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制度权威解答-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省2022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制度权威解答

我国2022年1月起施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应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就近就便选择测试机构报名参加测试。就考生关注的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中的一些共性问题,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对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制度进行权威解答。

是否有全省统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考试时间?

我省目前共有30个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分布在不同市(地)和高等学校。全省没有统一的、固定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和考试时间,测试工作由各个测试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独立安排报名和考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可以补办吗?

根据教育部2022年1月1日施行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如何查询成绩和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1.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查询网站:www.cltt.org

2.取证原则是“在哪里测试就在哪里取证”。考生需在参加测试当天注意记下测试机构通知的取证时间,按规定时间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参加测试的测试机构领取等级证书。

测试对外地考生是否有户籍限制?

我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没有户籍限制。外地考生建议首先考虑咨询当地教育局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就近就便参加测试,避免舍近求远。

是否有可以花高价直接报名和考试的快速通道?

没有。报名普通话水平测试一定要注意通过正规渠道,谨防上当受骗目前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方式依据测试站发布的正式通知,报名需要现场确认环节。对网上的一些“高价报名”“快速测试”“保过二级甲等”等信息不要轻信,以免受骗上当。

是否可以到外省去考普通话水平测试证书?

可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网上的一些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说法是否可信(如测试名额有限制、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要改革等等?

不要轻信一些社会上的办学机构和不明网站的说法,有问题可拨打测试站的咨询电话核实。目前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方式是机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没有其他的改革消息。

报考XXXX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需要多少分合格?

普通话测试站只负责测试考生的普通话水平等级,您报考的教师资格证种类需要什么样的普通话等级,请咨询教师资格认证的相关权威机构或查阅相关文件。

考试方式与作弊如何处理?

普通话水平测试方式为考生面对考试机,根据机器提示,读字词句段。测试过程必须保持手机处于关机状态,任何看手机、念准备好的稿子的行为都视为作弊。背诵从网络上下载的文本的考生,一经发现,视为抄袭和雷同,将被扣除相应分数、不能取得较好的测试等级(成绩)。

应试人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严重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组织测试的测试机构或者测试站点应当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测试机构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通报应试人就读学校或者所在单位。

港澳台和外籍人员是否可以参加普通话测试?

在中国境内学习、工作或生活3个月及以上的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可自愿申请参加测试。

我省目前一共有多少个正式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目前,我省由省教育厅批准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共有30个,除这30个测试站之外,任何宣称能够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机构都是不具备测试资质的测试机构。考生切记:不要相信任何机构的虚假宣传。

全省30个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职责任务分工

哈尔滨市

哈尔滨市教育局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承担哈尔滨市所属区县社会考生的普通话水平测试任务)

联系电话:0451-84305155(办)

地址:哈尔滨轻工业学校二校区(香坊区文治二道街15号)

哈尔滨学院测试站(负责本校和以下各校考生及哈尔滨市交办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联系电话:0451-87085134(办)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兴大街109号一号教学楼一楼1124室

1.哈尔滨工业大学

2.东北林业大学

3.黑龙江中医药大学

4.哈尔滨体育学院

5.黑龙江工程学院

6.黑龙江东方学院

7.哈尔滨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8.哈尔滨传媒职业学院

9.黑龙江民族职业学院

10.哈尔滨应用职业技术学院

11.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哈尔滨师范大学测试站(负责本校和以下各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1-88060134(办)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师大路1号行知楼219室

1.哈尔滨商业大学

2.黑龙江科技大学

3.黑龙江生物技术职业学院

4.黑龙江农垦科技职业学院

5.哈尔滨江南职业技术学院

6.黑龙江信息技术职业学院

7.黑龙江公安警官职业学院

8.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

9.黑龙江冰雪体育职业学院

黑龙江外国语学院测试站(负责本校和以下各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1-88121558(办)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师大南路1号3号教学楼516室

1.哈尔滨音乐学院

2.黑龙江工商学院

3.哈尔滨华德学院

4.哈尔滨石油学院

5.哈尔滨广厦学院

6.黑龙江生态工程职业学院

7.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

8.黑龙江科技职业学校

9.哈尔滨铁道技师学院

10.华浦学院

黑龙江大学测试站(负责本校和以下各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1-86604901(办)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汇文楼文学院办公室748室

1.哈尔滨理工大学

2.哈尔滨工程大学

3.哈尔滨医科大学

4.哈尔滨剑桥学院

5.黑龙江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6.哈尔滨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7.黑龙江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8.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9.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

10.黑龙江粮食职业学院

11.黑龙江职业学院

12.哈尔滨职业技术学院

哈尔滨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测试站(负责本校和以下各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1-87900653(办)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香东街9号

1.东北农业大学

2.哈尔滨金融学院

3.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

黑龙江财经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负责本校和以下各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1-85911299(办)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院路1230号

1.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2.哈尔滨远东理工学院

3.黑龙江工商学院

4.哈尔滨信息工程学院

5.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齐齐哈尔市

齐齐哈尔市测试站(负责本市区县考生和以下各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2-6110056;0452-6110662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劳动路26号齐齐哈尔市广播电视大学

1.齐齐哈尔理工职业学院

2.黑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3.齐齐哈尔医学院

4.齐齐哈尔工程学院

齐齐哈尔大学测试站(负责本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2-2742673

地址: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文化大街42号11号教学楼304、404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测试站(负责本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2-2409102

地址:齐齐哈尔市民航路566号教学楼560室

牡丹江市

牡丹江市测试站(负责本市区县和以下各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3-6955537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康佳路181号

1.黑龙江农业经济职业学院

2.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3.黑龙江商业职业学院

牡丹江师范学院测试站(负责本校和牡丹江医学院考生)

联系电话:0453-6541911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191号综合楼909室

黑龙江幼儿师范专科学校测试站(负责本校和牡丹江大学考生)

联系电话:0453-6559045

地址:牡丹江市西地明街7号求知楼6楼第三语音室

佳木斯市

佳木斯市测试站(负责本市区县和以下各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4-5663028(办)

地址:佳木斯市杏林路538号

1.佳木斯职业学院

2.佳木斯技师学院

3.黑龙江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4.黑龙江中医药大学(佳木斯校区)

佳木斯大学测试站(负责本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4-8618668(办)

地址:佳木斯大学A院主楼3004室

大庆市

大庆市教育局测试站(负责本市区县和以下各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9-4667470(办)

地址:大庆市东风新村纬二路38号

1.东北石油大学

2.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3.大庆职业学院

4.大庆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大庆师范学院测试站(负责本校考生)

联系电话:0459-5510059(办)

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1号办公楼209室

其他市(地)和高校测试站联系电话及办公地址

1.鸡西市教育局测试站:0467-2138485

地址:鸡西市鸡冠区南山路90号

2.鹤岗市教育局测试站:0468-3126032

地址:鹤岗市工农区育才路81号

3.双鸭山市教育局测试站:0469-6108812

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民生路一中B区

4.伊春市教育局测试站:0458-3878467

地址: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西大街3号

5.黑河市教育局测试站:0456-6188916

地址:黑河市爱辉区通江路77号

6.绥化市教育局测试站:0455-8158991;8388606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红星西街3号

7.大兴安岭地区教育局测试站:0457-2123058;0457-2129706

地址:加格达奇市林海路289号

8.七台河市教育局测试站:0464-8263425

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232号

9.鹤岗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测试站:0468-8951185

地址:鹤岗市东山区鹤岗师专1号楼311室

10.黑河学院测试站:0456-6842075

地址:黑河市学院路1号明德楼426室

11.绥化学院测试站:0455-8301066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18号主楼702室

12.大兴安岭职业学院测试站:0457-2172300

地址:加格达奇市晨光南街13号师范教育系办公楼308室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