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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双鸭山市2021年宝清县招聘幼儿教师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双鸭山市2021年宝清县招聘幼儿教师30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经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幼儿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阳光操作、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幼儿园教师30名,其中设置专门岗位招聘符合黑政办发〔2013〕42号和黑政规〔2018〕17号文件规定的“项目生”2名。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恪守幼儿教师职业道德及行为规范。
  2.热爱学前教育工作,有爱心和责任心,具备大局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3.身心健康,性格开朗,具备良好的沟通与合作能力。
  (三)资格要求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2.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10月20日及以后出生,以报名时为准)。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宝清县域内服务的在编教师、特岗教师。
  (2)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本人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21年10月13日起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微看宝清微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报名邮箱:bqxjszp@163.com。
  3.咨询电话:0469—5434793
  4.报名提交下列材料:
  (1)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复印)件。
  (2)学历证书。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幼儿教师资格证。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人员须提交《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021年12月30日前不能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将取消聘用资格。
  (4)《宝清县幼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
  (5)《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按手印(附件2)。
  (6)符合政策规定并报考“项目生”岗位的人员,需提供上一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报名时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能报考“项目生”岗位。
  提交材料扫描清晰,按以上顺序形成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邮件名称标明为“宝清幼招+姓名”)。
  5.考务费用:笔试45元,面试不收费,体检费自理。
  6.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所用照片须为蓝底免冠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报名材料扫描件纸张要求A4规格。
  (4)考生报名时需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5)考生网上报名后应主动与招聘工作办公室联系,确认是否报名成功。因上传材料不清楚、不完善、不及时等原因造成的报名无效,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报名人数须达到拟招聘岗位数2:1以上,低于该比例则相应减少招聘名额。“项目生”岗位因低于规定比例而核减的名额,增加到正常招聘名额中。
  (7)应聘人员须及时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且保持手机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工作办公室,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招聘任何环节的,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三)网上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21年10月25日。
  2.审查方式:由工作组按照已发布的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确定参加笔试人员。
  3.审查结果公示: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审查结果。
  (四)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考核内容包括:学前教育学、幼儿园管理、幼儿园课程、幼儿卫生与保健、幼儿教育心理学、幼儿园法规等相关知识。笔试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3.笔试成绩公示:笔试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五)面试前现场资格确认
  1.确认时间:另行通知(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2.确认地点:宝清县教育和体育局四楼教师(教练)工作股。
  3.现场确认要求:
  (1)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与报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2)现场确认后,各类证件、证书等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
  (3)现场确认必须本人到场;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不予现场确认;虚报瞒报应聘材料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现场确认通过者,方可参加面试。
  (六)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满60分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如果出现岗位空额按照考生的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
  2.面试的形式、内容和分值。
  面试采取现场展示的形式。面试内容包括绘画、钢琴弹奏、声乐、舞蹈、模拟教学。总分100分,其中绘画、钢琴弹奏、声乐、舞蹈各占15%,模拟教学占40%。面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因面试缺考而产生面试实际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3.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绘画30分钟,钢琴弹奏、舞蹈各不超过3分钟,声乐不超过2分钟,模拟教学备课时间1小时,现场展示不超过8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关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4.面试注意事项。
  绘画统一要求简笔画,专家统一命题。钢琴弹奏、声乐、舞蹈面试题目和曲目考生自选,可自弹自唱(钢琴弹奏和声乐两项同时完成)。考务组统一提供钢琴和绘画用纸、笔、橡皮等。钢琴乐谱、服装、道具等由考生自备。舞蹈考试考生提前将配乐提交考务组,因未按时提供配乐或乐曲效果不佳等原因影响考试成绩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声乐不支持音响和配乐。
  5.面试成绩公示:面试成绩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七)总成绩折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八)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面试成绩高者入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九)考察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报考资格。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出现空额,不再递补。
  (十)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宝清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资格;对反映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用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因考生个人原因主动放弃拟聘用资格或其他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岗位分配
  岗位分配采取“名次优先、现场选岗”的方式,现场公布设岗学校岗位需求信息,拟聘教师按照招聘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确定选岗顺序,总成绩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前。“项目生”岗位人员选岗在其他拟聘教师之后进行。
  (十二)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出现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四、工资待遇
  1.被聘人员必须在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调出,否则不予办理调转手续。
  2.被聘人员落实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教师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招聘顺利实施,成立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和体育局教师(教练)工作股,负责考试报名和相关考务工作。
  六、其他注意事项
  1.为严肃公开招聘纪律,规范招聘工作秩序,对报考者虽不构成违纪违规,但故意浪费招聘资源的不诚信行为,2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公开招聘。进入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后提出放弃的,3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公开招聘;聘用后不报到的,有服务期要求但在服务期(含试用期)内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5年内不得报考我县教师公开招聘。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均与组织招聘部门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报考者需准确填写、核对有效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
  4.根据招聘工作的步骤,适时对相关结果与各类通知在宝清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和公示,招聘期间由于突发疫情而导致招聘工作不能如期进行时,按县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调整日程安排。本招聘方案未尽事宜,由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和负责解释。
附件:1.宝清县幼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宝清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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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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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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