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

各市、县(区)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财政金融局,省直有关单位,有关本科高校: 

  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各地在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中的重要进展、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等单位报告。 

  福建省教育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2月22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吸引并选拔更多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人才从教,提高新任教师队伍质量,根据《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十四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保障教职工编制供给,提高编制使用效益 

  (一)依标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仍按闽政办〔2015〕155号文件执行,各地要依标足额核定教职工编制。要充分考虑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高考综合改革、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等附加增编因素,结合实际科学合理核定编制,继续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结构优化、动态调整工作,不断完善资源配置,更好保障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统筹使用教职工编制。推动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各级编制部门要积极协同教育部门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城乡人口流动、学生规模变化等,做好本区域内学校之间、学段之间编制和师资力量的统筹配置。省市县有调剂下达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地区,要加快推进编制使用,统筹用好用足用活编制。严禁在有合格师资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严禁任何单位占用或变相占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二、科学谋划师资配置,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三)摸清教师岗位需求。各地要充分掌握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状况,结合人口规模和变化情况,摸清城镇乡村不同区域、不同学校的岗位需求,科学预测教师需求的数量和学段、学科、区域、年龄等结构,注重将教师需求与教师培养、补充有效衔接,研究制定本地区年度教师补充计划和中长期教师补充规划,切实提升教师补充工作的精准性。省教育厅将适时建立师资需求预警机制,定期发布全省师范生培养和各市、县(区)师资情况。 

  (四)加快配齐配足紧缺师资。各地要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有针对性地加强紧缺学科教师补充,着力解决学科结构性矛盾。各市、县(区)每年补充的中小学思想政治、音乐、体育、美术、科学、劳动、特殊教育、信息技术、心理健康等紧缺学科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30%,其中音体美教师原则上不低于当地补充数量的15%。要加快补齐幼儿园教职工缺口,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教师队伍男女比例严重失衡的地区,可按照“同条件、等比例”原则设置男女岗位,优化教师队伍性别结构。 

  三、扩大教师补充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 

  (五)加大力度补充师范毕业生。各地要将师范毕业生作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的主要来源,积极引导优秀师范毕业生从教。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可直接面试考核进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各地要完善待遇保障,吸引公费师范生回生源所在市、县(区)任教,并加强各类公费师范生履约管理。支持各地安排一定数量教师岗位专门面向师范毕业生招聘。 

  (六)拓宽各类人才从教渠道。鼓励各地吸引高水平大学非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从事教师职业。各地可将本地紧缺学科教师纳入当地急需紧缺人才目录,通过专项公开招聘、面试考核等方式招聘。支持各地安排一定数量岗位专门面向符合任教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和优秀退役运动员招聘。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聘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专业等条件;对报考人数不足的急需紧缺岗位,可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可安排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或周边县(市、区)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严禁发达地区、城区学校到薄弱地区抢挖优秀校长和教师。 

  四、完善教师补充机制,提高新任教师补充质量 

  (七)落实市县招聘教师自主权。2022年起,省里不再统一组织安排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区)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省里每年提供一次新任教师招聘笔试服务,各地可视需要使用笔试成绩。各地要充分尊重和发挥学校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由学校按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提出教师招聘需求和岗位条件,并参与面试、考察和拟聘人员确定。 

  (八)创新符合教师职业特点的招聘方式。严格实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作为教师招聘聘用的前提条件。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教师招聘的学历标准。要优化考试、考核的内容和形式,重点考察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能力,其中笔试应突出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应突出教学技能。要强化新任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和心理健康考察。鼓励各地探索对音体美、幼儿园教师采取先“技能测试、模拟讲课”再笔试的招聘方式。 

  五、实施教师补充专项计划,强化乡村振兴人才保障 

  (九)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2022年起,新录用到我省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公办中小学任教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和福建省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由省级财政逐年退还学费。鼓励各地通过出台优惠政策、完善待遇保障等举措,大力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任教。 

  (十)实施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补充教师经费补助计划。2022年起,由省级财政对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补充的公办中小学音体美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进行补助,按照每位教师每年2万元的标准,连续补助3年,推动当地及时补充音体美教师。 

  六、压实各级主体责任,规范有序推进实施 

  (十一)健全长效机制。各地每年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确保教师补充工作的连续性。要结合本地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情况和教师岗位特点,不断完善教师补充制度,积极探索符合不同学段、专业和岗位特点的教师补充办法,建立健全教师补充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按需精准补充教师,切实提高教师队伍质量,更好保障中小学幼儿园教育事业发展需要。 

  (十二)强化监督管理。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提高思想认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严格按照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高校要强化责任主体意识,提升师范专业办学质量,规范师范生综合评价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在各级各类教师补充工作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