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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统一安排,现将安庆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安庆市受理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界限为: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县(市、区)教育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户籍宿松县(省直管县)的申请人:请到宿松县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时间安排

安徽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全省统一安排为两段:

第一次网上报名时间:4月11日至4月22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已经具备合格学历的申请人。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第二次网上报名时间:6月13日至6月24日17时,本次网上报名面向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符合安徽省申请条件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统一在此时段进行网上报名。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现场确认、体检等工作具体安排,由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确定,并于4月12日前通过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完成后,务必关注本人所报名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公告,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现场确认、证书领取。

安庆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电话、通信地址、公告发布网址详见《安庆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附件1)。

二、认定范围对象

安庆市2022年上半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对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包括:

(一)户籍在安庆市的人员;

(二)持有有效安庆市居住证的人员;

(三)安庆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含户籍未迁至安庆市内就读学校的);

(四)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户籍在安庆市的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

(五)驻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六)持有有效安庆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安庆市学习、工作和居住,或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庆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申请认定。其中,安庆市内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驻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所属部队驻地申请认定。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庆市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港澳台居民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无犯罪记录,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区)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市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各级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持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申请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文件印发)规定的相应学历。

(三)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通知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搜索查看。

(四)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申请小学全科教师资格且将从事小学语文学科教学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安徽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统一安排为两段:4月11日至4月22日17时;6月13日-6月24日17时。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包括阅读网上申报协议、填写身份信息、选择认定机构、填写认定信息、确认申报信息、阅读注意事项、提交认定申请、申报提醒等步骤,报名完成时,在“申报提醒”界面会明确提示“报名成功”,生成报名号。

申请人报名成功后,在“业务平台”页面,找到“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点击 “查询报名信息”,将会出现本次报名信息。在“操作”选项下,可以查看、修改报名信息。报名操作流程详细介绍,可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使用帮助”栏目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查看。

网上报名环节,申请人的学历证书、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线核验,经系统比对成功、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申请人无需出示相关原件(或打印件)。 

(二)体检及现场确认的时间、预约方式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完成后,须关注并阅读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地点提交申请材料,要严格遵守属地防疫要求,服从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安排,有序进行现场确认。

安庆市教育体育局:受理认定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体检地点:申请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到安庆市中医院(安庆市龙门口街26号)、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安庆市关岳庙街79号)进行体检。

体检时间:

第一次体检时间:2022年4月25日至4月29日(上午体检须空腹);第二次体检时间:2022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体检须空腹)。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拟申请认定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表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见附件。)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次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5月1日(节假日正常工作);地点: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边41和42号窗口(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申请人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材料需按要求提供。

第二次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7月1日至7月3日(节假日正常工作);地点:安庆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北边41和42号窗口(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振风大道与顺安路交叉口)。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申请人确因个人原因无法到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材料需按要求提供。

特别提示:

1.来现场确认的人员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2.到确认点提交材料前,请再次登录报名网,查询个人页面是否有留言。如有,请根据留言修正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预约方式:本批教师资格现场确认采取手机预约方式,申请人登录“皖事通”APP,首页选择“长三角政务地图”,搜索“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区划选安庆市,点击“窗口办”→“在线预约”即可提前15天预约。(详见附件3)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原件。

2.户口簿原件,或安庆市居住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

①向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户口簿原件;

②向居住证签发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提供有效安庆市居住证原件;

③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的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2022届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已经毕业并获得学历证书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④驻宜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相关部门出具的申请人隶属该驻宜部队的人事关系证明。

⑤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3.学历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需在线核验。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①申请人的高等教育学历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机构(省政务服务中心安徽省教育厅窗口,联系电话0551-62999735)查验后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持有港澳台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③持有国外学历的申请人,现场确认时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④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22届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在报名环节“同步学籍”。高等教育学籍信息不能通过系统比对的,现场确认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包含在读期间全部所学课程的学业成绩单(盖教务部门章,其余章无效)。对符合申请条件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网上报名时需在线核验。经在线核验通过的,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5.参加国考人员,《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在线核验,现场确认时无需提供。

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含在学期间修学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档案管理机构(部门)印章。

6.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可在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的“资料下载”栏目中下载使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表自行下载,A4纸双面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粘贴检验报告单,体检当次有效)。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交的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必须“彩色白底1寸证件照”。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提交随意拍照的照片,将不予受理)。

8.申请人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其中港澳居民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者,可通过认定机构与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三)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做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公示。在认定工作开展期间,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当前认定状态等信息。

(四)证书颁发

经认定具备教师资格的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第一次现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至每位申请人;第二次现场确认通过的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22年7月3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发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至每位申请人(其中符合申请条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须凭毕业证书方可领取。)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请在网报时自行录入详细准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电话(证书寄发期间,联系电话保持畅通,邮寄地址如有变更请及时电话联系修改0556-5514557)。

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详见附件。

五、其他事项

(一)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程序不变。

(二)符合安徽省直接认定条件的人员,指截止到2013年12月31日在校就读和已经毕业的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师范专业学生,可以按原办法直接申请认定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相一致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与其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资格时,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符合申请条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普通大中专院校2022届全日制毕业生的认定申请,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予以受理,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认定相应教师资格。

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全日制专升本在读本科生,须使用已经取得的合格学历申请认定。

(四)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第七条,妊娠期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申请人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五)公告中提及的安徽省相关政策文件可在安徽省教育厅网站(http://jyt.ah.gov.cn/)、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网页(http://jszg.hfnu.edu.cn/)查看。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六)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七)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附件:

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1.安庆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及公告发布网址一览表.xlsx
    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2.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图.docx
    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3:预约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指南.docx
    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4.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docx
    安徽省安庆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5.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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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下属学校2026年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我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2名,事业编制会计1名,合同制教师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具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要求的基本条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4.浙江省内户籍或省内生源地(高考时户籍地为生源地)。

5.要求1987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要求为1985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相符;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专业需相近或相符。

7.初中岗位要求具有初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高中岗位要求具有高中及以上对应学科教师资格;中职岗位要求具有中职对应学科教师资格;会计岗位要求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此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请报名的考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报考。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6年5月22日9时5月28日16时。

网址: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招聘单位和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官方网站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处理后的本人近期照片。

2.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5月22日9时5月28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以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改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2026年5月22日9时5月28日16时)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

时间:2026年5月22日9时5月28日18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可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办理网上缴费,缴纳考试费5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达到3倍及以上的,进入笔试环节。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公费师范生岗位将根据实际需求确定是否开考,其他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报名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6月3日9时6月6日9时。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6月7日上午9时11时。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分值50分,学科专业知识分值50分;会计岗位笔试内容为会计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音体美岗位笔试主要考察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说明详见浙江教育考试院(网址:www.zjzs.net)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教师录用考试说明》。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入围面试公告。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6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交《就业协议书》和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其他所需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复审时未申领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国家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的须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的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编内人员报考,资格复审需出具原工作单位同意参加应聘考试的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本科所学专业报考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考公费师范生岗位的考生需提供与浙江省教育厅签订的《公费师范生协议》;

证件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聘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学科编制教师和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总数在5人及以下的,按1:3确定面试人数;同学科编制教师和合同制教师招聘计划总数在6人及以上的,按1:2确定面试人数。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

同学科多岗位考生入围面试人员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先按照该岗位事业编制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再按照合同制招聘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同一学科(不区分岗位)入围面试人员,一同参加面试。如初中语文学科,有初中语文1、初中语文2两个岗位,招聘事业编制6人合同制5人共计11人,则入面人数为22人。先从报考初中语文1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入围面试4人,从报考初中语文2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入围面试8人,再按照合同制招聘数,从初中语文学科(不区分岗位)余下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确定10人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模拟上课(无学生状态下授课,俗称无生试讲),备课60分钟,模拟上课12分钟,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中小学体育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和教学基本功,内容规则另行通知。

面试计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有专业技能测试的模拟上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总成绩的50%。

会计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详见入围面试公告。面试合格分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不列入体检、考察人选。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排名,若笔试和面试的两项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同学科多岗位人员总成绩排序确定。按照先事业编制教师,再合同制教师的顺序,事业编制录取按岗位排序,合同制教师录取按学科排序原则进行。如初中语文学科,有初中语文1、初中语文2两个岗位,先按所有报考初中语文1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签约初中语文1岗位事业编制教师2人、报考初中语文2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围签约初中语文2岗位事业编制教师4人,再按照合同制招聘数,从初中语文学科(不区分岗位)余下参加面试考生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签约合同制教师5人。

(三)体检

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当年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有特殊行业要求的部分体检项目,其标准如严于上述规定的,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递补合同制教师的在同学科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

(四)政审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政审考察对象,政审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执行。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递补合同制教师的在同学科面试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体检、考察。

(五)入职

1.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反映或者反映有问题但查实后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有问题反映并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2.拟聘对象由婺城区教育局组织选岗。事业编制教师同一岗位招聘2人及以上,并在不同单位的,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合同制教师,根据下属学校学科教师需求情况统一安排岗位,同一学科招聘2人及以上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选择岗位。

3.有工作单位的必须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办理聘用手续。未在2026年9月1日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视同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后请适时到婺城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考)查询相关的考试成绩、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等有关信息,各事项不再另行通知。如果考生提供的联系方式或地址等资料有变化,请及时与区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9-82319872),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自负。

2.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户口迁入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6年5月22日(含),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6年7月31日(含)。

3.非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统一截止到2026年5月22日(含);属于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含应届专升本人员、研究生)的,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6年7月31日(含)前。

4.考生的所学专业或专业大类参考教育部《2018年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版)进行审核。人文教育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在文科中选报,教育学专业师范类毕业生可在初中社会、语文中选报。

5.事业编制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一经聘用后,在婺城区事业单位服务年限原则上不得少于5年,在服务期内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调离或参加其他事业单位的选调考试。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现役军人和具有公务员身份累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人员以及本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2)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学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专升本、研究生(非2026应届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6年5月22日未满影响期的。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5)被有关机构认定在各级各部门人事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尚在人事考试禁考期限内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8.合同制教师的合同签订、续签、变更、解除、终止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执行;合同制教师的考核、薪酬等其他事项按照《婺城区中小学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解释。咨询电话:0579-82319872(教育局)

附表:2026年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下属学校招聘计划.xls

金华市婺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婺城区教育局

2026年5月19日

四川省绵竹市2026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为提高人才引进实效,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德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绵竹市部分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5名(以下简称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国内外各院校应往届研究生(硕士学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的一级(或讲师)及以上教师。其中:2026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以证书或认证材料落款时间为准)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应种类、学科教师资格证书等岗位所需所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聘用或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6.年龄为出生日期在1981年5月22日及以后。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政策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岗位具体情况和条件见《岗位表》(附件1)

应聘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相符,应聘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应聘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学历学位应在同一学习经历取得,不符者请勿应聘,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层级条件,应聘人员为同类(同系列)该层级及以上,均符合该条件。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科研机构或相关高校对其留学所学专业的第三方认证,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在应聘信息表工作和学习简历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告在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上发布,德阳人事考试网(https://www.dykszx.cn/)转载。招聘其他环节相关情况公示见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二)报名方式

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至2026年6月3日18:00。

应聘人员需将报名资料(详见附件3)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学段学科+电话号码”。

联系方式及邮箱如下:

(1)四川省绵竹中学(地址:绵竹市南京大道42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3778242750

邮箱:945596826@qq.com

(2)绵竹市南轩中学(地址:绵竹市南轩南路7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990214791

邮箱:2775630469@qq.com

(3)四川省绵竹市职业中专学校(地址:绵竹市紫岩街道成青路一段1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3547033366

邮箱:1095803524@qq.com

(4)绵竹市城东小学(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城东新区苏绵公园西侧)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13778222201

邮箱:304343977@qq.com

(三)资格审

此次招聘资格审查分初审和复审,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等基本情况,有关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将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提交到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复审。经复审合格的,进入考核环节,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考试前电话通知相关应聘人员考试时间、地点。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所有附件。

(四)考核

本次考核采取笔试加面试或直接面试的形式组织实施。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与岗位招聘名额达到3:1方可开考,对符合应聘资格的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若岗位符合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人数为3—25人.直接进入面试。超过25人,则将先组织笔试再面试,按照应聘人数与岗位名额3:1的比例(按成绩由高到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全部进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1.笔试。笔试采取答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分数不得为零分)平均分。

2.面试。采取无学生试讲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举止仪表、职业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3.考核成绩计算原则:若采取直接面试方式,总成绩=面试成绩。若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当天,未在规定时间到面试考场候考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缺考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考核结束后公布所有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排名等情况。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如该岗位设有笔试,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若笔试成绩相同或该岗位仅有面试,则根据本岗位面试主评委打分分数从高到低排名;若仍相同,则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员,面试加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孕妇产后满40日即告知招聘单位,安排补检;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岗位所在地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考察与公示等后续环节,空缺名额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依次递补同岗位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六)考察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 单位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查阅考生的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应当向应聘人员说明理由。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资格终审与聘用确认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经上述程序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终审,终审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约定服务期,聘为相应类别岗位试用期人员,按政策规定纳入人事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再递补。

四、有关要求

(一)实行回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二)严肃纪律。督促诚信应聘,严肃考风考纪,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服务期限。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从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

监督电话:绵竹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

(0838)6900352

五、日程安排

(一)2026年5月22日发布公告;

(二)2026年5月22日—6月3日报名及资格审核;

(三)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等另行通知安排。

六、咨询方式

政策咨询电话:(0838)6204977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咨询电话:(0838)3217262

七、应聘须知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s://www.mz.gov.cn/)上发布。因应聘人员未及时查阅相关信息造成本人未按时参加后续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由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绵竹市体育和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附件:1. 2026年上半年绵竹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表

       2.  2026年上半年绵竹市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应聘信息表

       3.报名材料清单

              4.应聘承诺书

 

绵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绵竹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5月22日

江苏无锡市新吴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特殊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满足特殊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需求,根据省、市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学兼优,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2.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7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

  3.招聘对象为2026届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

  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获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可按2026届毕业生报名。

  4.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详见《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中“专业要求”由新吴区教育局根据报名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6月2日12:00

  2.报名网址:https://xwjszp.wxtoo.cn

  3.网上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6月2日13:00

  4.应聘者对资格审核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6月2日14:00

  5.资格审核单位对资格审核异议的处理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6月2日15:00

  6.缴费确认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6月2日16:00

  报考人员可在报名24小时后在同一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即可缴纳报名考试费90元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后,报名方为有效,未按期缴费者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成功后,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

  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岗位报名成功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6年6月4日9:00-12:00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新吴教育网及时公布。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对照本公告中报名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证件、证书及证明材料电子版,电子版为JPG格式、PDF格式,大小2MB以内,垂直正向、不留边框,内容清晰,便于识别。凡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如因材料不实、不全、不清晰等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需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需上传。上传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PDF格式);

  (3)大学以来学历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公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本人个人信息的空白协议书,网签的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或网签页截屏)、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未毕业人员提供中英文入学通知书)(PDF格式);

  (4)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如有请提供,PDF格式);

  (5)普通话等级证(PDF格式);

  (6)大学以来在校期间全部课程成绩单(PDF格式);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PDF格式)。

  所有报名材料均为原件的扫描件。

  三、考试办法

  (一)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知识能力。

  笔试时间为2026年6月13日(暂定),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请考生关注新吴教育网(https://jyzn-cms.wxeic.cn/web)。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跟进。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在新吴教育网另行公告。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达不到70分的直接淘汰。

  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根据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还同分则加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不授权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者方可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在新吴教育网另行公告。

  招聘单位将于资格复审前与考生确认参加面试情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面试空额时,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请报考人员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面试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中组部、国家卫健委对有关项目检查标准已经调整的,按新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负责。

  (二)考察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将对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锡人社发〔2024〕9号)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2026年8月15日前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如遇考生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等原因出现的招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依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聘用人员纳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进行试用期管理与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试用期考核合格,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

  六、诚信管理

  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同时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兑现相关待遇需全额退回。

  七、咨询电话及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咨询电话:0510-81891306,81891316(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各类通知、考试成绩、体检、公示等信息在新吴教育网上公布(https://jyzn-cms.wxeic.cn/web)。

  八、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2.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纪委:12388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1891591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0510-81891358

  九、本公告由无锡市新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简介表.xlsx

无锡高新区(新吴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2日    

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2026年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县,振兴县域普通高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蓝山县教育局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一批普通高中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12个岗位、20名高中教师,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待遇。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要求

面向高校毕业生,即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且招聘过程中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毕业生。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2日及以后出生),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蓝山县2026年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招聘岗位的报考要求(详见附件1);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名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现役军人、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指2027年及以后毕业的在读学生);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违反《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三十八条要求的岗位。即: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均含拟制血亲关系)等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岗位;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纪律和政策不符合教职工准入条件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格审、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各环节工作由县教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湖南科技大学就业平台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5月26日9:00—6月1日17:00

2.报名地点:湖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部青年就业创业服务驿站(湖南科技大学敏行楼C201)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报名程序及要求:

(1)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①《2026年蓝山县普通高中教师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③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⑤现场报名时上传电子证件照片;⑥2026届毕业生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所需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大学课程成绩合格证明。

202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审,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学历、专业等存疑的,须按提示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必要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5.资格审查贯穿教师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者材料弄虚作假,关键档案材料缺失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自行承担。

(三)考试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2026年蓝山县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同意,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者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公示。岗位计划取消的,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申请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笔试: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2026年6月3日下午3:00-5:30在湖南科技大学立功楼B栋5-6楼参加笔试,现场报名时通知准考证领取时间。笔试科目为一科,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相应学科内容及专业知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日语科目参照高考题型命题,体育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为保障选拔人员具备必要的学科基础,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60分方可进入面试。

3.面试: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教+足球专业技能测试方式;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教方式。根据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降低开考比例的按实际比例确定)。试教内容为应聘岗位对应的高一年级必修课程,教材版本以湖南省通用教材版本为准。试教按照抽签顺序→备课→试教→候分的程序进行。参加试教人员通过现场抽签确定试教顺序及试教课题,备课40分钟,试教15分钟,评委根据试教表现当场评分;专业技能测试,由评委根据测试内容确定测试时间。试教不使用多媒体教学设备,仅提供粉笔、备课纸、三角直尺、圆规等必要教具。试教成绩实行百分制,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试教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试教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试教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成绩核算:体育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25%、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25%合成考试综合成绩;其他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占50%、试教成绩占5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折算面试各环节成绩时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名次,仍无法区分的,通过延长小数点位数确定名次。

(四)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同一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要求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由蓝山县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从报考同一职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2次。

不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考察及资格复核

根据体检合格情况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由招聘单位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考察结论。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对被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任职资格等进行审查,核实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一致性和有效性。

)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完成后,都将按政策规定对结果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入编入职手续,并报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被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等事项。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在蓝山县公办学校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公告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湖南科技大学毕业生就业平台发布;拟聘公示在蓝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核减岗位计划或者降低开考比例、笔试通知、试教通知、考试综合成绩、体检通知、体检结果发布及涉及招录过程的重要事项补充公告通过蓝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部分重要事项可通过考生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提示自行查阅,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事项影响考试录用的,后果自负。

(二)本次校园公开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辅导资料,不指定任何教师招聘事务第三方服务单位。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均被视为非法行为。蓝山县教育局保留法律追诉权利。

(三)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报名、考试、阅卷、体检、考察等阶段发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况给予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考试成绩无效等处理,并将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准确无误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五)本次校园公开招聘不收取考生报名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其他组织实施费用由县财政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蓝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与监督

(一)咨询电话

蓝山县教育局人事股 0746-2211686  邓老师13467483006

(二)监督电话

蓝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股 0746-2225892

蓝山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46-2258029

附件:

附件1:2026年蓝山县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目录

附件2:2026年蓝山县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3:诚信报考承诺书

附件4: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蓝山县2026年普通高中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

2026年5月22日

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为保障三水区教师队伍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确保公办学校教师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8名教师。本次招聘的教职工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市区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毕业的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非在职)。

  (二)社会人员:除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书)。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基础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2.学历(学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的,如报名时未提交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可允许延迟至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如到期未提交的,将不予聘用;以社会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报名前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交证书复印件。毕业时间、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3.专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辅修专业、学位种类均不作为专业依据。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如未列入《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目录从招聘系统公告栏查阅)的,但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课程基本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国(境)外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不完全一致的,报名时还须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

  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特指在三水区公办学校任教累计三学年以上的现任临聘教师)报考义务教育阶段招聘岗位的,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岗位,亦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符的岗位。

  报考人员如以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等专业报考、且所学专业无培养方向的,需提交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4.教师资格:报考义务教育阶段岗位的,须具备初中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学段岗位的,须具备高中以上学段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报考科学教师岗位的,须具备初中以上学段的科学、物理、化学、生物任一学科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在报名时如无法提交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具体条件

  1.应届毕业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要求38周岁以下;(2)报考专业成绩要求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学生前30%、或学科平均分在80分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

  2.社会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个人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县区级二等奖以上,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3周岁以下。

  (3)具有中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4)在三水区公办学校任教累计三学年以上(即具有6个以上完整学期或36个月以上任教时间)的现任临聘教师,年龄要求在38周岁以下。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三水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2.前期已参加佛山市三水区2025-2026学年度其他场次编制教师招聘考试且已进入体检环节的;

  3.在我区以往教师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

  4.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9:00- 6月3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考生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图片。报名网址为: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

  考生亦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

 

  1.png

 

  报名材料要求如下:

  1.填写报名表;

  2.身份证和户口簿(本人页)扫描件;

  3.学历证、学位证(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提交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国内应届毕业生如暂无毕业证,须提交“就业推荐表+报考专业对应成绩单”;国(境)外考生除提交学历学位证外,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凭据。以上材料需在网上报名页面“上传毕业证/学位证”位置上传。

  4.教师资格证。2026年毕业生如暂无教师资格证,须提交承诺书(从报名系统中公告栏下载模板,考生须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5.其他材料。例如荣誉证书、职称证书、临聘教师合同(同时提交在三水任教期间的历年社保缴费记录)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该项材料由考生根据各自报考实际需要自行决定是否提交。

  在报名期限(5个工作日)内,考生可以修改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受理。

  (二)网上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在报名系统上传的报名材料,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网上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考生可于2026年6月8日10:00后登陆招聘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三)笔试确认

  已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考生,应于2026年6月8日10:00至6月10日10: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完成笔试确认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笔试确认的,视为放弃笔试资格。对于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无特殊原因不参加考试的,将纳入失信记录。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场室安排另行通知。考生可于2026年6月11日10:00后登陆招聘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查询笔试安排。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按不超过3:1确定,如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按实际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将通过“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现场资格复审

  在面试前,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网上报名材料(1-5项)纸质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复审通过后方能进入面试环节。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招聘报名系统通知公告栏发布。

  考生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招聘单位可以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面试

  面试形式为说课,其中,音乐岗位另加考专业试(声乐、钢琴和自选特长表演);美术岗位另加考专业试(色彩和素描);体育岗位另加考专业试(200米跑、立定跳远、技能考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体检人员及现场签约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总成绩。对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同时公布体检名单。

  考试结束后,招聘单位与进入体检考生现场签订协议。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是否递补体检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考察。对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可在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人选。是否递补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九)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实行聘用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中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三)教师资格证学段分为高中(含中职)、初中、小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低学段教师岗位。

  (四)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人员,如自行放弃或未按期到岗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

  (五)对于拟聘用人员,将根据各学校岗位空缺和人岗相适情况,统筹安排工作岗位,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安排。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六)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七)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57-87709870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57-87739899

  监督举报电话:0757-87706750

附件: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岗位表

 2.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6年面向社会招聘教师报名表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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