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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关于2022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预报名的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省茂名市关于2022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预报名的公告

  茂名市2022年上半年茂名市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定于3月3日开始网上预报名。有关事项如下:

  一、测试对象

  自愿申请参加普通话测试的社会人员(就近原则,不限户籍)

  二、测试地点:

  茂名市官山五路5号茂名市教师发展中心二楼。

  三、收费标准

  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3〕2160号文件和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粤价函〔2010〕592号文件的标准,需缴纳普通话水平测试费50元/人。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预报名

  考生请于2022年3月3-15日登陆http://bm.cltt.org网址进行预报名(选择测试站-茂名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注意事项如下:

  1.您选择的预报名测试时间并非是测试时间,具体的测试时间以准考证的时间为准,请考生悉知。

  2.考生请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带红色“*”号的为必填项目,其中“证件类型”请选择身份证。

  3.集体预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15日,报名人数40人以上的视为集体报名,请详细阅读集体预报名表填写注意事项及相片要求(附件1)并下载集体报名表(附件2)按要求统一填报考生信息,连同盖章扫描版、Word版和考生电子照片(照片重命名为身份证号码)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压缩一并发到茂名市语委办邮箱:mmsywb@163.com。集体报名的考生无需再次在网上报名。

  3.为便于考生安全、及时收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自愿选择办理邮政快递业务的考生,在预报名时必须准确详细填写“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和邮政编码”,并于测试当天在候考室现场办理邮政快递业务(费用自理)。如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而导致收不到等级证书的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4.考生信息请务必反复核实再确认提交,以确保准确无误,完成报名。(因填报错误信息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确认、缴费

  报名确认方式:请考生于3月21-25日期间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缴费,请考生输入身份证号码和电话号码,接收到银行的信息才算报名确认成功。

 

广东省茂名市关于2022年上半年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预报名的公告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在3月30日登陆“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进行准考证打印,请再次核对测试信息,如信息有误请在3月29日前与本测试站工作人员联系或把需要更正的信息发到邮箱mmsywb@163.com,过期不候。

 

  五、考试须知

  (一)测试时间请考生以准考证时间为准,考生须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

  (二)考生凭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提前20-30分钟到达考场候考室(临时身份证及其他证件均不能参加考试)。超过准考证规定时间30分钟报到者作为弃考处理,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不给予补考机会并不退还报名费。

  (三)电子照片供考生参加考试和省教厅制作合格证书使用,考生须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大小为390*567的JPG/JPEG格式为1寸的小于1M证件照;严禁上传自拍照、艺术照或生活照,头像后不能出现杂物。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杜绝上传不符合规格的电子照片或代考照片的现象。照片不合格者不能参与本次测试。

  (四)为安全有序的开展测试工作,结合我省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部署,考生须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的考生,还须如实填写安全考试承诺书(附件3)方可参加本次测试。所有考生在进入测试站前,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如粤康码等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进入考场。如发现有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立即引导其至当地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并按规定上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

  六、成绩查询

  考生考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非绝对),凭准考证号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

  查询成绩。

  七、领取证书须知

  1.普通话证书将于7月28日、29日、30日在茂名市官山五路5号茂名市教师发展中心二楼测试室发放,逾期不候,过期未领证书的请联系邮政快递办理证书邮寄,电话0668-2828652。

  2.请考生妥善保管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领取,集体报名的请委派代表统一领取。采用邮寄方式的考生将邮寄至考生指定地点,邮资费用由收件人支付。

  3.关于证书补办:根据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教育部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电子证书执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标准》中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电子证照的行业标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八、其他要求

  (一)报考时请考生仔细阅读通知,弄清预报名、缴费、考试、取证的全过程,避免遗漏贻误。

  (二)根据考场实际情况,请考生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

  (三)根据《广东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舞弊处罚规定》,如有请人代考或替人考试等违纪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予以全市通报,并上报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备案,两年内不得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

  茂名市语委办电话:0668—2863636(工作日期间在线)

  附件:

  1.集体预报名表填写注意事项及相片要求.docx

  2.集体预报名表.xls

  3.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茂名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2年2 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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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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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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