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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3号)安排,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简称NTCE)面试时间为2022年5月14日-15日。现就NTCE面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18日24时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4月15日—20日17时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2年4月15日—21日24时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5月9日—15日

  (五)面试时间:2022年5月14日-15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报考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在内蒙古自治区报名参加NTCE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已参加NTCE笔试,各科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4.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在内蒙古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本科生(含专升本)、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5.身心健康,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及相关文件规定,并对报考信息和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不按要求填报报考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蓄意作假而获得面试资格参加考试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考方式及流程

  面试采取网上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的方式进行,面试报名简易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考生进入报名网站首页的考生服务栏目→点击“报名系统”→选择报考省份“内蒙古”,仔细阅读我区面试报名公告,按要求完成报名。考生须重新注册,设置网报系统登录密码(账号为本人身份证号)。完成注册后,须阅读“特别提示”,点击“确定”视为签署电子版《诚信考试承诺书》。

  2.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不得使用美颜功能对照片进行任何修饰;照片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建议使用工具软件,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黑白或彩色均可;白色背景为佳。

  考生须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提交报考信息前,务必确认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信息准确无误。在各考区尚未审核前,可对考生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一旦通过审核,所有信息不得更改。如未按要求填报,出现笔试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或缺失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或教师资格无法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提醒考生注意, 在校生是指全日制在读学生,成人、自考等学生取得毕业证后按社会考生报考。

  3.填报考试信息。本次面试设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巴彦淖尔市、赤峰市、通辽市和呼伦贝尔市6个考区,考生就近选择考区。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学段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只允许在呼和浩特市考区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考区报考,具体面试考点以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

  考生应充分考虑疫情因素,建议在本人现居地报名,不建议跨省报考。高校在校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和学校所在地报考,提醒考生结合考试时间,综合考虑返校时间和疫情发展态势合理选择报考地点。由于疫情原因导致考生无法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与笔试对应的面试学段类别和学科。网上审核确认前,考生可修改网上已填报信息,审核确认后填报信息不得修改。信息填报错误由考生本人负责,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居民身份证”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4.审核。本次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审核工作由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网上审核只对考生面试报名信息规范性等进行审核,依据考生填报信息,重点审核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审核时间截止前,考生需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个人审核状态。考生因信息有误、照片格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须在网上审核时段内修改个人信息(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面试科目,正确提交信息后重新进行资格审核。

  5.缴费。面试考试费为每人300元。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确认截止日期前,考生可再次登录NTCE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审核结果并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在线支付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在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该生当次报考信息。完成报名后,如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还考试费。

  四、面试科目及考试大纲

  (一)面试科目与代码(见附件2)

  (二)面试大纲

  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下载;中职文化课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面试大纲见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

  五、面试实施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申请人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面试考核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研制的面试测评系统。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相关材料,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按题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三名考官签字确认后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评分结果不在现场公布。

  (四)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单独命题,不使用测评系统抽题。

  (五)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依照《考试大纲》规定)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七、面试结果查询及合格证明

  面试结果将在6月15日公布。待面试结果公布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供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使用。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时期,考生须遵守自治区及考区所在盟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按照要求进行考前十四天体温监测并填写完整的《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1)。考前,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内蒙古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有关参加考试需注意的疫情防控事项,按要求准备好参加考试所需证明材料,在考试入场时经考点考务工作人员核验符合要求,方可进场参加考试。考生未及时查看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三)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意: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客服电话。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四)各考区招生考试机构地址及咨询电话

     工作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呼和浩特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9号  0471-3390486
包头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包头市青山区呼德木林大街28号  0472-5154401
巴彦淖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金沙路教育大厦(东门)二楼  0478-7909952
赤峰市教育科学研究中心 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北支二路西  0476-8335371
通辽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31号工会大厦14层  0475-8212578
呼伦贝尔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新区维纳河路西安达大街北  0470-8314788

 

  附件:1.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22年4月7日

 

  附件1

  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

 

基 本 信 息  考生姓名   准考证号(考生号)  
 考生电话     常住省市  
 居民身份证号码  
考前14天体温监测记录(2022年4月30日-2022年5月13日)
日期 4月30日 5月1日 5月2日 5月3日 5月4日 5月5日 5月6日
体温              
日期 5月7日 5月8日 5月9日 5月10日 5月11日 5月12日 5月13日
体温              
                         

   本人已知晓并理解、遵守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关于考生个人健康要求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管理规定,并做如下承诺:

(一)本人不属于疫情防控要求14天强制隔离期、医学观察期或自我隔离期内的人群。

(二)本人在考前14天内体温无异常,个人健康情况无异常。

(三)考试过程中如出现咳嗽、发热等身体不适情况,我愿自行放弃考试或遵守考试工作人员安排到指定区域考试。

本人保证以上声明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知悉我将承担瞒报的法律后果及责任。

                考生本人签名:

 

           

  备注:考生考试时需提交该《承诺书》

  附件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

代码

考试地点
(一)幼儿园  
1幼儿园141 
(二)小学  
1小学语文241 
2小学英语242 
3小学道德与法治243 
4小学数学244 
5小学科学245 
6小学音乐246 
7小学体育247 
8小学美术248 
*9小学信息技术249只限呼市
*10小学心理健康教育250只限呼市
*11小学全科251只限呼市
(三)初中  
1语文(初级中学)343 
2数学(初级中学)344 
3英语(初级中学)345 
*4日语(初级中学)345A只限呼市
*5俄语(初级中学)345B只限呼市
6物理(初级中学)346 
7化学(初级中学)347 
8生物(初级中学)348 
9道德与法治(初级中学)349 
10历史(初级中学)350 
11地理(初级中学)351 
12音乐(初级中学)352 
13体育与健康(初级中学)353 
14美术(初级中学)354 
15信息技术(初级中学)355 
16历史与社会(初级中学)356 
17科学(初级中学)357 
*18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359只限呼市
(四)高中  
1语文(高级中学)443 
2数学(高级中学)444 
3英语(高级中学)445 
*4日语(高级中学)445A只限呼市
*5俄语(高级中学)445B只限呼市
6物理(高级中学)446 
7化学(高级中学)447 
8生物(高级中学)448 
9思想政治(高级中学)449 
10历史(高级中学)450 
11地理(高级中学)451 
12音乐(高级中学)452 
13体育与健康(高级中学)453 
14美术(高级中学)454 
15信息技术(高级中学)455 
16通用技术(高级中学)458 
*17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459只限呼市
(五)

 

中职专业课    
1 农林牧渔类 D01 只限呼市、通辽
2 资源环境类 D02 只限呼市、通辽
3 能源与新能源类 D03 只限呼市、通辽
4 土木水利类 D04 只限呼市、通辽
5 加工制造类 D05 只限呼市、通辽
6 石油化工类 D06 只限呼市、通辽
7 轻纺食品类 D07 只限呼市、通辽
8 交通运输类 D08 只限呼市、通辽
9 信息技术类 D09 只限呼市、通辽
10 医药卫生类 D10 只限呼市、通辽
11 休闲保健类 D11 只限呼市、通辽
12 财经商贸类 D12 只限呼市、通辽
13 旅游服务类 D13 只限呼市、通辽
14 文化艺术类 D14 只限呼市、通辽
15 体育与健身类 D15 只限呼市、通辽
16 教育类 D16 只限呼市、通辽
17 司法服务类 D17 只限呼市、通辽
18 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D18 只限呼市、通辽

  附件下载1:疫情期间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附件下载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列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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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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