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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合肥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合肥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合肥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合肥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分两次进行。第一次时间为4月11日至4月22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合肥市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第二次时间为6月13日至6月24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其中,符合合肥市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务必关注本人所选择合肥市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邮寄领取。

二、认定范围对象

合肥市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合肥市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合肥市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合肥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合肥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合肥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合肥市外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合肥市的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合肥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合肥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认定地点及机构

(一)认定地点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合肥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合肥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合肥市教育局认定。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二)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论在当前认定批次内有效。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合肥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两段:4月11日至4月22日17时;6月13日至6月24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符合合肥市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直接选择“合肥市教育局”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合肥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符合合肥市条件的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在网上报名时务必选择本人所在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其申请材料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

(二)体检安排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下载《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自行前往体检(指定的体检医院见本公告第七项)。体检时间安排按两个时间段进行,4月11日至29日为第一次认定体检时间,6月13日至24日为第二次认定体检时间,请申请人对照执行。

体检注意事项:1、安徽省外及省内疫情风控区来肥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方可体检;2、按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申请人来医院前申领“安康码”,体检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并佩戴口罩、接受测体温。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按当前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申请人在现场确认前申领“安康码”,确认当天“安康码”为绿码,“行程码”无异常,安徽省外及省内疫情风控区来肥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佩戴口罩且经现场测量体温额温≤36.8℃(或腋温≤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工作同样分两个时间段进行:

1、申请人于4月11日至4月22日报名成功后按本人申请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现场确认。

合肥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8日至20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确认地点见本公告第七项),

2、申请人于 6月13日至6月24日报名成功后按本人申请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交材料,现场确认。

合肥市2022年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认定教师资格不再由就读学校统一组织,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并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有序进行现场确认。合肥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时间为6月28日至29日,工作时间: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至4:00(确认地点见本公告第七项)。

以上两段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自行安排。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合肥市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合肥市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④驻肥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肥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经系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④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环节“同步学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经系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页面(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照片须加盖体检医院相关公章,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写明姓名、学段学科、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具体认定结论公示时间见教育行政部门网站公告)。

(五)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7月30日前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将通过指定的“中国邮政EMS”参与申请人现场确认登记邮寄信息并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至每位申请人,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六、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的认定申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前往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受理确认地点、体检医院及联系电话(县市区受理确认点、体检医院安排以其教育行政部门官网发布公告为准)

(一)合肥市教育局受理确认点:合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蜀山区黄山路373号), 电话:0551-63505130(报名咨询)。

体检医院一: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日7:30至

12:0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预约电话:0551-65561333。

体检医院二:安徽中科庚玖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周二至周日7:30至11: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99号,预约电话:0551-67551598。

体检医院三: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区健康体检中心(周日休息,周一至周六8:00至10: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金寨南路1068号,南二环路向北300米,预约电话:0551-63672046。

(二)巢湖市受理确认点:巢湖市数据资源局(原巢湖市政务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联系电话:0551-82624565

体检医院:合肥市第八人民医院(原巢湖第二人民医院),联系电话:82185937

(三)肥东县受理确认点: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一层E20、E21窗口,交通指引:可乘坐351、318、359、D169、D101、D113、D126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站牌下。

体检医院:肥东县人民医院

(四)肥西县受理确认点:肥西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51-68850092

体检医院: 肥西县人民医院

(五)长丰县受理确认点:长丰县政务中心教育窗口

联系电话:0551-66671331

体检医院:长丰县中医院

(六)庐江县受理确认点:庐江县数据资源局(庐城镇黄山北路)二楼教育局窗口     电话:0551-87309237、87338900

体检医院:庐江县人民医院

(七)瑶海区受理确认点:瑶海区教育体育局组人科8楼804室,联系电话:0551-64490192

体检医院一: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日7:30至

12:0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预约电话:0551-65561333。

体检医院二:安徽中科庚玖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周二至周日7:30至11: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99号,预约电话:0551-67551598。

体检医院三: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区健康体检中心(周日休息,周一至周六8:00至10: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金寨南路1068号,南二环路向北300米,预约电话:0551-63672046。

(八)庐阳区受理确认点:庐阳区教育体育局三楼313室

联系电话:0551-65699978

体检医院一: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日7:30至

12:0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预约电话:0551-65561333。

体检医院二:安徽中科庚玖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周二至周日7:30至11: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99号,预约电话:0551-67551598。

体检医院三: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区健康体检中心(周日休息,周一至周六8:00至10: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金寨南路1068号,南二环路向北300米,预约电话:0551-63672046。

(九)蜀山区受理确认点:合肥市琥珀中学龙居山庄校区 (潜山北路498号,潜山北路与高刘路交口), 联系电话:0551-65597672(报名咨询)

体检医院一: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日7:30至

12:0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预约电话:0551-65561333。

体检医院二:安徽中科庚玖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周二至周日7:30至11: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99号,预约电话:0551-67551598。

体检医院三: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区健康体检中心(周日休息,周一至周六8:00至10: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金寨南路1068号,南二环路向北300米,预约电话:0551-63672046。

(十)包河区受理确认点:合肥市包河区青少年中心  ( 太湖路与宿松路交口向东400米),  联系电话:0551-63357133   。

体检医院一: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日7:30至

12:0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预约电话:0551-65561333。

体检医院二:安徽中科庚玖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周二至周日7:30至11: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99号,预约电话:0551-67551598。

体检医院三: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区健康体检中心(周日休息,周一至周六8:00至10: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金寨南路1068号,南二环路向北300米,预约电话:0551-63672046。

(十一)高新区受理确认点: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联系电话:0551-65320353

体检医院一: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日7:30至

12:0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预约电话:0551-65561333。

体检医院二:安徽中科庚玖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周二至周日7:30至11: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99号,预约电话:0551-67551598。

体检医院三: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区健康体检中心(周日休息,周一至周六8:00至10: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金寨南路1068号,南二环路向北300米,预约电话:0551-63672046。

(十二)经济开发区受理确认点:合肥市石门路与百鸟路交口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社会发展局窗口(26、27号窗口)

联系电话: 0551-63679211

体检医院一: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日7:30至

12:0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预约电话:0551-65561333。

体检医院二:安徽中科庚玖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周二至周日7:30至11: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99号,预约电话:0551-67551598。

体检医院三: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区健康体检中心(周日休息,周一至周六8:00至10: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金寨南路1068号,南二环路向北300米,预约电话:0551-63672046。

(十三)新站高新区受理确认点:新站区庆平希望学校(文忠路与磨店美食街交口), 联系电话:65777122

体检医院一:安徽红十字会医院体检中心 (周一至周日7:30至

12:0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 。地址:合肥市长江西路西七里塘十里庙路1号,预约电话:0551-65561333。

体检医院二:安徽中科庚玖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安徽医科大学临床学院)(周二至周日7:30至11: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99号,预约电话:0551-67551598。

体检医院三: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南区健康体检中心(周日休息,周一至周六8:00至10:30,体检当日携带本人身份证至体检中心前台登记,须空腹),地址:金寨南路1068号,南二环路向北300米,预约电话:0551-63672046。

合肥市教育局

2022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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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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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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