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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朔州山阴县2021年教师招聘5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朔州山阴县2021年教师招聘57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范围
  1. 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2019年、2020年取得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生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岗位人员可以报考。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可以报考应届生岗位。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山阴县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40名、人社局下属事业单位5名、融媒体中心10名,中医院2名,共计57名,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详见《山阴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
  5.具备岗位所需的年龄要求。
  6.“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山西省“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21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21年服务期满(含到2021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岗的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按照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要求。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已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已入编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
  (6)报考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与资格复审、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本次招聘信息通过山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yin.gov.cn/)发布,公告期7个工作日。参加招聘人员报名结束后请密切关注山阴县政府网相关招聘信息,通过山阴县政府网查询整个招聘工作环节,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采取网络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山阴县政府网—公告公示—山阴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入口: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1737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
  服务基层岗位:2021年10月6日—10月10日 ;
  其它岗位:2021年10月6日—10月12日 。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报到证、资格证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近期免冠正面红底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将会影响网上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0月12日24时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招聘岗位名额,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岗位转为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被取消的岗位,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被取消的服务基层岗位的报名人员自动转入一般性岗位报名,无需改报。
  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若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予以取消。被核减或取消的岗位,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岗位被取消的考务费用通过原渠道如数退还。
  (3)网上缴费
  截至时间:2021年10月14日18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山阴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报考人员可于10月13日18时前登录原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10月13日9时至18时,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1年10月14日18时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2.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于10月14日18时前按报名规定先在网上缴费。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于笔试结束后到山阴县人社局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确认手续,符合减免条件到现场退费。确认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3.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结束后随时关注原报名网站)。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4.笔试防疫要求
  (1)通过国务院官方网站或微信客户端“疫情风险等级查询”,及时掌握高风险地区、中风险地区信息,动态了解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调整信息。考生考试前14天内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接触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健康码为红黄码,自动放弃参加考试;考试前7天内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低风险地区,自动放弃参加考试;境外入境考生不能提供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证明,自动放弃参加考试。
  (2)考生进入考点前主动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手机健康码绿码和防疫行程卡绿码或提供笔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觉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卫生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由卫生专业人员按规定流程现场处置。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笔试应全程佩戴口罩。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60%。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阴县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除提供报名时打印的《山阴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外,还应提供毕业证、报到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个人档案存放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退役的大学生消防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组织相关专家对报名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立考官小组,人数5—9人,考官全部外聘,报考教师岗位采取讲课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授课时间15分钟,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必须达到70分以上。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山阴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有关事宜在山阴县政府网站通知。
  1.体检: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阴县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单位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县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县人社局审核盖章。聘用合同期限为5年(聘用后应聘人员在聘用岗位服务期限不低于五年),试用期1年。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其他事项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人社部门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山阴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监督力度。市级组织或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负责确定。
  咨询电话:0349—7024932    
  监督电话:0349—7078866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1: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设置目录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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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工作通知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于2026年5月16日至17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4月17日10:00至20日17:00。

2.审核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至21日17:00。

3.缴费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至22日24:00。

4.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17日。

二、考区设定

本次考试共设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5个考区。某一考区报名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参加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和俄语(高级中学)面试的考生,统一在银川市考区报考,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参加小学全科面试的考生,可在银川市、固原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面试考场。凡报考到银川市、固原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

参加中职类面试的考生,统一在吴忠市考区报名参加面试,其它考区不设中职类面试考场。凡报考到吴忠市以外考区的,不予审核通过。中等职业教育专业面试目录依据2021年版本实施。

三、报考条件

(一)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考试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

2.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或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或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4.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二)申请参加面试考生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符合其中之一即可):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其他相关要求:

1.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2.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3.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不得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责任由考生自负。一经缴费,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附件详情请看原文):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试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名称、地址及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31日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至4月20日18:00。

(二)审核确认时间、方式及地点:各考区审核确认时间、方式及地点安排详见《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附件1)。

(三)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24:00。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须在面试前完成)。

(五)面试考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至5月17日(考生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六)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二、面试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1.具有云南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云南省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五年级学生、三年制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学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报考。

3.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4.在云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凭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省其他考生相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除报考条件第(三)条第2项之外的其他年级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得报考;未毕业的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不得报考,否则教师资格认定无法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2.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考;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报名流程及要求

报名流程详见《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附件2)。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因考生填报虚假或者错误信息造成无法报名、面试及影响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2025年下半年及以前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并在2年有效期内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须在网上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已参加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须重新注册。

(二)考区选择

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17个考区(昆明冶金职业大学(中职)、昆明、昭通、曲靖、楚雄、玉溪、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保山、德宏、丽江、怒江、迪庆、临沧)。请考生严格按要求选择对应的考区报考。考区选择注意事项:

1.报考全省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昆明冶金职业大学(中职)考区”。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昆明冶金职业大学考区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昆明冶金职业大学官网公告。昆明冶金职业大学(中职)考区”不接收其他科目的报名。

2.报考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日语面试的考生只能选择“昆明考区”。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昆明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3.“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面试设在各州市考区。特别提醒:在读学校、户籍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持临时居住证者不得报考)在怒江州的考生,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的只能选择“保山考区”。该类考生审核确认由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具体审核确认安排见保山市教育体育局官网公告。

4.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考生选择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考区报考;在校生选择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考生选择签发地考区报考。

考生选择考区后,再选择面试类别、面试科目等,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三)审核确认

所有考区均采用线上审核确认,不设立现场确认点,考生需要在审核确认期限内扫码关注微信小程序或按公告指引,上传审核确认所需相关材料。各考区审核确认时间、方式、地点及具体操作流程等事项详见附件1。未经审核确认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考。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2.户籍证明、居住证明等。

户籍在云南省内的考生需提供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不在云南省内的考生,提供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云南省内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学校所在地报考的无需提供户籍或居住证明。

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3.学历与学籍证明等。

(1)持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证书的社会考生及驻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持军队院校学历的军籍人员,另需提供当年军人服役证明或转业证明;持军队院校学历的非军籍人员,另需提供招生入学时新生录取名册。

(3)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的人员,除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外,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https://www.cscse.edu.cn)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证结论必须为“所获学位证书表明其具有相应的学历”。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全日制在校生需提供就读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附件3)。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考生审核确认时需签订《报名信息确认表》,承诺遵守考试纪律,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四)网上缴费

审核确认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支付成功”状态,完成面试报名。面试费280元/人·次。

特别提醒:

1.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面试报名不成功。

2.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及经济损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所在地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职业大学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由州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冶金职业大学告知考生。复核只对考生分数统计结果进行核对,不对面试中如何评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

四、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认定及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考试标准、大纲、流程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考试介绍”“常见问题”栏目查阅;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详见附件4。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各省考试承办机构申请变更信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常见问题”相关要求办理信息更正。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咨询电话

考区

咨询电话

昆明冶金职业大学(中职)

0871-66051123、0871-68306821

昆明

0871-65180066

昭通

0870-2235755

曲靖

0874-3333216

楚雄

0878-3122846

玉溪

0877-2023061

红河

0873-3643758、0873-3732149、0879-3900527

文山

0876-2191795

普洱

0879-2123085、0879-2125050

西双版纳

0691-2122712

大理

0872-2319394

保山

0875-2122926

德宏

0692-2127515

丽江

0888-5121089、0888-3196085

怒江

0886-3623470

迪庆

0887-8288845

临沧

0883-2124315

附件:1.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审核确认安排表.xlsx

附件:2.云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流程.pdf

附件:3.在籍学习证明.docx

附件:4.云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docx

甘肃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面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4月17日10:00-20日17:00;

   2.审核时间:4月17日10:00-21日17:00;

   3.缴费时间:4月17日-22日24:00;

   4.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5月11日至17日。

  (二)考试日期

  5月16日至17日(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对象

  (一)报考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

  (二)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者其他具备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幼儿师范院校及其他中职学校“幼儿保育”或其他相关专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见附件1;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它否决条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4.不符合报考条件投机报考的,后果自负(后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因投机报考所取得的考试成绩无效。 

  (五)属地管理要求

  申请人应在户籍关系或人事关系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精神,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时提交的工作单位或者人事关系证明,改为居住证。具体属地管理要求,按当地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报名实施方案执行。

  三、报名流程及须知

  面试报名流程:网上注册报名→网上审核确认→网上缴费确认。

  (一)网上注册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注册报名。未在甘肃参加2026年上半年笔试考生,须重新注册。注册时须如实填写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相关信息,并上传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在甘肃参加2026年上半年笔试考生,可继续使用笔试报名时的账号。考生可按照相关提示进行报名报考。

  照片要求:(1)本人近六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B,格式为jpg/jpeg;(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特别提示:①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②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学段日语、俄语;③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④各学段心理健康教育,考生只能选择兰州考区报考,并在兰州参加面试。

  (二)网上审核确认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会根据考生自行填报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报名信息错误,造成后续认定等环节不能完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在“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内按照提示修改个人信息(含照片),同时还必须重新选报科目后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予审核。考生如有疑问,及时向所报考区咨询。各考区咨询电话见附件2。

  (三)网上缴费

  审核通过的考生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完成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未成功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

  依据《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甘发改收费〔2017〕840号)文件规定,甘肃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考试费为280元/人次。

  四、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1个科目: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8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五)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按照2021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面试科目可参照报名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五、面试内容

  有关面试考核的标准、大纲、流程,考生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六、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考生规范参加考试。

  七、面试结果及证书

  面试结果预计于2026年6月12日发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通过“成绩查询”栏目查询面试考试结果。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属考区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出复核申请。面试合格的考生,通过“合格证明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八、特别提醒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申请变更信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附件: 1.甘肃省2020年以前具备中等学历层次教育类学前教育专业办学资质学校名单

               2.甘肃省各市(州)教育考试招生机构信息发布平台及联系电话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31日

青海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面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部署,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NTCE”)(面试)报名时间为4月17日至20日。现就面试报名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1.报名时间:4月17日10时至4月20日17时

2.审核时间:4月17日10时至4月21日17时(考生必须按照报考公告,按规定方式登录资料提交系统提交审核材料进行线上审核)

3.缴费截止时间:4月22日24时

4.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1日至5月17日

(二)考试时间和地点:

5月16日至5月17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面试结果发布时间:2026年6月12日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具有青海省户籍。

2.青海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

3.已在我省办理居住证的外省户籍人员(有效期内,不含暂住证、居住证办理证明等其他资料)。

4.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

(二)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报考条件,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年方可报名参加面试。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条件不符的考生无法完成相关操作。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5.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三年级及以上,专科三年级、专升本(专插本、专转本)一年级及以上,3+2毕业学年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6.参加青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藏语文学科考试的考生范围为:(1)本省普通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专业三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在校学生或在读研究生。(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本专科、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本省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

7.驻我省现役部队和现役武警官兵,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但应明示报名人员的身份证号、部队证件号和属于驻我省现役部队或现役武警官兵等信息。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20〕1号)精神,自2020年起,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具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9.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注意事项: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报名前请认真阅读报名所需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报名和缴费工作,过期无法办理。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准确无误的报名信息,因提供虚假报名信息至无法参加考试,均由考生个人负责

第一步:注册报名。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笔试报名成功的考生使用原账户即可,其他考生须重新注册面试账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后(http://ntce.neea.edu.cn),在“考试服务”栏中点击“报名系统”,选择“青海”后点击“点击登录”,进入账户界面后,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完成注册。注册成功后进入页面,选择报考面试类别及科目等信息并提交。

注意事项:在报名系统中,若选择沿用笔试阶段提交的照片,则无需重新上传照片。若选择不沿用,则需提交本人近六个月内的白色背景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中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饰物,应清晰显示考生头部及肩部以上部分。照片格式须为JPG或JPEG,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0KB。

第二步:提交资料。报名系统中注册报名结束后,按附件1《青海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操作指南》,扫描资料提交系统二维码或打开资料提交系统链接,登录资料提交系统,拍照上传审核所需证件及证明资料。

第三步:及时关注审核状态。审核期间,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和资料提交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审核时间截止前,仍处于“待审核”状态的考生应及时与审核点联系询问原因,避免错过审核时间。

第四步:完成缴费。通过审核的考生在完成网上缴费后,网页显示“完成报名”即为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报名完成,考试费用不能退回。逾期不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特别提醒:考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根据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青发改价格函〔2018〕513号)文件规定,按照面试300元/人.次缴纳报名考试费。

四、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

五、成绩查询及合格证明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报名网站查询面试结果。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类别面试科目将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执行。今年考试新增了三个小类,分别是D61 D610120-咖啡生产与工艺、D71 D710214-工业互联网技术与应用、D75 D750113-数字非遗设计与制作。

(二)报名系统密码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获取密码。截止面试结束前,切勿更换手机号码

3.报名系统操作(仅限报名网站的报名操作。资料提交系统的具体操作请咨询以下各审核点)及短信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咨询电话

审核咨询电话

青海大学审核点:0971-3835330

青海师范大学审核点:0971-6312533

青海民族大学审核点:0971-8802040

投诉监督电话: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971-4123123

附件:

1.青海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线上报名审核资料提交系统操作指南

2.学籍证明

3.面试流程

4.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5.青海省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3月30日

海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17日进行,现就报名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在海南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符合海南省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规定的条件,同时符合以下(一)(二)(三)条的有关条件:

(一)笔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下人员可在我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户籍在海南省内的社会人员;

2.持有海南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3.在海南省就读或海南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制三年级在校生、四年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五年制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初中起点五年制“3+2”五年级在校生、高中起点五年制“3+2”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专升本”本科段在校生,可以报名参加与本人毕业时取得学历层次相应科类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4.在海南省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5.在海南省生活、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以下学历等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前考生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确保本人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考条件。

(二)确保本人报名信息填报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考生在我省参加面试报名时,必须做到以上两点要求,否则即使获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也不能在我省完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

(一)报名办法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的办法,考生报名不需要现场递交材料。

(二)报名及审核时间

1.网上报名:4月17日10:00—20日16:00;

2.审核时间:4月17日10:00—21日16:00;

注:4月20日16:00前已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在审核期间内可以重新提交,等待审核。4月21日16:00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提交重报的时间。

特别提醒:(1)网上审核仅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由考生自己负责。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2)审核结果以报名网站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关注报名网站和电子邮箱的提示说明信息。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

注: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报名网站的审核状态。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已完成缴费的,概不退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22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交纳考试费的考生将按未报名处理,逾期不再受理补报。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网站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报名网站会自动退费。

(三)报名流程

1.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注册用户,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在海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期间注册信息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重新注册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有关《考试标准》《考试大纲》可通过网站免费下载。

2.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

3.按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

照片要求:

本人近6个月以内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照片不大于200K,jpg/jpeg格式。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图画、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裁剪压缩。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的照片图像须真实表达本人近期的素颜相貌,照片不能美颜和PS处理,不能用翻拍的照片,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双胞胎考生不得上传同一张照片。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示例如下:

4.填报报考信息,提交审核。

5.上网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6.登录报名网站,网上支付报名考试费。

四、收费

根据《海南省物价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302号)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如下:

收费采取网上缴费方式,具体网上支付银行列表见附件1。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参加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必须符合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条件,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须本人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报名,如因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请务必根据考点开考科目选择考点,否则将不能参加考试,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或工作、学习等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五)考生所报类别各科目笔试成绩均合格且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才具备面试报名资格。

(六)考生忘记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密码: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010-82345677)。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

(七)考生在考试期间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须本人携带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到省考试局办公楼201室提出变更申请登记,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

特别提醒: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予受理。

2.面试报名结束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上半年受理时间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时间截止到12月31日。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有变更的,应在认定环节按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办理信息更正。

4.考生未及时申请信息变更,造成不能考试、认定的,责任自负。

(八)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打印准考证开放日期:5月11日—17日。

六、面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面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17日。

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设海南大学(海甸校区)、海南师范大学(龙昆南校区)、海南热带海洋学院(三亚校区)和琼台师范学院(桂林洋校区)等4个考点,现将考点信息公布如下:

七、面试科目设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特殊教育,共11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17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共16个学科。

(五)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按照2021年版《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共有农林牧渔类等19个大类,面试科目参见附件2,实际科目以报名系统内显示的为准。

(六)各类别笔试、面试科目对应情况见附件3。

八、面试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面试统一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程序如下:

第一步:候考。考生持准考证(纸质)、身份证件(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不通过计算机系统抽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领取备课纸,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回答2个规定问题。回答问题时间5分钟。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第七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九、面试项目及分值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满分100分,各项目分值具体如下(中职教师面试分值同中学教师):

十、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十一、成绩查询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预计将于2026年6月12日公布,面试成绩只公布考生等级成绩(合格或不合格),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省考试局办公楼201室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十二、获取合格证明

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者(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明,合格考生直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打印《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3年,是考生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请注意省考试局网站(http://ea.hainan.gov.cn/)发布的相关信息。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上支付银行列表

2.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4.面试考生须知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3月30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面试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进入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违规作弊处理。

四、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应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清单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领取“出场证”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如将试题清单、备课纸等相关材料带离考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

八、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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