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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州市番禺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通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2022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54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对象范围

  (一)普通高等教育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应届毕业生”),含处于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有关规定见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二)现职教师(不含番禺区公办教师,下同)。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2022年我区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教师的需求状况预测,我区拟招聘的岗位主要为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校、青少年宫的专业技术十二级或以上岗位,录用后所在单位有十二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符合条件者再经竞聘后聘用到相应岗位。学科需求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计算机、心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等,拟招聘各类教师共544名,详见《2022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拟聘用人员须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办理人才引进及完成相关手续后,方可聘用。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应聘人员的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应届毕业生

  (1)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体育学科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其研究生与本科学历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一致(高中阶段通过体育专项考试进入大学的高水平运动员不受此限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学科研究生学历的考生,可按不低于学历要求的专业报名。

  专业名称须与《职位表》及《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专业名称完全一致,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没有专业代码),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提供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证明材料(包括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可视为符合报考要求,认定不符合专业报考要求的考生将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考试。

  (2)必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且符合下列年龄条件:

  ①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②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③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022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其他毕业生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书可以报考低学段的岗位。例如:报考者具备职中、高中语文教师资格的,可以报考初中或小学语文教师岗位。

  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承诺在正式入职后1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测试合格证书。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距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2.现职教师。

  (1)报名时须正在全日制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且具有1年(含)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由原工作单位提供加盖公章的有效证明,计算截止日期至招聘报名首日)。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者的教师资格证须符合国务院颁布的《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

  (3)所学专业与《职位表》中的专业一致,若其教师资格证或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中所任教的学科与应聘职位学科相一致,则视为专业一致。

  (4)具有对应的教师系列助理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证),即: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修学校和青少年宫类别的必须具有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职业技术学校类别的必须具有中专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证。如所持中小学(幼儿园)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学段(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低于所报岗位学段,同时要提供所报学段相应任教证明。

  暂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的,须承诺在办理录用手续前取得对应的教师系列助理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职位表》中有中专讲师或中学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5)必须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

  ②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

  ③非广州市户籍的应聘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④具有广州市户籍并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6)幼儿园现职教师同时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在区一级或以上幼儿园任教研组组长、教研员或级长、主任或以上职务2年以上(须由任教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②在区一级或以上幼儿园任班主任、专任教师5年或以上(须由任教学校出具相关证明)。

  ③近5年曾获得区(县)级或以上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或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称号。

  ④属于区(县)级或以上骨干教师或名教师培养对象、学科领域带头人(须由区(县)教育局出具相关证明)。

  ⑤近5年有获区(县)级或以上奖励的教育教学论文1篇以上(作者排名前三),或获区(县)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举办的学前教育有关竞赛奖励(团体获奖的参赛人员排前三)。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四)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22年1月31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7年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等要求以此类推)。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根据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相应类别学校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1.各应聘人员必须登录番禺人才网(//www.pyrc.com.cn/df/py/index.jsp)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1月17日(星期一)10:00时至1月29日(星期六)17:00时。每人仅限按《职位表》的分类报其中一类学校的一个职位(即只能应聘1个职位代码对应的职位)。报名前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要求填写、上传相关材料。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番禺籍生源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除外),不足此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对于个别紧缺专业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同级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可延长报名时间至2022年2月10日,开考比例调整为1:2,如仍达不到1:2的,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3.网上报名环节需应聘人员自行提交,若未提交报名导致报名不成功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提交后不能对报名信息、职位和上传材料进行修改。

  4.网上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按笔试、综合素质评估和面试的顺序进行。各考试环节,考生均须严格按照考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依时到达考场进行考试,未按时参加考试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各考试环节均不能向考官透露个人信息,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1.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初定在2022年2月26日上午;

  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于2022年2月22日(星期三)10:00时至2022年2月26日(星期六)9:00时前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的知识和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识;教育政策法规。

  (3)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笔试成绩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个环节。

  (4)根据《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完善和推进师范生免费教育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63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和我省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番禺籍生源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的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必须参加报名、现场资格审查和心理素质测试,并参加相应职位的面试,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此类人员所修学的专业必须与应聘的职位相一致。

  (5)在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美术音乐体育学科以1:20、其他学科以1:10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名单(番禺籍生源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除外)。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则该岗位实际合格人数全部进入综合素质评估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素质评估人员名单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2.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音乐美术体育学科的综合素质评估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要求于测试前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其他学科的综合素质评估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进行,岗位招聘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4的岗位,进行小组讨论,岗位招聘数与笔试合格人数<1:4的岗位,小组讨论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3)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番禺籍生源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除外)。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现场资格审查。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美术音乐体育学科将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其他学科于本次考试时段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

  3.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

  (2)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3、4)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在国(境)外学习且毕业未超过1年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面试,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区教育局可在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4)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

  4.心理素质测试。

  (1)时间和地点:预计与现场资格审查同日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心理素质测试的结果仅供参考,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参加了心理素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

  5.面试。

  (1)面试工作由番禺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2)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学前教育2(职位代码050)岗位的面试采用案例分析的形式进行,考生根据所提供学前教育领域的教育现象或教科研工作,结合相关政策和理论进行分析;其他岗位的面试采用试教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考试时段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6.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

  (三)体检。

  1.区教育局根据各职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

  3.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进行。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信用情况、是否存在回避情形、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考察方式可采用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方式。

  (五)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毕业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所有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分配到公办学校任教,考生一旦报考则视为服从分配安排。

  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区教育局可视实际情况在笔试、面试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办理接收手续。

  1.对确定拟聘用的各类人员,区教育局按相应的规定和程序办理引进、接收和聘用手续。

  2.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有关政策规定,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3.被聘用的毕业生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4.番禺籍生源2022年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的聘用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考生报名前应详细阅读招聘通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本次招聘的最终审核权归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凡不符合条件的,均不可聘用。

  (二)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的时间安排均为初定时间,在考试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中各项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公布事项。因没有留意考试通知而错过考试时间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四)在编在职的报考人员应主动将报考意向知会本人现所在单位,并征得现所在单位同意才可报考。因未经所在单位同意而造成不能被招聘单位聘用等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若为广州市外户籍的人员,聘用时需办理广州市入户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收取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七)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自动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符合临聘教师条件的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八)本招聘通告的解释权在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以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精神,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各环节的有关要求如下:

  (一)从考前14天起,考生每日在“粤康码”或“穗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如实进行健康申报,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重点人员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穗方式等情况。加强防疫知识学习,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和实施封闭、封控管理区域,主动减少外出和不聚集。个人自行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5,以下简称《承诺书》)。

  (二)考生必须同时凭健康二维码、有效身份证及经考生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参加考试,材料不齐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进入考点要全程佩戴口罩,配合测体温、扫“通行健康码”。

  (三)考试前 14 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正处于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或者处于传染病急性期的人员、健康码红码或黄码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属防控工作中评估确定为重点人群(即:未达到次密切接触者管控要求及其他有传播风险的人群)的,以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被评估确定为重点人群的考生,要实施“三天两检”,结果阴性后,凭相关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卫生(疾控)部门相关健康证明审核后方可参加考试。

  (四)《承诺书》中涉及需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报告的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考前3天内新型冠状病毒检测阴性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

  (五)“粤康码”或“穗康码”“通行健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或腹泻等十大症状的考生,建议暂缓应考,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

  (七)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必要招聘环节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并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八)根据广州市和番禺区的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番禺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和进度等事项进行调整。

  八、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11室

  邮政编码:511400

  咨询电话:020-84642021、020-8464166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时

  联 系 人:钟老师、李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0-84692605、020-84638632

  投诉电话:020-84641671、020-39256333 

       附件1:2022年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应届毕业生).doc

       附件4: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现职教师).doc

       附件5:考生个人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docx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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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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