报考岗位信息等),应对在网上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名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设岗县的一个学科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如愿意调剂岗位的,可在“是否同意调剂”选项选择相应的内容。

(三)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录取签约、岗前培训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并查实,一律取消资格,已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同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贵安新区、各区(市、县)须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建立报考档案(聘用后,此档案将进入特岗教师个人档案)。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2024年6月2日至6月5日。

2.“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在招聘前必须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报考人员应按照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留存)进行现场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笔试环节。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材料。

(2)相应学科类别教师资格证书、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毕业证书。暂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贵州省2024年特岗教师招聘报名表》和本人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5)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笔试

笔试实施全省统一考试,全省统一考试试卷、统一笔试时间。笔试的考务、阅卷、成绩统计,以及面试、体检和聘用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段:2024年6月13日至6月15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根据报名系统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电子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等)参加笔试,参加笔试考试人员要认真熟悉准考证的注意事项,并妥善保管,除规定时间外,不再开放准考证打印通道。

2.笔试考试时间:2024年6月15日上午9:00至11:30,考试总时长150分钟。

3.笔试分值及内容:笔试每套题总分100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70分、教育综合知识30分。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报考人员对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4.报考人员参加报考学科笔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艺术、体育与健康、信息科技、心理健康等14个学科。美术、音乐、舞蹈考艺术科目。考试科目不分学段。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由报考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报考人员可在招聘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网站查看本人笔试考试成绩。考生若对成绩有异议,可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复印件于公示期内到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申请查分,逾期不予办理。

(五)面试

面试的组织、考务、阅卷、成绩统计等工作在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的具体方式、办法及评分标准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确定,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由招聘学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考生。请应聘人员关注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相关网站,保持通信畅通,掌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

1.面试时间:面试在2024年7月1日前完成。

2.面试要求: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分学段分学科划定进入面试的最低笔试分数线,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比例的全部进入),并及时公布。每个岗位确定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时,存在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纳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以教师基本素养、所报考岗位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说课等为主,采用现场打分方式进行。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及地点: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确定体检时间和地点,并在面试结束后及时发布通知。

2.体检要求:参加体检人员数与设岗数的比例为1:1。按照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即“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规定的其他排序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局组织本地拟聘人员的体检工作。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空缺的名额,可以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满足优先录取条件之一的进入体检,均满足或均不满足优先录取条件的依次以笔试成绩、设岗县规定的其他排序条件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七)入职审查

体检结束后,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按照《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教育部令第50号)、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黔检会〔2019〕9号)和贵州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组织对拟聘人员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进行线下入职审查。同时,还要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准入查询平台对拟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入职审查和准入查询合格后,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面向社会公布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签约上岗

1.公布名单:经体检和入职审查及准入查询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

2.签订聘用合同:贵安新区、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公办教师的聘用办法,于2024年7月20日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任合同,并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2024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将新招聘教师派遣到设岗学校上岗任教。受聘教师必须服从统一安排,若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动放弃。空缺的名额,可以按规定依次递补聘用或者调剂计划。

3.上报聘用签约人员名单和报到时间:报到时间具体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确定并通知。

五、待遇及政策保障

(一)“特岗计划”教师服务期为三年,服务期内纳入当地教师队伍统一管理。聘用期内工资发放参照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执行,由同级财政保障,确保特岗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保证其同等条件下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同等待遇。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五险一金),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县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本次特岗教师招聘、入职前的师德教育与教学培训工作等。实施“特岗计划”的县级有关部门,要落实好周转宿舍等安排,切实解决特岗教师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三)特岗教师三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人民政府统筹按照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及时纳入当地教师编制,落实教师工作岗位,做好相关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连续计算工龄和教龄,工龄和教龄时间以特岗教师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办理接转手续时,贵安新区、各区(市、县)不得对特岗教师增设考试、体检等项目,接转后不再实行试用期。对重新择业的,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为其办理户口迁移等事项提供方便条件和必要的帮助。

六、工作要求

(一)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高度重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寻求支持。各相关单位要在试卷运输保存、资格审查、考务组织等方面通力合作。要严格落实保密要求,确保招聘各项工作平安、稳定、有序进行。

(二)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严把教师队伍入口关,严格落实线下入职审查和线上准入查询制度。

(三)特岗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由贵安新区、各区(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与特岗教师签订聘用合同。

(四)贵安新区、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在特岗教师上岗任教前加强岗前培训,帮助特岗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对三年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进行培训、管理和考核等工作,围绕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建设目标,制定培训规划,强化师德师风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特岗教师数据库建设,及时掌握特岗教师的基本信息,加强动态管理,要及时更新“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特岗教师数信息,严格审查把关。要做好特岗教师服务证书编制和发放工作。

贵安新区、各区(市、县)于2024年8月31日前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2024年新招聘特岗教师的信息录入。

(五)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大力宣传“特岗计划”成果和特岗教师先进事迹。深入挖掘特岗教师中的优秀典型,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农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加强对“特岗计划”在提升农村教育质量和取得成果方面的总结和宣传,努力营造实施“特岗计划”的良好工作氛围。

(六)贵安新区、各区(市、县)要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特岗教师给予表彰。对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不适合继续在教师岗位工作的,要根据合同协议予以解聘并取消其享受的相关待遇。

(七)市、区(县)两级有关部门要加大“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的监查力度,严格按照“特岗计划”教师岗位设置要求招聘教师,对特岗教师待遇保障、服务期满入编等政策落实不到位的区(市、县),要及时予以督促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区(市、县)下一年度不再列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八)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资讯将在贵州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贵州教育发布”(微信号:guizhou_edu)、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网站上发布,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同时须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相关问题,请拨打报考地教育行政部门电话咨询。

(九)咨询电话

贵安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0851-88908328

观山湖区教育局:0851-84119002

乌当区教育局:0851-86410212

白云区教育局:0851-84607704

花溪区教育局:0851-83155059

清镇市教育局:0851-82522296

修文县教育局:0851-82371552、0851-82373722

息烽县教育局:0851-87728975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详见报名系统首页。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贵安新区、各区(市、县)2024年“特岗计划”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贵阳市2024年“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操作方案链接各区(市、县)指定网站网址及咨询(监督)电话.xlsx

浙江衢州市柯城区2024面向浙江省选拔优秀中小学教师6人公告

为加强柯城区优秀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主城区教育优势,创设名优特师最优成长环境。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选拔优秀中小学教师合计6名。现就有关公开选拔事项公告如下:

一、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选拔面向全省范围内在编在岗优秀中小学教师,试用期(见习期)内和未满当地服务年限的在编在岗教师除外。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敬业爱岗,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乐于奉献,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能力强;近三年岗位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4.申报学科与现任教学科相符,相应学科教学时间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时间计算截止为2024年9月1日);

5.年龄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6.除符合1-5款条件基础上,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正高级教师或省功勋教师或省特级教师或国内知名教育专家,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3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2)市级及以上名师或名校长或名班主任,或县(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或省级教坛新秀,或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3)地市级教坛新秀,或县(区)级名师,或县(区)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县(区)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由教育行政部门(含业务部门)组织,下同],或县(区)级及以上青年拔尖人才,或具有副高职称优秀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6月3日及以后出生)。

(4)县(区)级教坛新秀,或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说课比赛或学科素养大赛获县(区)级一等奖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学生参加由教育部门组织的学科竞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及以上,或获县(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

注:上述各类荣誉和获奖情况以柯城区教育局认定为准。聘用后,相应教师若符合柯城区《关于深化实施“聚智柯城”人才工程推动柯城大发展快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区委发2021〕1号)文件中的人才要求,任期内将给予相应的人才奖励津贴补助等。

三、学科及选拔人数

视报名对象情况,可对选拔指标数适当调剂。高中教师(不包含职高教师)也可申报相应学科岗位。

四、选拔程序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3日。

2.报名地点:柯城区教育局四楼组织人事科414办公室,地址:衢州市紫荆东路81号,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联系人:王老师。

3.报名材料:现场报名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各种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资历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表1份。

无法到现场报名者可将报名表和相关材料的复印件邮寄至柯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或将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后合并至同一个PDF文件中发送至446404662@qq.com邮箱。邮编:324000,邮寄地址: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衢州市紫荆东路81号),收件人:王老师。

五、资格审查

柯城区教育局对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且通过比选后方可参加考核环节。通过邮寄报名或网上报名的外地报名对象在参加考核当天应提交报名材料的原件至区教育局审查。参加考核对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不另行发放准考证,报名对象凭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核。

六、考核方式及时间

1.考核时间:具体时间以电话或短信通知的为准。

2.考核方式:

(1)根据报名对象综合业绩,由初评专家组确定考核对象。正高级职称、省功勋教师、省特级教师、国家知名教育专家、市级及以上名师或名校长、县(区)级及以上拔尖人才、省级教坛新秀、省级及以上优质课一等奖(所申报学科)获得者采用直接面谈的方式考核;其他类别的对象采用试教(无学生)和现场答辩方式进行考核。

(2)试教(无学生)和现场答辩方式:现场考核总时长为20分钟,提前40分钟备课,备课后先进行15分钟试教(试教内容为选拔学科课程),后进行现场5分钟答辩时间。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核结果,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考核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

报考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柯城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不得列入考察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其他说明

1.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整个选拔环节。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选拔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育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3.经录用的教师,需与所聘学校签订5年及以上的服务期。

4.本次选拔工作由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 3032311。

5.本公告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如有涉及个人相关问题的,可先进行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570-3026894;3032638。

相关公告发布网址:

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https://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767960/index.html)

附件:2024年衢州市柯城区面向浙江省公开选拔优秀中小学教师报名表.docx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24日

江西南昌市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我站将于6月17日-21日组织面向社会人员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

社会人员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流程

1.报名时间:6月3日10:00-17:00,本次报名限报2500人,每日测试名额500人,额满即止。

2.报名流程:应试人通过谷歌浏览器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官网(bm.cltt.org),在首页右上角注册并登录—报名入口“江西”—我要报名—“南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阅读报名须知—填写报名信息—核对考生信息—暂未开通在线报名缴费—完成报名。

三、缴费时间及流程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将在6月5日前收到手机短信缴款码,考生须在6月5日17:00内使用“普通话测试缴款码”在“支付宝-缴款码付款”中进行缴费,逾期缴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缴款码短信可能会被手机防骚扰功能拦截,没有收到缴款码短信的考生请查找手机的拦截信息。

应试人完成缴费后即视为报名成功。如本人弃考或个人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不得退款(注:本次测试为社会人员专场,测试费50元/人)。缴款流程如下:

1.查看手机短信来自江西省财政厅的缴款码。短信通知内容:20位数字,由“360”开头组成,【江西财政系统】xxx请凭缴款码360xxxxxxxxxxxxxxxxx,通过赣服通或非税收入代收银行核缴非税交费共计50元。

2.点击进入“支付宝”搜索“缴款码付款”进入“缴款码付款-南昌市”,输入本人手机短信中的“缴款码”数字。

3.核对信息进行缴费,点击“我已缴费”可以看到测试费发票。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报名缴费的考生请在6月12日开始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官网(bm.cltt.org)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省份即可打印准考证。

五、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考生具体测试日期以考生自行打印的准考证时间为准。

2.测试地点:南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东湖区南京西路166号南昌市育新学校南京西路校区综合楼三楼)

六、测试成绩查询

测试成绩将在本批次测试结束后约30个工作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官网(bm.cltt.org)查询成绩。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考生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和微信小程序获取“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纸质证书领取

需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纸质证书的应试人,登录“南昌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nc.gov.cn/),在首页末端点击“普通话水平测试”查看领取全国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的公告,可在规定的时间到站领取。如错过本批次领证的时间,可在下一批次公告的时间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保管期限为1年,之后销毁,不再补发。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测试只安排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应试人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报。本站不受理集体报名,也从不委托其他社会机构代报名、代收费。

2.应试人网上报名所填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如应试人填写信息错误不能参加测试,应试人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应试人应严格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日期和时间,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前往测试地点参加现场测试。

4.从2023年4月开始,普通话测试流程取消备测环节,请应试人提前做好备测练习。

5.《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已于2023年8月发布、出版,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同步启用依此命制的试卷库。

6.应试人报名信息将在系统中保留至本次考试结束,凡在本站报名的应试人,本批次测试任务结束前不能参加其他普通话测试站的报名,请认真仔细阅读报名测试有关事项,谨慎填报。

南昌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年5月20日

江西抚州市2024年社会人员第二次普通话测试时间安排的公告

一、报名对象

依照《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的规定,取消测试工作“属地管理”的规定,考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

本公告所指社会人员指抚州市普通话测试站设立的测试点管辖以外的人员。设立测试点的学校如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抚州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建议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测试。

二、报名方式

1.从支付宝进入“赣服通”(请不要在微信小程序中进入),在页面左上角将“地址”切换成“抚州”,在“赣服通”中搜索进入“普通话测试报名”,按要求填报信息;考生不再需要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中填入信息。

2.本站将在后台进行审核,考生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在本程序“办件状态”中查看审核结果。

3.根据每批次测试规定的“缴款码发送时间”,考生在本程序“缴款码信息”中查看本人的“缴款码”,按照当前页面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支付宝“缴款码付款”中缴费,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考生缴费前,可以自行在首页选择“撤销报名”;考生缴费后,视为完成报名,无退款渠道,请各位考生慎重选择。

4.根据每批次测试规定的“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在赣服通“普通话测试报名”小程序中自行打印准考证。

5.其他相关信息均会在此小程序中公告,请考生予以高度关注。

三、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5月24日-5月31日;

缴款码发送时间:6月6日-6月8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3日-6月15日;

测试时间:6月16日。

四、测试地点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如有变化以当次测试公告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上传的照片必须为证件照,白色底色,宽高比为3:4,像素为390*567,杜绝生活照、大头照、带边框照、纸质照片翻拍照、削脑袋照、着白色衣服照等。如不符合规定,本站有权取消该考生测试资格。

(二)在规定时间内按当次测试公告公布的时间安排提交信息及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测试资格。

(三)考生仔细核对自行上传的考试信息,提交后所有信息不可更改,考生只能重新报名参加考试。

(四)2024年1月1日后,测试内容为《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朗读作品总数由60篇调整为50篇,31篇为新选用作品;“命题说话”话题总数由30则增至50则,新研制话题22则;《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语文出版社出版)为其辅助用书。

(五)考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以内可以在赣服通“普通话测试报名”小程序中查寻。

(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证书实行免费寄送,请考生报名时准确填入寄件信息,否则造成证书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21日

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2024年6月测试计划

一、报名

(一)网站:“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谷歌浏览器”地址栏输网址“https://bm.cltt.org/#/index”进入。

(二)收费标准: 中学生:15元/人次;大中专学生:20元/人次;教师:35元/人次;其他人员:50元/人次。

(三)注意事项

1.报名对象:应接受或自愿接受测试的人员。

2.注册:首次报名,须用手机号注册后刷新网页,获取最新测试时间。(注:再次报名,用注册手机号直接登录即可)

3.上传资料: 学生上传有效学生证信息页;教师上传教师资格证信息页或工作证明;其他人员上传身份证照片页。

4.信息审核:考生报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登录网站查看信息审核结果。

5.费用缴纳方式:通过“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的缴费链接缴纳。

6.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后按时打印并认真阅读。

7.查询成绩: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登录“贵州语言文字网”或关注“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

8.测试内容:参考语文出版社出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二、测试

第一批次(1400人次)

第二批次(1400人次)

报名日期

5月29日上午10:00开始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报名日期

6月8日上午10:00开始名额报满后通道自动关闭

缴费时间

6月3日至6月4日

缴费时间

6月15日至6月18月

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6日至测试前一天

准考证打印时间

6月20日至测试前一天

测试日期

6月7日

6月14日

测试日期

6月21日

6月28日

三、地点:贵阳市观山湖区六盘水路41号启林创客小镇B栋5楼。

四、郑重提醒

请考生务必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名”“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以免上当受骗。切勿点击不明来历“网络链接”,切勿扫描关注不明来历“二维码”等,避免个人信息泄露。

咨询电话:0851-85813374

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4年5月27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测试点

2024-05-29

2024-06-01

1400人

2

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测试点

2024-06-08

2024-06-14

1400人

贵州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测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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