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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威海市推迟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威海市推迟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鉴于疫情防控最新形势,为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推迟威海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并至2022年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推迟考试的威海考区考生,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经研究并报请主管部门同意,本次受疫情影响推迟考试的威海考区考生,符合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相关条件的,可先参加省内各地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须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成绩公布后的最近一次认定中取得教师资格,才能准予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教师资格考试,取得教师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第二条“中国公民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规定,则自动丧失已获得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拟聘用资格。

因推迟考试给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电话:0631-5810202,0631-5819959

特此公告。

威海市教育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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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要求,现将2026年上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10:00—20日16:30;

  网上审核时间:2026年4月18日—21日16:3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4月22日24:00;

  考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7.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9.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0.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审核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考区(须与笔试报名时所选考区一致),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网上审核。报名资格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系统的审核状态。

  说明

  1.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4月20日16:30前及时更改并重新提交报名;

  2.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三)网上缴费。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缴费成功后,概不退费。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考生在网上缴费成功即视为本次考试报名完成。

  (四)准考证打印。2026年5月11日—17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四、面试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以下三方面提问,考生答辩:①试讲内容的教学逻辑与细节;②所教专业的核心基础知识与实操要点;③德育与班级管理(侧重“中职生职业素养培育”“实训课安全德育渗透”“如何成为一名合格的中职学校班主任”),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

  (五)《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2)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见附件3)执行。特殊教育学科面试参照《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特殊教育学科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4)执行。

  五、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4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四)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类别面试科目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

  (五)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后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m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7月17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八、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输入。)                                                         

  九、教师资格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http://www.tjgspx.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十、个人信息修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考试报名考区申请变更信息。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注意事项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凡本人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考生,须持有效期内考生本人的天津市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办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报名手续。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有关面试报名注册事宜。

  1.2025年下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考生,需重新注册并填报个人信息。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须通过短信验证。

  2.2026年上半年笔试合格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四)报考类别要求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能自动判别笔试成绩,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将无法报名。

  (五)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本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采取“分考区报名,全市统一编排考点、考场”方式进行。根据报考科目,全市共设置天津师范大学等9个高校考点。考生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附件:

1.考区咨询电话

2.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3.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

4.天津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特殊教育学科面试大纲(试行)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6年3月30日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报名将于4月17日至20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笔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具有江苏省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江苏省居住证的人员,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二)考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注:只具有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只具有中等师范学校学历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仅可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此类考生应持有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或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的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上述所有学历要求均为“毕业”,“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四)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4月17日10:00至20日16:00。

2.审核时间:4月17日20:00至21日16:00。其中4月17日至19日每天20:00至次日8:00网上自动审核,4月20日9:00至21日16:00网上人工审核。

注:4月20日16:00前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如审核不通过最迟可于4月21日16:00前修改并重新报名,等待审核。4月21日16:00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重报的时间。为避免网上自动审核期间一提交报名信息就被审核通过而无法修改信息,建议考生在非网上自动审核期间报名。

3.缴费时间:审核通过即可缴费,时间截至4月22日24:00,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注:根据苏发改收费发〔2023〕671号文件精神,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200元。

(二)报名须知

1.考生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江苏省全部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全国网报系统反馈为准。审核过程中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及时关注全国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和提示说明。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不通过的具体意见还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考生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

注:①受网络环境影响,考生有可能收不到电子邮件,因此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报名过程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关注网报系统的审核状态。②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4月21日16:00前及时更改并重新选择考区和科目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但审核未通过,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线上审核材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③如考生2026年上半年笔试报名期间注册的户籍、居住证信息有变更,请先提交审核,审核不通过后可对相关信息进行更正,在4月21日16:00前重新提交等待审核。④因核验身份信息的需要,港澳台考生身份核验审核不通过后,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于4月21日16:00前提供身份证件审核材料,并重新报名等待人工审核。⑤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的考生统一选择“江苏理工学院”考区。其他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的考区应选择以下三项之一:①户籍所在设区市考区;②居住证所在设区市考区(报名时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③学籍所在设区市考区(仅限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学生)。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具体考区列表及选报要求见附件1。

5.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的要求及照片样张,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身份核验比对不通过,不能通过审核。

6.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的各项信息无效。

7.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在5月16日至17日两天内,考前由全国考务系统随机编排生成,以准考证显示为准,请考生审慎报考。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其他

1.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各类别笔试和面试科目对应要求见附件2。

2.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要求参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见附件3)执行。

3.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报考科目参见附件4,实际科目以报名系统内显示的为准。

4.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打印准考证,6月12日起查询面试结果。考试合格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

5.网上报名问题咨询方式:①报名系统内“在线客服”。②咨询电话:010-82345677。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6:30。③邮箱:ntce@mail.neea.edu.cn 。

6.其他报名常见问题及咨询电话见附件5。

 

附件:1.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及选报条件汇总表.docx

          2.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xlsx

          3.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doc

          4.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科目(2026.04).xlsx

          5.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常见问题.docx

黑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特别提示: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生应根据本公告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  

  (三)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时考生应认真核对所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报考科目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一经审核通过,考生报名各项信息均不能更改。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及考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若考生本次考试时间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由考生自行选择并承担相应责任。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即为报名完成,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报考人员应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查阅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避免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

  一、报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41710:00—2020:00时止; 

  网上审核时间: 41710:00—2117: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 41710:00—2224:00时止; 

  准考证打印时间:511—17日; 

  面试考试时间: 516—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公布时间: 预计为20266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报考教师资格面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学习形式非“普通全日制”,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4.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除须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 

  5.驻黑龙江省军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官兵,应向所在考区提供所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成绩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关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三)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信息注册: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已在我省参加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需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站上的“在线客服”寻求解决。考生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考生在报名阶段填报的手机号码及邮箱信息是找回密码的重要渠道,报考期间请慎重更换。报名操作及短信验证码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2.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高校在校生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在读学校全称及代码。 

  3.照片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的要求及照片样张,请勿使用AI生成或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身份核验比对不通过,不能通过审核。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4.考区选择:本次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黑河七个考区,原则上考区即考试所在地。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任意考区报考,报名完成后不能更改。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网报系统反馈为准。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提示要求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 

  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将反馈到考生在系统填报的电子邮箱。如提示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应按照邮件内容在审核时间截止前及时提交,并通过网报系统再次提交审核。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区咨询电话》(附件1)联系考区咨询。考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函〔2022330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40元。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四、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1个科目: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9个科目:语文、朝鲜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可参照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全部中职类别面试科目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更新时间:202412月)(附件2)实施,报名系统按照新要求同步执行。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附件3)。 

  五、面试实施程序 

  (一)面试程序: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将不予给分。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二)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程序: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一本所报专业对应的中职学校专业课教材,教材应在《2024-2025年度职业教育教材信息汇编中职分册》(附件4)中选择,保持整洁、无字迹,在考试当天带入考点。面试程序为: 

  第一步:抽题。根据考生所带教材,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讲课内容。 

  第二步:备课。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考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专业概述。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考生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含考官追问)。 

  第四步:考生试讲。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进行试讲(或演示),试讲要有板书,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将不予给分。时间10分钟。 

  第五步:考生答辩。考官针对考生课堂教学进行提问,时间5分钟。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有作弊情形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88 号)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成绩查询 

  预计考生可于20266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2026629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复核结果按申请顺序分批次公布。

(黑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复核申请)

  八、合格证明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以供相关认定机构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附件:

  1.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各考区咨询电话 

  2.《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更新时间:202412月) 

  3.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 

  4.2024-2025年度职业教育教材信息汇编中职分册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6330日 

北京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公告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将于2026年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将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内地(大陆)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4.具有北京户籍或北京市居住证;或者是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大专和本科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或者是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具体如下:

  申请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条件。

  另:在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和户籍在京的外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凭在校学籍报考,其中大专在校学生须在毕业的学年度方可报考(即三年制大专在三年级报考,两年制大专在二年级报考)。

  6.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详见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bjtcc.org.cn/常见问题/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

  7.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参加北京地区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港澳居民应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持有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在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内地(大陆)居民相同。

  二、报考流程

  报考面试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查询准考证—参加面试—查询成绩。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4月17日上午10:00至20日下午4:00。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填报考区和考试科目:

  考生报名时需先选择考区。本次面试设置北京考区、怀柔考区、密云考区、平谷考区、延庆考区、中职专业课考区。选择怀柔考区、密云考区、平谷考区、延庆考区的考生将在相应行政区内的考点参加面试;选择北京考区和中职专业课考区的考生将在上述4个行政区以外的考点参加面试。

  报考初中、高中或中职文化课俄语、日语、法语、西班牙语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北京考区”。报考中职专业课类别各科目的考生只能选择中职专业课考区。中职类别面试科目按照最新《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

  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据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如填报信息不真实或者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根据网上报名系统功能设置,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3.在2026年上半年之前参加笔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4.在2026年上半年参加笔试并成绩合格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

  5.如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在登录页面点击“忘记密码”,通过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获取短信密码。如原注册手机号码无法正常接收短信密码,请点击“忘记密码”-“申请修改手机号”提交修改申请。考生使用获取的短信密码登录报名系统后,可通过右上角“修改密码”自行更改密码。如有疑问,请拨打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网站服务热线:010-82345677。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3:00-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考生本人须如实填写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所在地、是否在校生、是否师范专业、毕业学校、在校生学籍学号、最高学历及证书编号等信息。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7.考生须上传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不得进行美颜、使用特效,不得使用翻拍照片。证件照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须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将不能通过审核。

  8.考生个人网上报名完成后,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s://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显示为“待审核”状态,报考进入面试网上审核阶段。

  (二)网上审核

  1.审核时间:2026年4月18日上午10:00至21日下午4:00。

  2.网上初审

  网上审核首先通过数据比对方式进行初审。考生完成报名24小时后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管理服务系统(https://yuyuetz.bjtcc.org.cn/),或使用手机关注“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网上初审结果。如审核结果显示为“初审通过无需复审”,考生可在缴费截止前随时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s://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查看进度,显示为“待支付”后,考生可直接进行缴费。

  3.网上复审

  如网上初审结果显示为“初审未通过需复审”,考生须在2026年4月21日下午4:00前,在北京市教师资格管理服务系统中上传相应补充证明材料电子版照片,并提交复审申请。系统工作人员将进行人工复审。考生在提交复审申请24小时后务必登录系统查询复审结果。复审结果显示“复审已通过”的,可进行缴费,方法与通过网上初审的相同。

  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复审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下午4:00。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网上复审的考生无法参加面试。申请复审应上传以下证明材料电子版图片:

  (1)户籍、居住与学籍等证明

  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应上传考生本人《居民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图片。本市集体户口的,应上传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籍页原件图片。

  非本市户籍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应上传派出所出具的加盖户口专用章的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图片。

  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各类在读学生应上传本人本市《居民户口簿》首页与个人页图片,或有效期内《北京市居住证确认单》原件图片。

  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应上传证明材料与本市户籍社会人员相同。

  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并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合格的港澳居民,应上传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并在有效期限内的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图片(双面);台湾居民应提供由北京市公安局签发的在有效期限内的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图片(双面)。

  参加笔试考试合格后在公安机关变更了身份信息的人员,应上传由相应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图片。

  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上传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当月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图片,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京部队。

  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应上传在读阶段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图片。如《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的“预计毕业时间”已过期则还需上传由所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在读证明)原件图片。证明中应包含入学时间、是否全日制、学制、预计毕业时间等内容。

  (2)毕业证明

  持有2002年之后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图片。

  持有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或者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的,或者持有除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第三、第四军医大学和解放军艺术学院外的军队院校学历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和由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客服电话:010-67410388,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图片。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和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留学e网通服务大厅,https://zwfw.cscse.edu.cn/)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图片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图片。

  持有中师、幼师或者其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的,应上传毕业证书原件图片。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考试的,应上传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图片。

  (3)承诺书

  所有申请网上复审的考生应下载打印《承诺书》(附件),由本人在《承诺书》相应位置签字并注明考生证件号码和日期后,将原件图片上传至北京市教师资格管理服务系统。

  上传的各项证明材料图片应文字朝上并且清晰易识别,信息完整,无任何无关图案、花纹或背景等。上传图片不清晰、不完整,导致无法辨认的,将不能通过网上复审。

  (三)网上缴费

  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s://ntce.neea.edu.cn/)”报名网页显示为“待支付”状态,此时考生可在该网上缴纳考试费,缴费日期截止2026年4月22日24:00。缴费成功后,报名网页显示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状态,面试报名全部完成。未通过审核或审核通过但未按规定时间缴费的面试报名不成功。

  (四)查询准考证

  考生完成缴费后,于2026年5月11日上午10:00至17日下午4:00期间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面试准考证,获取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

  (五)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26年5月16日至17日。

  (六)查询成绩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上午10:00开始可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查询时间如有变动,以该网站通知为准)。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管理服务系统(https://yuyuetz.bjtcc.org.cn/)网上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报名流程图如下:

图片1.png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了解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国教育考试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栏目(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学科

  幼儿园面试不分学科。

  小学面试分1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

  初中面试分20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

  高中(含中职文化课)面试分19个学科: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

  初中、高中(含中职文化课)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学科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其他学科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

  四、面试程序

  第一步: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原件(手机拍照无效)及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第二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三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四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五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第六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五、考生须知

  1.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参加笔试考试合格后在公安机关变更了身份信息的考生,应当携带由相应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信息变更证明参加考试。

  2.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达候考室,在截止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之后的迟到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3.考生可携带必要文具(如签字笔等)进入候考室,禁止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面试室。如有违反,将按照作弊处理。

  4.考生自进入候考室起,要遵守秩序,保持安静,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令与安排,进入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5.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

  6.考生须在考点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7.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向考官提交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面试考官询问面试分数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8.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正式出版的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目前正在使用的教材,面试程序为:

  (1)考生需持有与所报考面试科目一致的教材,考官按自备教材中的某章节现场出题并将题目写到备课纸上。

  (2)考生备课20分钟。

  (3)考生面试20分钟,其中考生试讲15分钟;考官围绕考生试讲内容进行提问和考生答辩共5分钟。

  9.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并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10.考试收费

  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19〕481号),面试收费标准为215元/人(其中200元/人为本市考试费,15元/人为上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的考务费)。

  参加面试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5日左右通过报名时所填写的电子邮箱接收本市考试费电子发票。请考生准确填写本人电子邮箱。对于本市城乡低保人员,免交本市考试费部分,采取先网上缴纳全款后退费的方式。办理低保退费的考生可于2026年5月26日至29日登录北京市教师资格管理服务系统(https://yuyuetz.bjtcc.org.cn/)申请退费,并按系统提示完成后续办理流程。具体安排请考生在面试考试结束后密切关注“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bjtcc.org.cn/)和“北京市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咨询联系方式

  官网:北京市教师资格网(https://www.bjtcc.org.cn/)。

  咨询电话:010-82089117。

  本公告内容,仅在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期间适用。

  附件:承诺书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26年3月30日

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安排,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面试)时间为51617。现就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4月17日10:00-20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4月17日10:00-22日12:00;

  (三)网上缴费时间:4月17日10:00-22日24:00;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1日10:00-17日;

  (五)面试时间:5月16日-17日;

(六)成绩公布时间:6月12日。 

考生报名首次填报信息时间不得晚于4月20日17:00,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于4月22日12:00前根据审核机构的审核意见修改信息后再次提交。考生具体面试时间以准考证打印内容为准,不得自行选定考试时段。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内蒙古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5.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7.以下人员不得报考: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处于3年禁考期内或取消报考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名公告,了解报考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

  2.考生对报考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非本人操作,或未按要求填报,出现姓名、身份证号、报考信息等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而获得面试资格参加考试的,由此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3.提醒考生注意,报名系统“在校生”选项是指全日制在读学生。

4.各学段各科类(含中职专业课)考生面试时均无需携带教材。

  三、报考方式及流程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为https://ntce.neea.edu.cn)的方式进行,面试报名简易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考生进入报名网站首页的考生服务栏目→点击“报名系统”→选择报考省份“内蒙古”,仔细阅读我区面试报名公告,按要求完成报名。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在我区参加2026年上半年笔试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除外)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一次。完成注册后,须阅读“特别提示”,点击“确定”视为签署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

  2.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与笔试对应的面试学段类别和学科。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在各考区尚未审核前,考生可对考生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

  考生上传照片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须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证件照(正面、彩色、白底,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无遮挡),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建议使用工具软件,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但不得进行修图;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见示范图:

 

  提醒考生,一律不得使用美颜功能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如比对不符,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参加考试时入场人脸验证将无法通过。

  3.选择考区。本次面试设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赤峰市、通辽市和呼伦贝尔市7个考区,考生就近选择考区。具体面试考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以下科目只在呼和浩特市或通辽市设考区:小学学段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初中、高中、中职各学段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

  4.审核。本次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由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网上审核只对考生面试报名信息规范性等进行审核,依据考生填报信息,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考生须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须在网上审核时段内(截止时间为4月22日12:00)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面试考试费为每人每次300元。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需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在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交费完成即报名成功,不得再修改考生报考信息,含考区和考试科目等信息。完成报名后不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

  四、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面试科目与代码(见附件1)

根据教育部要求,中职类别面试科目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见附件2)实施。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下载;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面试大纲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kszs/jszgks/202112/t20211230_42208.html)。

  五、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三名考官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评分结果不在现场公布。

  (四)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面试结果查询及合格证明

  面试结果预计于6月12日公布。待面试结果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使用。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前至考后,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事项,未按相关规定执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三)报名系统提供手机短信获取密码功能。如收不到短信,请拨打报名网页上的客服电话。考生在报名系统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于找回密码和接收重要信息等,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慎重更换。

(四)各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工作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15号

0471-3390486

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包头市青山区呼德木林大街28号

0472-5154401

0472-5102131

乌兰察布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乌兰察布市新区格根西街20号教育局大楼

0474-8322364

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教育大厦(东门)二楼

0478-7909952

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北支二路西

0476-8340528

通辽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31号工会大厦14层

0475-8212578

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巴彦托海镇河西新区

安达大街8号

0470-8314788

  (五)如有报名操作及短信相关问题可提示考生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核问题请拨打各考区咨询电话(见上表)。

     附件: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2.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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