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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1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2021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为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将于10月下旬赴广西、江西定点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非编教师15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教师120人,专职美术教师10人,专职体育教师10人,专职舞蹈教师10人。

  (二)招聘对象

  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均可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4.教师: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

  5.专职美术教师:全日制美术/美术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教师资格证;

  6.专职体育教师:全日制体育/体育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

  7.专职舞蹈教师:全日制舞蹈/舞蹈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2.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考生应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教师资格证承诺书(见附件),需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失信惩戒对象;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月22日。

  2.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2021gmxqjy.htirc.cn网址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报名系统中有操作指南)。

  (二)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将以下材料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1.身份证;

  2.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如报名时提供不了推荐表的考生,须提供院系推荐意见;

  3.成绩单(需有院系加盖公章);

  4.教师资格证书(没有资格证书的提交承诺书);

  5.其它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三)报名注意事项

  1.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2.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四)网上资格审查

  区教育局将组织招聘单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查阅考生上传的相关材料,必要时可通过电话、视频或到校面谈等方式,充分了解考生的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对考生所在院校、学历层次、学习成绩、获奖、谈话表现等情况进行预评分。招聘单位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不超过各岗位拟聘人数的5倍确定通过资格审查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报名招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多时,可增加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2.如经专家组综合研判,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取消该岗位招聘或减少拟聘人数。

  三、面试

  此次招聘通过面试直接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

  请报名考生保持手机畅通,考务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入围面试考生。同时,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面试前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布。

  (一)面试时间、地点及面试形式

  此次招聘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时间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因疫情原因面试时间和地点需要调整时,以调整后的通知为准。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携带好报名表)。考生身份证遗失的,须持临时身份证暂时代替。

  (二)面试合格线及成绩公布

  面试合格线为70分。在考生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本人面试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员

  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审议后确定拟聘人选。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

  《招聘公告》中的拟聘人数只是初步计划数,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招聘情况,增加或减少拟聘人员。

  (四)签订就业协议

  面试完由区教育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用人单位可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选公布

  面试成绩、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告。

  (六)面试防疫注意事项

  1.考生在面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并配合检测体温。持绿码和现场检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2.外地来考点的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3.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面试:(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5)面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5.参加面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6.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7.根据深圳市和赴外当地当时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赴外考点设置及面试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四、体检、公示

  (一)体检

  入围人员需自行前往区一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接到入围通知7天内将体检报告发送指定邮箱(邮箱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拟聘人员须按时将体检报告发送到指定邮箱,无故不按时发送体检报告,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二)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5天。

  五、聘用

  (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光明区教育局发放分配入职通知。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下属各公办幼儿园,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

  (二)签订聘用合同

  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3年期限的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均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3年聘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聘用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责令招聘单位解除聘用合同,违规用人的,责令清退,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用工模式和待遇

  实行聘任制,待遇参照《光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光明区公办幼儿园 教职工薪酬指引〉的通知》(深光教〔2021〕122 号)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1.网络报名网址:2021gmxqjy.htirc.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

  (七)咨询电话

  1.招聘条件问题:李老师   0755-21386823;

  2.报名系统问题:秦老师   0755-83255154。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教师资格证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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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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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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