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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疫要求

  疫情防控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根据陕西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陕西省教育等相关行业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陕肺炎办发〔2022〕39号)要求,下列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一)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者或在隔离治疗期间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及尚未解除隔离的密接和次密接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未完成规定的隔离管控措施的,不得参加考试。

  (三)省内封控区内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报名参加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提前关注选报考区属地疫情防控政策(见附件1中各考区信息发布平台),按照要求进行面试信息确认和考试。

  特别提示:

  (一)为防止突发情况,建议异地考生慎重选择考区,提前返回考区属地,以免不满足隔离时间要求或出行限制,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考生须在所报考区属地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测量体温,如实记录个人健康信息,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外出,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去人口密集场所。

  (二)考生须及时关注考区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按要求做好考前各项准备工作。考试时,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除身份核查外,候考、抽题、备课环节应佩戴口罩。

  (三)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参加考试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考点,进入考点时要保持安全距离,自觉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接受体温检测,进行身份验证,上交健康承诺书(见附件3)。

  二、报考须知

  (一)认真阅读《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附件1),注意各考区疫情防控要求、学段确认时间安排以及确认审核的方式。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不可变更。如与考生报考的其它考试发生时间冲突,由考生自主选择,责任自负。

  (三)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陕西师范大学除外)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应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

  (四)准确选择考区。陕西师范大学考区1仅限陕西师范大学在校生报考;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仅限全省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考生报考。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在西安考区报考。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笔试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可替代对应的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可选择报考音、体、美专业科目。

  (六)考生必须本人填写、核准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报名,不得交由第三方代为报名。考生必须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的准确性负责并承担后果。

  三、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以及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四、报名流程

  面试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现场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面试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再办理。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4月15日8∶00至18日18∶00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上述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考区,填报基本信息。

  全省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统一选择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统一选择西安考区。

  (二)信息确认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按照《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附件1),及时查阅所报考区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按照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信息确认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并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社会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学籍证明》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须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3.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各考区面试公告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2年4月15日8∶00至21日24∶00。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面试报名费:240元/人·次。

  五、面试时间及科目

  (一)面试时间:2022年5月14日至15日。考生于2022年5月11日至2022年5月15日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科目:面试科目执行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考生可登陆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六、面试方法

  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七、成绩查询与资格认定

  (一)2022年6月15日后,考生可登陆(http://ntce.neea.edu.cn)进行面试结果查询。

  (二)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看申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八、违规处理

  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

  1.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

  2.学籍证明

  3.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4月7日

  附件1

  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

考区

确认点

地 址

确认时间

联系电话

考区信息发布平台

西安市

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

西安市文艺南路194号

西安市考生及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

 

4月15日—4月19日

 

网上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市公告,按要求提交资料。

029—87805950

 

西安教育考试招生

微信公众号

         

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铜川市

铜川市考试管理中心

铜川市新区斯明街7号

4月15日—4月19日

 

网上审核,请考生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0919—3192302

 

宝鸡市

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

宝鸡市教育中心(金台区大庆路29号)

4月15日—4月19日

 

网上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市公告,按要求提交资料。

0917—2790616

 

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

微信公众号:

 

                                                  说明: 微信图片_20211122161317

   
                      

 


咸阳市

咸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咸阳市人民东路66号

4月15日—4月19日

 

网上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市公告,按要求提交资料

029—33283313

咸阳市教育局

http://jyj.xianyang.gov.cn

渭南市

渭南市教育考试中心

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

4月15日—4月19日

 

网上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市公告,按要求提交资料

0913—2021201

渭南教育公众号:

       wnedu0913                  

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榆林市

榆林市教育考试院

榆林市高新区桃李路3号

4月15日—4月19日

 

网上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市公告,按要求提交资料

0912—3530372

榆林市教育考试院

    微信公众号:

    (ylsjyksy)

陕西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延安市

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

延安市宝塔区北大街3号

4月16日(幼儿园)

0911—2118285

 

 

 

延安市考试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4月17日(小学)

4月18日(初中)

4月19日

(高中、中职文化课)

现场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市公告。

汉中市

陕西理工大学

汉中市汉台区东一环路1号陕西理工大学南校区致远楼214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对面)

4月15日—4月16日

(只审核陕西理工大学在校生)

现场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市公告。

0916—2641842

(仅限陕西理工大学考生咨询)

汉中教育考试招生

(微信公众号)

汉中市

汉中市第一职业中等专业学校

汉中市汉台区莲湖路东段

4月15日—4月19日

(审核除陕西理工大学在校生外的考生)

现场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市公告。

0916—2255449

汉中教育考试招生

(微信公众号)

安康市

安康市考试管理中心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9号(新城派出所隔壁)

4月15日—4月19日

 

网上审核,考生按照报考条件填写个人信息,并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0915—3211736

安康市教育体育局

https://jyj.ankang.gov.cn/

 

商洛市

商洛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

商洛市商州区北新街矿司巷

4月15日—4月19日

 

网上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市公告,按要求提交资料。

0914—2322792

商洛市教育局http://jyj.shangluo.gov.cn

杨 凌

示范区

杨凌示范区考试管理中心

杨凌示范区新桥路政务大厦213室

4月15日—4月19日

 

现场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本市公告。

029—87033912

杨凌示范区教育局

https://jyj.yangling.gov.cn

陕西

师范

大学

考区

1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

西安市西长安街620号

4月15日—4月19日

陕西师范大学在校生

 

网上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校公告,按要求提交资料。

029—85310496

陕西师范大学

http://www.snnu.edu.cn

陕西

师范

大学

考区

2

4月15日—4月19日

全省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

网上审核,请考生认真阅读本校公告,按要求提交资料。

029—85310496

  附件【附件2 学 籍 证 明.docx】

  附件【附件32022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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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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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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