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贵州黔南州都匀市2021下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黔南州都匀市2021下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函〔2021〕32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相关认定工作,现将我市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方式

  都匀市2021年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工作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认定对象范围

  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学校在职教师、应届大学毕业生、社会人员(户籍在都匀市)可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三、认定资格类型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受理审核都匀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中等职业教师资格申报材料。

  四、认定基本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进行网上报名

  申报人员须采取先网上报名的方式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网上正式报名时间:

  2021年9月22日—10月15日

  报名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考生报名流程

  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申请人切记个人密码,以备以后查询使用)。具体流程见《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操作使用说明》

  (三)网报现场确认

  网上申请认定报名结束后,都匀市教育局对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人员将统一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0月27日

  2.现场确认地点:

  都匀市沙坝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

  (四)现场确认考生需携带的资料:

  1.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审核)。

  2.学历证书原件(审核)。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合格报告原件(或可到现场签订承诺书)。

  4.全国教师资格统考合格证明纸质原件(由申请人在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自行打印1份)。

  5.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相片1张(底片不限,该相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相片背面中间以下写明姓名、学科)。

  6.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使用通行证在考试所在地申请的,出示通行证原件。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的原件。

  7.认定系统无法验证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审查验证取得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请申报人员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五)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的选择

  1.都匀市申请认定“初级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都匀市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都匀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三楼)。

  2.申请认定 “高级教师资格”“中职学校教师资格”“中职指导师教师资格”人员。

  选择认定机构:黔南州教育局。

  选择现场确认点:都匀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三楼)。

  (六)体检

  2021年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到黔南州中医院体检科自行缴费体检。

  (七)补办、换发教师资格证

  都匀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或换发工作正式启动。

  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15日

  教师资格证书因遗失或损毁(补发)、信息有误(换发)需进行补发或换发的,请于2021年9月22日至2021年10月15日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都匀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窗口(三楼)登记,并填报《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

  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者应提交以下材料:

  1、证书遗失,需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和原教师资格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2、证书信息有误,需换发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审核咨询电话:0854-4999502(都匀市沙坝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教育窗口)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都匀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3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晋中市平遥县2024招聘教师34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厅下达的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平遥县计划组织实施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教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二)教师岗位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本科生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3年5月8日至2006年5月8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及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即1988年5月8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应聘教师岗位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要求: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对应学科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或小学全科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对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教师资格证的要求见《岗位表》中具体招聘岗位的要求。

4.具备报考教师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报考者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最新公布的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根据专业目录调整前后对应关系、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本次招聘设“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报考对象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本次招聘设“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报考对象为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已办理了正式退役手续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同时符合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可报考退役军人专项岗位。

本次招聘设“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平遥县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共34人,均为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平遥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2024年5月8日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pingyao.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密切关注,如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考生自负。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和应届毕业生岗位:

2024年5月20日9:00至2024年5月22日17: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024年5月24日9:00至2024年5月26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入口注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个人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上传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应聘者《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本人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须征得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

2.资格初审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和应届毕业生岗位:

2024年5月20日9:00至2024年5月23日17: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024年5月24日9:00至2024年5月27日17:00

资格初审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和“应届毕业生岗位”5月22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5月26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和应届毕业生岗位:

2024年5月20日9:00至2024年5月24日12:00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2024年5月24日9:00至2024年5月28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本次考试两科(公共学科和专业知识学科),共计收取考生100元考试费用。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平遥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笔试当日18:00前,到平遥县教育局人事股(平遥县柳根西路行政服务中心七层729室)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改报岗位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和应届毕业生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核减或取消的,其核减取消的名额将调整或转为一般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将在平遥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29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5月29日9:00至16: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4年5月29日18: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如数退还。

6.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将于平遥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pingyao.gov.cn)另行通知。请报名考生随时关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科。笔试以本人申报的学段学科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学科20分,专业知识学科8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采用闭卷形式。公共科目笔试为本学段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专业科目为本学科高中段知识。

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按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准考证、网上打印的《平遥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将所有证件缩印至一张A4纸上)。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档案存放证明及组织关系证明材料、当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未缴费记录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需要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承诺书》和服务期满合格证书。

(2)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加注当地组织或人事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专业有方向要求考生毕业证未体现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退役军人专项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劳动合同期满的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需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制定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1)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讲课内容现场抽取,独立备课60分钟,面对评委讲课,时间为15分钟。

(2)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

(3)面试教材选用平遥县现行教材统一进行备课、讲课。中学教师使用初二教材(其中化学为初三年级),小学教师使用四年级教材。

(4)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5)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发布公告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被聘用人员在平遥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服务期内不得申请向外县(市)调动、不得辞职,否则不予调档。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县人社局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平遥县教育局。

政策咨询:平遥县教育局 0354-5868126

监督电话:平遥县纪委监委第八派驻纪检监察组 0354-5867228

平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54-586823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查看>>>

1.平遥县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3. 诚信承诺书

4. 同意报考证明(模板)

5.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模板)

6. 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7.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平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组

2024年5月8日

山东烟台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等规定,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工作共设岗位7个,招聘计划8个,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相近专业是否符合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并于网上报名期间每日在莱州市政府网公布审核通过专业;

(八)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的有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二级甲等以上普通话证书等),除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外,其他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20日以前取得。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应聘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应聘。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考生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2式样),实行集体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和人事代理或劳务派遣机构均须盖章;实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机构盖章;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同意。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024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与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培养质量坚持同一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享有平等就业机会。符合上述规定的,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9:00-5月22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20日12:00-5月23日11: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20日12:00-5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

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爱山东”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左上角定位到“烟台市”,在APP上方搜索“教师招聘”,即可进行报名。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应聘人员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的照片、图片等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网上报名最后一天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4.网上审核。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在网上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并对网上审核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网上审核,并在网上反馈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网上报名查询时间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对报名网上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查询最后一天11: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网上审核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5.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4年5月20日12:00-5月24日16: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及时关注莱州市政府网,按照通知要求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应聘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完成网上交费后须电话联系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0535-2295509),并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退还笔试考务费。

网上报名结束后,网上缴费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或退费,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个别急需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莱州市政府网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海归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或已签署就业协议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6)教师资格证书。

(7)普通话证书。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3.有关要求。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须在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证明)因故不能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不含面试当天)后第2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内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与招聘单位具体负责。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1.笔试。笔试时间、内容、形式等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政府网。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在莱州市政府网查询。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包含递补情况的面试人员名单在莱州市政府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3.面试。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数字媒体技术教师岗位、机械工艺技术教师岗位、汽车维修工程教育教师岗位和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教师岗位还需专业技能测试)。有专业技能测试的岗位,面试成绩按试讲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参加面试的考生不得携带参考资料、教学参考书、电子设备等物品进入准备室。面试成绩现场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莱州市政府网站。

4.合成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选岗或聘用的,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

(四)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2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包含考试总成绩的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莱州市政府网公布。

(五)考察、体检。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可结合实际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除外)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必要时,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可以要求重新体检。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莱州市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规定,新进入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咨询电话:

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0535-2295509

网上报名期间咨询及复核电话:0535-2295509

监督电话:0535-2279359

莱州市政府网:https://www.laizhou.gov.cn/

公开招聘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谭老师 18563880269  杨老师 18363816318

本简章由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3: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docx

莱州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2024年5月11日

广东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5月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宝安区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65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宝安区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j/)、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rss.sz.gov.cn/)及该网站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以下简称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均须报名首日(即2024年5月1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2024届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方能报考。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5月17日17:00完成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名者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4年5月15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第一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上午9:30-11:00;第二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宝安区教育局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宝安区教育局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章亦可。初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④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军队院校地方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须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2.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报考者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所有岗位均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小学岗位须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初中岗位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高中岗位须具备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中职岗位须具备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宝安区教育局确定并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并在宝安区教育局官网公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宝安区教育局应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宝安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笔试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宝安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安排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宝安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宝安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宝安区教育局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宝安区教育局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宝安区教育局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除另有规定外,招聘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六)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九)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http://www.baoan.gov.cn/jyj/;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十)具体咨询电话:(0755)27750517,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由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长沙市2024年上半年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区县(市)

体检医院

医院地址

联系电话

备注

芙蓉区、天心区、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

武警湖南省总队医院

岳麓区溁湾镇枫林一路222号

0731-88639193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第四医院

岳麓区麓山路92号(岳麓山东大门旁)

0731-88942288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桔洲康复医院

岳麓区岳华路1149号

0731-88707300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日上午

长沙泰和医院

开福区芙蓉北路529号

0731-88518508

体检时间周一到周日上午

长沙市第一医院

开福区营盘路311号

0731-84667602

0731-84861775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7:30-10: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第三医院

天心区劳动西路176号

0731-85171599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中心医院

雨花区韶山南路161号

0731-85667926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需微信预约(关注长沙市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长沙市雨花区韶山中路95号

0731-89669288

0731-89669287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需微信预约(关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微信公众号)

长沙县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

长沙市长沙县星沙大道22号

0731-85259141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望城区

望城区人民医院

长沙市望城区郭亮北路126号

0731-88085959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五上午7: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长沙市第四医院

滨水新城院区: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北路4段200号

0731-81819000

体检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7:30-10: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浏阳市

浏阳市中医医院

浏阳市北正中路67号

0731-83628976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7:30-12: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浏阳市人民医院

浏阳市道吾西路452号

0731-83681578

宁乡市

宁乡市人民医院

宁乡市健康管理中心(原林业局、通益社区旁)

0731-87872888转5804

体检时间为周一到周六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相关体检全部项目(孕妇凭孕检证明及B超单可免除胸透),请申请人根据自身身体情况酌情安排。体检结果一年(连续两次认定)内有效。

2.申请人不领取体检结果,由医院直接报送市教育局。体检不合格,体检医院会短信反馈申请人。

3.体检人需空腹前往指定医院,带一张一寸证件照。

4.长沙市高中阶段申请人可前往上表所列任一医院进行体检,所有指定医院体检结果均有效。请申请人合理安排时间,切勿拖延。

江苏南通市启东市2024年教育体育系统招聘教师58人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相关规定,启东市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5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在启东人事人才网(www.qdrcsc.com)、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jsqdjyj.com)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8年4月至2006年3月期间出生。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但须在聘用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4年毕业生”,指在2024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现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同时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位)认证书。

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

上述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非2024年毕业生,网络报名时,须在报名系统“备注”栏目中主动说明“高校毕业后就业情况和档案关系”等相关信息,否则审核不通过。

(2)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编制内教师(含已经预留编制岗位的启东市乡村定向师范生、冬季招聘拟聘用教师和优质师范生)。

2.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3.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因卖淫、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因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有行政违法记录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在校学习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因虐待、性骚扰、体罚或侮辱学生等情形被解聘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后不满3年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人员。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11日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7.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www.jsqdjyj.com)。

(二)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4年5月9日09:00~5月11日16:00。

(1)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3)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9日09:00~5月12日16:00。

(1)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可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2)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启东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0923705、0513-80923706、0513-80923711。陈述申辩时间为2024年5月9日~5月13日期间09:00~16:00。对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为2024年5月9日~5月13日期间09:00~17:00。

(3)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5月9日09:00~5月13日18:00。

初审通过后进行缴费确认(笔试费100元。应聘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支付宝缴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4.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

(1)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将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2)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的,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通知改报名,改报名时间:5月14日9:00~11: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5月15日9:00起,经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四、招聘办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组成。考试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5月18日09:00~11:00,地点:启东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方式和内容。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30%)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70%),满分为100分,50分为合格线。计算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下同。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进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在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同一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

2.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准考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截至资格复审尚未取得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及就业意向协议书),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人员可不提供学位证书。

(3)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和验证报告(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网址为:<a href=”http://www.http://www.jszg.edu.cn/)。暂未取得证书的应聘人员,可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暂不提供。拟聘人员须在聘用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a href=”http://www.http://www.chsi.com.cn),尚未取得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附件2)。

(6)以2024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人员需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资格复审时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复审。被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启东市教育体育局陈述申辩。

5.资格复审递补。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本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复审人选(末位同分的一同递补)。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启东市教育体育局通知资格复审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

(三)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考生随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启东市,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3.面试形式及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①音乐、体育、美术、舞蹈和学前教育岗位的面试内容由模拟上课(50分,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和专业测试(50分)组成。

音乐岗位专业测试:即兴弹唱,根据现场指定曲目进行视谱弹唱(考场备有电钢琴,25分)。除键盘乐器之外的器乐自选作品或舞蹈自选作品展示(自带乐器或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25分)。总时间10分钟。

体育岗位专业测试:田径(10分)、篮球(10分)、排球(10分)、足球(10分)、队列队形(5分)、技巧(5分)。

美术岗位专业测试:素描(20分)、命题创作(限水粉画,15分)、硬笔书法(15分)。绘画用品由考生自带,考场仅提供8K素描纸。

舞蹈岗位专业测试:舞蹈自选作品展示(自带伴奏带和不包括手机在内的音响,25分)。即兴舞蹈(根据现场指定内容独舞,25分)。总时间10分钟。

学前教育岗位专业测试:儿童画(指定题目,绘画用品由考生自带,考场仅提供8K素描纸,10分)、讲故事(指定题目、现场编讲,10分)、现场自弹自唱(指定曲目、考场备有电钢琴,20分)、舞蹈(根据现场指定内容独舞,10分)。儿童画集中考试,限时40分钟。其他项目必须按讲、弹唱、跳顺序逐个进行,每人限时10分钟。

②其余岗位的面试内容仅为模拟上课(100分,报考岗位相关教材范围内的内容,准备时间为40分钟,上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总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体检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园教师体检还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规定的有关事项执行。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收取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收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及就业意向协议书原件),并明确考察要求。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组织实施,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水平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择校、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和启东教育体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总成绩和排名等。

(二)择校。公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拟聘用人员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岗位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考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则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在前),由考生依次自主选择单位。未按时参与或未选择聘用学校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聘用。择校结束后,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报送拟聘人员名单至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由用人单位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于2024年8月31日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教师资格证等材料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能提供相应证书及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已经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且在启东教育系统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

拟聘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四)递补。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纪律监督:0513-80923812(启东市纪委、启东市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0513-80923706(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附件:

1.启东市教育体育系统2024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承诺书.docx

3.启东教育简介.doc

启东市教育体育局

2024年4月29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