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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罗湖区公办幼儿园面向2022届应届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深圳市罗湖区公办幼儿园面向2022届应届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罗湖区公办幼儿园高质量发展,加大优秀应届毕业生的引进力度,补充我区公办幼儿园师资队伍,结合罗湖教育实际,我局于2022年1月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非在编合同制聘用人员)18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2年1月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岗位

  教研员24名,教师95名,专职美术教师13名,专职音乐教师12名,专职体育教师25名,专职信息管理教师15名,合计184名。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5.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2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2届优秀应届毕业生(即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毕业生,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2.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最高年龄限制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12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1月12日之后出生)。

  3.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考生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专业目录表》(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专业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有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4.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此前任一公开招聘过程中被招考部门认定有作弊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禁考期参照公务员招考的有关规定);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暂缓就业的不予报考;

  6.2022年9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被列入失信惩戒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考要求与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21日18:00时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材料接收邮箱:lh_jydjrsk@szlh.gov.cn,考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按报名材料从上至下的顺序整理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格式:“岗位编号+报考岗位名称+本人姓名”)。

  (二)报名材料

  按以下排序提交相关材料: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2年1月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

  2.身份证(正反面);

  3.近期生活照1张;

  4.应届毕业生身份证明。境内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如院校尚未统一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则由学院出具考生应届身份的证明并盖章;境外毕业生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

  5.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

  6.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等);

  8.个人简历;

  9.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4);

  10.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自愿提供)。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不得报考多个岗位。

  2.考生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通畅,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罗湖区教育局将组织资格初审小组对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确定入围人选;

  2.现场资格确认

  入围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的考生,根据本公告中的“审查所需材料”要求,准备好相应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3.审查所需材料

  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材料原件供工作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材料不齐的审核不通过)。

  (1)基本材料:

  ①报名表(需贴照片、提交原件)(附件3);

  ②身份证(正反面);

  ③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如院校尚未统一发放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则由学院出具考生应届身份的证明并盖章。

  ④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

  ⑤成绩单(截至当前学期的所有成绩单,需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

  ⑥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等(暂未取得的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4));

  ⑦获奖证书、作品等资料;

  ⑧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和本科成绩单(在就读大学档案室复印原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交相应材料:

  ①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取得毕业证书)现场资格确认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提供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未毕业的,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提供相关中文翻译件)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确认书。所有港澳台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试、考察和体检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②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4.其他要求

  (1)考生所提供的审查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得进入面试;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确认和面试;

  (3)线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只是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现场资格审查确认不合格的,不得进入面试。

  (五)面试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确定拟聘人选的方式。面试地点与现场资格审查地点一致,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1.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将于深圳考点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组织及面试形式

  面试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才艺展示+考官提问”形式,以此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技能和综合素养。

  (六)确定入围体检名单

  面试录取线为80分,招聘工作小组依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拟聘用名额等额确定拟聘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以专家组最后评议结果为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所有岗位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罗湖政府在线(www.szlh.gov.cn)公告栏处公示。

  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七)体检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体检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不予进入聘用环节。

  (八)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罗湖政府在线(www.szlh.gov.cn)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罗湖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幼儿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三、薪酬待遇

  (一)参照深圳市相关薪酬文件制度执行;

  (二)购买五险一金;

  (三)享受带薪假期。

  四、疫情防控工作

  (一)考生须于考前7天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5)。

  (二)考生考试当天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考点城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相应城市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考试当天还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确定为新冠肺炎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考生;

  5.考试当天相应考点城市的健康码为红码或体温≥37.3℃的考生。

  6.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面试环节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7.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二)各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经专家组综合研判可进行相应调整。

  (1)如经资格专家组综合研判,报名招聘岗位优秀人选较多时,可增加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2)如经资格专家组综合研判,招聘岗位无合适人选或合适人选较少,可减少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

  (三)拟聘人员毕业后相关毕业证件到罗湖区教育局党建人事科报到,由党建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并安排到下属公办幼儿园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咨询方式

  1.报名咨询电话:卢老师 0755-22185716。

  2.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

  (五)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1.罗湖区政府在线(www.szlh.gov.cn);

  2.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2年1月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2年1月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个人承诺书

  5.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2年1月12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2年1月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附件2: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附件3:深圳市罗湖区教育系统公办幼儿园2022年1月面向2022届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4.附件4:个人承诺书.doc

5.附件5: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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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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