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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2022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开展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枣庄市2022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开展通知

根据《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国语〔1994〕43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教语字〔2021〕3号)等文件规定和我市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2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在枣庄市学习、工作、生活的人员均可报名。

特别提醒:根据《山东省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鲁教语字﹝2021﹞3号),各市普通话测试机构负责本区域内除高校学生之外的人员的普通话测试工作。高校学生不在报名范围之内。

二、测试报名程序

测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3月23日9:00至3月28日17:00。

2.报名网址:登录“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sdbm.cltt.org/pscweb/index.html,请考生使用IE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登录,360极速浏览器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及修改报名信息。(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3.需在枣庄经济学校测试的考生,请选择:4月23日测试任务枣庄经济学校考点(测试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4.需在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测试的考生,请选择:4月24日测试任务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考点(测试日期以准考证为准)。

(二)网上缴费

根据《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28号)文件规定,测试费50元/人次。网上缴费时间:4月2日9:00至4月6日17:00,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考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缴费。

枣庄市2022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开展通知

(三)测试日期和测试地点

测试日期:2022年4月23日至4月24日(具体测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测试地点:枣庄经济学校、滕州市教师进修学校。

(四)打印准考证

4月18日9:00至4月22日16:00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登录在线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测试具体事宜请考生认真阅读《枣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附件1)。

三、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方式

1.正常情况下,从测试到证书发放时间为3个月。

2.成绩经省测试中心审核结束后,考生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首页,点击最下方“其他链接”中的“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查询。

注:参加本次普通话报名测试所有事项以枣庄市普通话培测试中心发布文件为准。

四、报考须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无法补办,视为个人放弃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考生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测试及发证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未按报名要求、不符合报名范围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

2.考生须按照本人《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到相应考点报到,严格遵守《枣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附件1)相关要求,严格遵守测试纪律。

3.疫情防控。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为了广大考生身体健康,请所有考生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试纸报告(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事宜见附件2)。

4.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不组织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

5.考生进入考点至进入考场前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出示本人三码(绿码)。

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经山东省语委授权的枣庄市唯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机构,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组织类似的测试。

工作日联系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6:30

枣庄市普通话测试中心电话:0632-3389129

枣庄市语委办:0632-8692979,8688336

附件:1. 枣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2. 枣庄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

   3. 枣庄市2022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枣庄市教育局

2022年3月10日

附件1

枣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一、测试方式

枣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采用国家普通话水平网络智能测试系统,以口试的方式进行。口试题型包括读单音节字词(分值10分,限时3.5分钟)、读多音节字词(分值20分,限时2.5分钟)、朗读短文(分值30分,限时4分钟)、命题说话(分值40分,限时3分钟)。通过测试应试人的普通话规范程度和熟练程度,认定其普通话水平等级。如测试系统提示评测失败,为避免影响测试成绩,考生可在本人测试时间所在半天内重新进行测试。

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

1.首页右下角点击“网上报名”,在“城市”选择中选择“枣庄市”。

2.在“测试站点”中选择“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认真阅读“报名须知”,然后按网页提示完成报名即可。

3.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带“*”栏目及考生联系方式为必填项,务必完整准确填报。

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免冠证件照,照片应清晰显示考生头部和肩膀上部,不得佩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黑白或彩色照片均可;照片为JPG/JPEG格式,分辨率为390像素×567像素,不大于200K。该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不得使用生活照。

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提示如实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及证件资料(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核实报名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报名确认”提交报名信息。

三、测试流程

1.报到。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枣庄市2022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考生考前48小时内的纸质核酸检测报告》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考点报到。报到时须出示本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应为绿码)。

2.候测。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候测室。

3.备测。考生在备测室抽取测试试题,准备12分钟。

4.测试。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到抽取的试题号对应机位参加测试。

5.离场。考生测试完毕,等待本场次考生全部测试结束后,统一离开考场。

四、测试要求及违规处理规定

(一)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弃考。不再安排补考,测试费用不予退还。

1.未按照本人《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到相应考点报到,迟到15分钟以上者;

2.未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者。

(二)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作弊。取消本次测试成绩,禁考一年。

1.携带与测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测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测试的;

2.在测试过程中使用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设备的;

3.由他人冒名顶替参加测试的;

4.由测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5.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三)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扰乱测试秩序。取消本次测试成绩;构成违法犯罪行为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1.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测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2.妨碍测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3.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测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

4.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的;

5.其他扰乱测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附件2

枣庄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要求

 

为确保广大考生健康和考试安全,现对参加枣庄市2022年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核酸检测要求和考前出行信息登记的通告如下:

一、14日内未有跨市出行经历人员

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二、14日内有省内无本土病例市出行经历人员

需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三、14日内有山东省外无本土病例省份出行经历人员

需持考前14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我市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

四、14日内有山东省外发生本土病例省份和山东省内疫情市出行经历人员,需提供启程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和抵达后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并在独立(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附件3

枣庄市2022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考试人员

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情形

健康排查(流行病学史筛查)

考前21天内是否有国内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

考前28天内是否有境外旅居史

居住社区21天内是否发生疫情

属于下面哪种情形

是否解除医学隔离观察

是否核酸检测为阳性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确诊病例

□无症状感染者

□密切接触者

□以上都不是

□是

□否

□不属于

□是

□否

健康监测(自考前14天起)

天数

监测日期

健康码

①红码②黄码③绿码

早体温

晚体温

是否有以下症状

①发热②乏力、味觉和嗅觉减退③咳嗽或打喷嚏④咽痛⑤腹泻⑥呕吐⑦黄疸⑧皮疹⑨结膜充血⑩都没有

如出现前述所列症状,是否排除疑似传染病

①是②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考试当天

           

考生承诺

本人参加2022年上半年普通话测试,现郑重承诺:

本人如实逐项填报健康申明,如因隐瞒或虚假填报引起不良后果,本人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考生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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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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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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