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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费县2021年教育系统引进青年人才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临沂市费县2021年教育系统引进青年人才60人公告

  为促进费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和《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4号)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公开引进青年人才到我县县直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引进人员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2003年9月30日以前出生),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其他证书。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与岗位相适的专业知识、能力。

  5、综合素质较高,专业知识扎实。

  6、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7、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限应届毕业生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招考(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3、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

  4、在读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5、报名截止日之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7、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登记

  报名时间:2021年9月30日9:00—10月15日16:00。

  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引进公告,在规定时间内采取以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填写《2021年度费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邮件主题及《登记表》均以“姓名+报名岗位+登记表”格式命名。

  电子邮箱:fxjyjrsk@163.com

  报名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因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的,由报名人员承担相应后果。报名人员在引进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引进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现场审查方式。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谈、面试的,将按照规定程序公布或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引进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电话通知。

  应聘人员资格审查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2021年度费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原件各1份,请登录网站下载打印。

  (2)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内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名的,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5)普通教师类岗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未按规定提供材料的,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岗位计划3倍的,增加面谈环节,根据面谈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面谈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参考依据。若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岗位计划3倍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费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普通教师类岗位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综合类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分组进行面试,全场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岗位和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阶段空缺的岗位,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从相应岗位未确定考察人选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个引进岗位出现应聘人员面试总成绩相同,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费县教育和体育局和引进学校组织实施。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考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的,一律不作为引进人选。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引进单位根据面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县一中、县实验中学、县二中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临沂市工程学校引进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3年。

  三、其他事项

  1、费县人民政府网站为本次引进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信息以该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报名人员要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所有程序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费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9-5682012

  监督电话:0539-5682013

  附件1:2021年度费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青年人才岗位计划

  附件2:2021年度费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

  附件3:诚信承诺书

  附件4:2021年度费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青年人才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

中共费县县委组织部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费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9月24日

附件【附件1 2021年度费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青年人才岗位计划.xlsx】已下载7136次
附件【附件2 2021年度费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青年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已下载317次
附件【附件3 诚信承诺书.docx】已下载72次
附件【附件4 2021年度费县教育系统公开引进青年人才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网上告知暨考生承诺书.docx】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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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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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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