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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二)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三)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

(五)驻广西壮族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其中桂林市及所辖的县、市、区的教师资格认定相关事项统一由桂林市行政审批局受理、桂林市教育局协同);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改革的市、县(市、区),由教育行政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协同做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各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三、认定时间

2022年我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5月12日9:00至7月5日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2日9:00至12月1日16:00。

申请人应在各批次网报时间前关注相关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和现场确认。

四、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2022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或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申请人因在学期间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籍)等原因并于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本(专)科毕业生可申请直接认定与其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学科任教资格。

(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六)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在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勾选。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

(二)教师资格体检。

申请人须按各认定机构规定流程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部分认定机构和定点体检医院信息共享,体检报告由体检医院统一移交至认定机构,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申请人不需提交纸质版的体检表。具体安排以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三)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按照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通知公告中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检查审核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不同情况申请人的相应材料:

(1)户籍在我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当地居住证原件;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广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所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体检结论明确为“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原件。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学信网”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另须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8.《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相应证明或证书原件。

9.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资格认定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根据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颁发证书

各认定机构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原件(2022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部分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六、疫情防控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申请人须提前了解居住地和认定机构所在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个人安全防护,积极配合认定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

七、其他事项

(一)部分认定机构作为教师资格简政便民试点单位,推行教师资格体检结果电子化,或现场审核材料采取“全程网办”等改革措施,申请人须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

(二)申请人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妥善选择认定机构。

(三)内地申请人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完成。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通过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机构。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各地认定机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六)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详见广西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

附件:1.广西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联系方式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

广西各市、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及联系方式

市

县(市、区)

联系电话

认定资格种类

南宁市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0771-3221250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0771-633696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兴宁区教育局

0771-329074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青秀区行政审批局

0771-5389023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江南区教育局

0771-481093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西乡塘区教育局

0771-3397153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良庆区教育局

0771-450187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邕宁区教育局

0771-470361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武鸣区教育局

0771-622412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隆安县教育局

0771-652870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马山县教育局

0771-6819786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上林县教育局

0771-5220319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宾阳县教育局

0771-823608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横州市行政审批局

0771-726390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柳州市

柳州市行政审批局

0772-2629350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城中区教育局

0772-202182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鱼峰区教育局

0772-316208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柳南区教育局

0772-2127121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柳北区教育局

0772-2539121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柳江区行政审批局

0772-7210191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柳城县行政审批局

0772-761353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鹿寨县行政审批局

0772-6815276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融安县行政审批局

0772-8317129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融水县行政审批局

0772-512551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三江县教育局

0772-861809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桂林市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
   (含桂林市及其所辖市、区、县)

0773-3680298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梧州市

梧州市行政审批局

0774-6028378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万秀区教育局

0774-395303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长洲区教育局

0774-3823823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龙圩区教育局

0774-2661870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苍梧县教育局

0774-2671533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藤县教育局

0774-7291316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蒙山县教育局

0774-6289320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岑溪市教育局

0774-8224181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北海市

北海市行政审批局

0779-3969726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海城区教育局

0779-2039476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银海区教育局

0779-3215029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铁山港区教育局

0779-8610373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合浦县教育局

0779-7298779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防城港市

防城港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0770-2881679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港口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0-281006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防城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0-3253530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上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0-207780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东兴市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0-768124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钦州市

钦州市行政审批局

0777-2558853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钦南区教育局

0777-2697380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钦北区教育局

0777-368669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灵山县教育局

0777-6428351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浦北县教育局

0777-821132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贵港市

贵港市教育局

0775-4573877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港北区教育局

0775-4236859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港南区教育局

0775—4332778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覃塘区教育局

0775-4721978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平南县教育局

0775-786117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桂平市教育局

0775—337097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玉林市

玉林市教育局

0775-2684011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玉州区教育局

0775-312960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福绵区教育局

0775-2202516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容县教育局

0775-532950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陆川县教育局

0775-733370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博白县教育局

0775-8320056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兴业县教育局

0775-3765100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北流市教育局

0775-639602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百色市

百色市教育局

0776-2826690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右江区教育局

0776-285295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田阳区教育局

0776-321214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田东县教育局

0776-522776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德保县教育局

0776-3829190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那坡县教育局

0776-682245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凌云县教育局

0776-7618500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乐业县教育局

0776-7929370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田林县教育局

0776-721148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西林县教育局

0776-866769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隆林县教育局

0776-8203920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靖西市教育局

0776-6231646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平果市教育局

0776-583104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贺州市

贺州市教育局

0774-5139579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平桂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4-883669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八步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4-5211876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昭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4-6699771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钟山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4-8988389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富川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0774-789343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河池市

河池市教育局

0778-2109325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金城江区教育局

0778-2106609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南丹县教育局

0778-723854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天峨县教育局

0778-787149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凤山县教育局

0778-682179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东兰县教育局

0778-633371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罗城县教育局

0778-822020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环江县教育局

0778-882077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巴马县教育局

0778-6217733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都安县教育局

0778-5272629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大化县教育局

0778-5812213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宜州区教育局

0778-318820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来宾市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

0772-4228526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0772—422808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0772-5515033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象州县教育体育局

0772-430592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武宣县教育体育局

0772-5214436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金秀县教育体育局

0772-621339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合山市教育体育局

0772-8911955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崇左市

崇左市教育局

0771-7832581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扶绥县教育局

0771-7530941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宁明县教育局

0771-8632311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龙州县教育局

0771-8819128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大新县教育局

0771-3626978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天等县教育局

0771-3532800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江州区教育局

0771-7829307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凭祥市教育局

0771-8535822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附件2

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编号:            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报名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否

 

民族

 

正面免冠

彩色白底相片

文化程度

 

职业 

 

申请教师资格种类

 

单位

或住址

 

电话

 

既往病史

 

五

官

科

眼

视力

右

矫正视力

右

辨

色

力

 

医师:

左

左

其    他

 

耳

听力

右           公尺

耳

疾

 

医师:

左           公尺

鼻

嗅觉

 

鼻

疾

 

咽喉

 

语言

 

口腔

唇腭

 

齿

 

医师:

口

吃

 

外

科

身长

公分

胸廓

 

医师:

体重

公斤

脊柱

 

淋巴

 

甲状腺

 

四肢

 

关节

 

面部

 

内

科

血压

/kpn

医师:

肺及呼吸道

 

心血管

 

腹部器官

 

肝

 

脾

 

神经及

精  神

 

胸部X

线透视

 

医师:

化验检查

肝功能(ALT、AST)

 

体

检

医

院

结

论

负责医师:

年   月   日(单位盖章)

注:用A4纸双面打印,在贴相片处贴的相片,须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不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者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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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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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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