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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2022春季招聘教师4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通市2022春季招聘教师419人公告

  为选拔优秀教育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文件精神,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春季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19名(含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等详见《2022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本公告及各环节相关信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教育局网(http://jyj.nantong.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3.1986年3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1年3月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4.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于2022年8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5.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二)有关说明

  1.资格条件中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和《江苏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2.“2022年毕业生”,指在2022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含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2021年及以后毕业,且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2022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可按2022年毕业生身份报考本次招聘相应岗位。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2年8月31日。

  3.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不得报考情形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编制内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存在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记录的人员;

  5.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6.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人员;

  7.2022年8月31日前,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wsbm.rsj.nantong.gov.cn。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报名。

  (二)报名程序及时间部署

  1.报名、照片上传:2022年3月8日8:30~3月11日16:00。

  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120×160像素,jpg格式,大小不超过30KB)。

  2.资格初审:2022年3月8日8:30~3月12日16:00。

  南通市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进行审核,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报名者完善补充,或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注明不通过原因并退回。

  3.陈述申辩:2022年3月8日8:30~3月13日16: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从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南通市教育局资格初审工作小组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3-890999022。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8日8:30~3月14日16:00。

  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或资格初审通过后,均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5.缴费确认。2022年3月8日8:30~3月14日17:00。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通过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100元。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6.招聘岗位变更和改报名。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达到规定开考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rsj.nantong.gov.cn)、南通市教育局网(http://jyj.nantong.gov.cn)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5日下午14︰00~17︰00。逾期未改报或改报不成功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7.网上打印准考证。请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2年3月17日9:00~3月18日17:00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逾期责任自负。如遇特殊情况,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4.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四、考试、成绩计算、体检和考察

  (一)考试。由南通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对岗位代码为01~27;31~46;78~84;101~108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考试由网上初试考核、资格复审与适岗评价、面试组成。

  对岗位代码为110~115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由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组成。

  其他岗位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1.网上初试考核、专业技能测试

  对岗位代码为01~27;31~46;78~84;101~108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由市教育局以网络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与应聘岗位相关用人单位见面,通过在线交流互动,对应聘者进行初试考核。由市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相关情况进行现场评分,70分及以上者入围下一环节考核,70分以下者予以淘汰。通过初试者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网上初试考核成绩不计入总分,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对岗位代码为110~115的网上报名成功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安排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专业测试合格者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测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

  2.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约占70%)、公共基础知识(约占30%)。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以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地点为准。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准时到规定地点参加笔试。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3.资格复审

  对岗位代码为01~27;31~46;78~84;101~108的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初试考核的应聘人员,直接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岗位代码为110~115的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 审。

  报考其他岗位的,按所报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资格复审通知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携带报名表(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并亲笔签名)及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如应聘者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进行,被委托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①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②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其他应聘者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的,须提供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并承诺于2022年8月底前提供通过认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招聘单位将依法与其解除聘用合同)。

  ④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⑤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请当场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因应聘人员网上填报信息与真实情况不一致、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未能提供相关证明、自动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等原因导致缺额的,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站公告,请及时关注。

  4.适岗评价

  对岗位代码为01~27;31~46;78~84;101~108的网上报名成功并通过网上初试考核和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提交《2022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适岗评价登记表》(附件2),并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内容,按序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如:本科阶段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段学生成绩单,研究生和本科段获奖情况;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相关业绩成果证书等材料)参加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在核查后收取复印件,原件退回。

  根据适岗评价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招聘人数的4倍分别确定参加各岗位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不足4倍的,按实确定)。适岗评价成绩不记入总分。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具体名单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告。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在网上交纳面试费100元,并在规定时间打印《面试通知书》。

  5.面试

  应聘人员携带本人面试通知书、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上微型课和答辩形式,应聘人员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和答辩,备课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微型课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专业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满分为100分(其中,微型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

  (二)成绩计算

  1.岗位代码为01~27;31~46;78~84;101~108;110~115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面试成绩相同时,以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如仍相同,则安排加试。

  2.报考其他招聘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以微型课成绩高者为先)。

  (三)体检、选岗和考察

  1.体检。体检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将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选岗。体检合格人员,由南通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或在线)选择招聘单位。由考生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同分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的,以微型课成绩高者在先;如仍相同,以抽签方式确定选岗顺序),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未按时到场或现场未选择招聘单位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考察组织单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

  五、公示与备案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南通市人社局网、南通市教育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时收取拟签约对象就业推荐表(2022届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按规定暂未取得者除外)。

  3.拟聘用人员凭本人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到,由招聘单位报送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聘用人员通知书,在2022年8月底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事业编制入编等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终止其人事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5.聘用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6.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7.本次招聘除资格复审外,其他各阶段均不实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考试作弊的等,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次招聘,凡提供虚假信息应聘、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以及签约后不履行协议等,均记入诚信体系个人记录。

  2.本次招聘均不指定大纲、教材、辅导或复习用书、参考资料等,也不组织或委托、授权组织任何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培训辅导。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及时关注南通教育局网相关信息发布。在各个招聘环节,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按照要求参加应聘活动,一律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防疫注意事项。应聘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规定要求,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在现场应聘环节中,应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查验,服从管理,提供《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详见附件3)并如实告知健康信息,出示实时“苏康码”、“通信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检测,无异常情况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招聘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如有调整将及时在南通市教育局网发布相关通知公告。请应聘者关注网上通知公告,并按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工作,请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0513-85098832(南通市纪委监委派驻南通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3-85098850(南通市教育局监督与审计处)

  八、政策咨询

  本招聘公告由南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5098840南通市教育局;

  0513-85216660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各相关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下表:

序号

主管部门

招聘单位

单位性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

南通市教育局

江苏省南通中等专业学校

全额拨款

许老师  0513-85559510

2

南通市教育局

江苏省南通中学

全额拨款

杨老师  0513-85129225

3

南通市教育局

江苏省南通第一中学

全额拨款

姚老师  0513-85058211

4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大学附属中学

全额拨款

郭老师  0513-59008810

5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西藏民族中学

全额拨款

韩老师  0513-85059508

6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第二中学

全额拨款

陆老师  0513-89178111

7

南通市教育局

江苏省南通田家炳中学

全额拨款

曹老师  0513-89099118

8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天星湖中学

全额拨款

陆老师  0513-89052698

9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小海中学

全额拨款

高老师  0513-85909012

10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旅游中等专业学校

全额拨款

陆老师  0513-85716110

11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第一初级中学

全额拨款

赵老师 0513-85729210

12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虹桥二中

全额拨款

杜老师 0513-83537239

13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易家桥中学

全额拨款

卞老师 0513-68087010

14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观河中学

全额拨款

单老师 0513-85261693

15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实验中学

全额拨款

施老师 0513-80903132

16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新桥中学

全额拨款

季老师 0513-85281539

17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崇川初级中学

全额拨款

叶老师 0513-55016771

18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启秀中学

全额拨款

葛老师 0513-81125511

19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跃龙中学

全额拨款

吕老师 0513-85128404

20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启秀市北初级中学

全额拨款

冒老师 0513-80118299

21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越江中学

全额拨款

王老师 0513-68711701

22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天生港学校  

全额拨款

王老师  0513-85568048  

23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八一中学

全额拨款

张老师 0513-85265500

24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幸福中学

全额拨款

王老师 0513-80779036 

25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北城中学

全额拨款

黄老师 0513-80290161

26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陈桥中学  

全额拨款

郭老师  0513-80779035   

27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第二初级中学

全额拨款

余老师 0513-68711910

28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东方中学

全额拨款

朱老师 0513-85986935

29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竹行中学

全额拨款

张老师 0513-85918881

30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苏锡通园区实验中学

全额拨款

王老师 0513-81196552

31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通海中学

全额拨款

黄老师 0513-82521317

32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紫琅湖实验学校

全额拨款

张老师 0513-69905009

33

南通市教育局

江苏省南通中学附属实验学校

全额拨款

陈老师  0513-69969307

34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紫琅第一小学

全额拨款

陈老师  0513-69969660

35

南通市教育局

南通市特殊教育中心

全额拨款

吴老师 0513-85726503

36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差额拨款

张老师 0513-85529501

37

南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通市市级机关第二幼儿园

差额拨款

刘老师 0513-85511272

附件:

1.2022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2.2022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适岗评价)登记表

3.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

南通市教育局

2022年3月2日

附件2:2022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适岗评价)登记表.docx

附件1:2022年春季南通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部分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0302定稿).xls

附件3:个人健康情况申报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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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5月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79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方能报考。

  2.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进行判定。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3.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5月17日17:00完成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查询。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名者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4年5月15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第一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上午9:30—11:00;第二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报考者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未按要求准备材料或材料不齐的,首次资格复审不予通过。考生可以现场补充材料(可联系其他人帮助送达,本人不能离开资格复审现场),在资格复审尚未结束的情况下,按补齐材料的先后顺序再次参加资格复查。

  1.所需材料:①报考者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注: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考者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为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大学英语四、六级的可提供大学英语相应等级考试425分以上的成绩单,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在官方语言是英语的国家留学2年以上的留学生,报考具有大学英语四、六级要求岗位的,可不提供相关证书,但需提供留学证明资料。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4)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网公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区教育局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同一岗位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安排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除另有规定外,招聘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五)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七)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八)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深圳市教育局:http://szeb.sz.gov.cn/;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sz.gov.cn/;

  深圳市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m.gov.cn/。

  (九)咨询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0755-88219572(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

  5.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

  深圳市光明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

1.附件1: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pdf

2.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x

3.附件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4.附件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docx

5.附件5:深圳市光明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5月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计划公开招聘教师309名,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内含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生2个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报考者可通过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福田区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查阅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2024届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人员,以及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港澳居民。

  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均须于报名首日(即2024年5月1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2024届应届毕业生;

  (2)社会人员。

  其中2024届应届毕业生人员既可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的岗位,也可报考面向社会人员招聘的岗位。

  2.报考学历

  (1)考生的学历、学位须与岗位要求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条件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硕士或博士学位;如考生的研究生专业为非数学,本科专业为数学,还应具备相应的本科学位。同时,考生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2)非深圳市户籍(生源)的报考者须取得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本科以上学历及学士以上学位方能报考。

  3.报考专业

  (1)报考者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体育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体育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心理学”,则不符合要求。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必修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XX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述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3年5月13日之后出生)。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不受理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5月13日10:00至5月17日17:00完成报名。具体报名程序和方法见《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附件3),也可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期间,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的情况下,报名者可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岗位提交确认后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报名期间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2024年5月15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公布),5月21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报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相关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填写报考信息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如出现岗位无人报名,则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10:00后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五、笔试

  笔试委托深圳市考试院统一组织。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参加笔试,笔试考场规则详见准考证。

  (一)笔试科目及内容

  教育类考题按3个不同学段的招聘岗位命制:分别为高中与职校、初中、小学。具体参见《招聘岗位表》。

  共考两科,一科为客观题,一科为主观题,最终笔试成绩=(客观题成绩×50%)+(主观题成绩×50%);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基础理论、教师职业素养和教学实施要求。笔试内容范围及考试大纲请登录深圳市考试院专栏查询。

  (二)笔试时间

  统一安排在2024年6月2日(星期日):第1场为客观题,笔试时间为上午9:30—11:00;第2场为主观题,笔试时间为14:00-15:30。

  (三)笔试地点

  考场将实行随机分配,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4年7月1日16:00后公布。考生可通过人事考评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登录深圳市教育局网站查询合格线。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前,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办法将另行公布。

  (三)须提供的材料

  1.应届毕业生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1日以后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处”的章亦可。复审时无法开具的,由上述单位开具证明代替)、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成绩单(加盖教务处章);④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2.社会人员应提供的基本材料:①报考者本人报名表;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如岗位要求);⑤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深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无论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已经离岗的可开具离岗证明)、该工作时间段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以及其他能证明有相应工作经历的材料(如工作合同或工资单等)。国(境)外归国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缴纳记录的,以原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为准。

  (2)岗位要求英语、职业资格等级的,高于要求等级的均符合条件,须提供相应等级证书。

  (3)留学回国人员在提供学位证书的同时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4)在国(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函)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在办理报到备案时必须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规定的港澳居民报考的须提供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其他要求

  1.报考者所提供的复审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不予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只是对报考者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核,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

  七、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及地点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确定并通知获得面试资格的报考者(见面试通知书),并在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网公布。

  (二)面试形式及面试组织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

  报考者凭本人面试通知书及有效居民身份证(二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八、体检与考察

  (一)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区教育局将结合考试情况划定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考试结束后在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布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在综合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完全相同,由招聘单位通过加试决定体检人选。

  入围体检名单将在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区教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二)体检安排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成立不少于2人的考察组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

  因考生原因自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1年内未办理聘用备案的,取消聘用资格,确有正当理由,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一、试用期

  招聘单位应当与新聘人员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其中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且与招聘单位订立聘用合同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除另有规定外,招聘的其他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3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2024年5月13日之前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且必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只是通过考试、认定或评审但至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岗位另有要求的从其要求),且所取得的证书类别必须与岗位要求相一致(例如岗位要求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高中教师岗位必须提供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教师资格证则为不符合条件)。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专业技术职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关系请见《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附件4)。

  (三)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可按自然年或学年计算,其中的教学经历指学校教学经历(经深圳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或审批的教育培训机构的教学经历,可视为相应学段相关学科的任教经历)。接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期间的实习经历、兼(专)职工作经历和社会人员的兼职经历和非工作培训不予计算。

  (四)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前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人社部发〔2023〕58号)进行处理。

  (六)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

  (八)教育行政部门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组织考前培训。

  (九)招聘查询网址如下: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福田区招考专栏: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教育网:http://www.szftedu.cn/

  (十)具体咨询电话

  福田区教育局:(0755)82918332

  福田区教育局

  2024年5月8日

 

附件:

附件1: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内含面向社会人员和应届生2个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doc
附件4: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对照表.docx
附件5:深圳市福田区区属公办中小学2024年5月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的解答.doc

福建福州市南台实验小学2024年招聘英语、体育教师各1名

一、招聘岗位

英语、体育教师各1名

二、招聘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

2、身心健康,热爱教育教学工作,责任心强

3、教师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非教资考试合格证明)

4、有小学教学经验的优先

三、薪资待遇

1、年薪5万(含五险一金),课后服务补贴

2、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另享有每年6000-10000元津贴。

3、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带薪休假

四、联系方式

刘老师:13459109930

请有意向者先投简历到21043458@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哪一学科,简历以PDF格式投递,请在简历中写明相关的小学教学经验。若符合我校要求,面试时间会以电话形式通知。

学校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渡李厝山路14号

福建厦门市集美区仁德实验小学2024年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集美区仁德实验小学是集美区教育局管辖的直属小学,地处厦门市集美区珩源路1号。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小学语文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招聘岗位:非在编小学语文教师1名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

(二)岗位条件

教师岗位条件

1.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3.具有国民教育系列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二级甲等普通话水平证书;

5.年龄35周岁以下。

三、相关待遇

按集美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四、工作时间

2024年5月至2024年11月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下午5点前。

(二)报名方式:于报名时间内填写《招聘集美区仁德实验小学编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599011591@qq.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

联系人:13328323523(廖老师)

六、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会电话通知,地点:集美区实验小学。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七、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八、聘用

1.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4.招聘结果在学校校外公示栏公示五个公式日。

厦门市集美区仁德实验小学

2024年4月28日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仁德实验小学招聘非在编报名表.doc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辅人员招聘

为进一步吸引和凝聚优秀人才、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我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教辅人员。

一、招聘人员范围、地点、职位和人数

(一)招聘人员范围

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

(二)招考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东逸园区)

(三)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1名编外教辅人员(后勤人事干事,招聘类别、学科及职位数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备所聘岗位规定的大专或以上学历条件;

3.身体条件和健康状况应当与工作岗位相适应;

4.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5.同时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具体资格条件以及其他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本次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天府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职工报名表》《天府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职工资格审查目录表》后(见附件2、3,需亲笔签名),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到邮箱1159512091@qq.com作为报名和资格审查依据,文件名请以姓名+报名职位命名。

2.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22日16:00止。

(二)报名须知

1.编外教辅人员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拟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确因岗位特殊需要调整的,经区教育局同意后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2.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本人须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见附件,自行下载并亲笔签名)所列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的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于2024年5月22日在天云课堂(https://www.thzhjy.org.cn/)公布。

四、面试

时间:2024年5月23日(周四17:30-18:30)。

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及有关事项于2024年5月23日在天云课堂(https://www.thzhjy.org.cn/)公布。

五、公布成绩、体检及组织考察

教辅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可在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总成绩及体检名单在天云课堂天河教育在线(https://www.thzhjy.org.cn/)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无犯罪记录证明、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聘用名单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天云课堂天河教育在线(https://www.thzhjy.org.cn/)公示3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政策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就业登记手续,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我单位不负责聘用人员的档案管理,以及有关其配偶、子女等任何事项。

八、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以及天云课堂天河教育在线(https://www.thzhjy.org.cn/)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前,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天河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五)本次招聘结束后三个月内,如本校有新增编外教师指标且有同类岗位需求的,可从本次招聘相应职位试教以及总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

(六)本公告由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85616363转819,监督电话:(020)38622519。

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职工职位表.xls

附件2: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职工报名表.doc

附件3:广州市天河区天府幼儿园2024年编外教职工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附件4: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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