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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通告

广大考生朋友:

我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以下简称教资面试)将于5月14日、15日举行。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提醒广大考生朋友知悉、遵守并严格执行考试疫情防控规定。

建议广大考生考前14天(4月30日前)来青、返青备考,非必要不离青,避免因疫情原因不能顺利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与对应考点信息将于“五一”前发布,考前14天内(30日之后)来青、返青考生和个人健康信息出现异常考生请及时向所在考点主动报备登记(详见附件1),个人健康信息正常的不用报备。广大考生务必如实、准确填写个人健康信息,因谎报、瞒报等造成不能顺利参加考试的由考生自己负责,引发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考试结束前请保持电话畅通,以便接收考试重要提示短信。

一、考前做好健康信息申报

(一)考前扫码申报健康信息

考生扫码申报健康信息前,请务必申领青海省“信康码”,而后按操作流程填报信息。

1.申领青海省“信康码”步骤。通过微信公众号“信用青海”实名申领信用健康码(简称“信康码”)。搜索“信用青海”→关注“信用青海”公众号→点击“信康码”→点击“我的健康码”→按要求如实填报→点击“申领”。请考生务必先仔细检查“信康码”个人信息(微信搜索“信用青海”—“信康码”—“个人信息”),确保个人信息真实有效,特别是“当前城市”信息须确保准确无误(如下图)。当前所在城市发生变化时,请务必及时修改,因填写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青海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通告

2.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地址访问申报健康信息填报界面。

考生可通过微信、QQ等APP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直接访问链接地址打开申报健康信息填报界面,请如实、准确填写信息。建议所有考生保存二维码或链接地址,方便及时登录填报健康信息。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信息填报不准确、缺失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非本次考试考生谢绝扫码。

青海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通告

链接地址https://docs.qq.com/form/page/DQlJ4YlR0ekdpSU5H

3.操作流程

(1)授权登录。考生首次扫码或直接访问时,须进行授权登录。点击勾选“我已阅读并接受《服务协议》和《隐私政策》”后,点击“立即登录”,随后点击“允许”进行授权登录。

(2)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登录成功后,考生应如实填写申报健康信息内容,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中,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准确填写,以字母“X”结尾的身份证号码,字母“X”应大写。当前所在地为系统自动获取,考生点击“获取定位”后,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好”和“是”,系统会自动获取考生当前所在地。如遇定位失败,请退出页面后重新同意授权并进行定位。

(3)点击提交。所有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信息,上报成功后系统将提示“已提交”。当日提交成功后,如发现信息填报有误,可点击“再填写一份”进行重复提交,系统将记录考生当日最后一次提交的记录。次日进行健康申报时点击“再填写一份”,按以上操作步骤填写上报即可。

4.扫码申报健康信息时间及次数要求

因疫情影响,申报健康信息时间调整为4月30日至5月13日,期间须每日扫码申报。

(二)做好日常防护及健康排查

考前14天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活动轨迹或信康码、行程码为非“绿码”的人员,按规定及时就医排查。

二、严格执行防疫相关规定

考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青海省疫情防控规定和考点所在地政府的有关要求,服从考点考试工作人员安排,配合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并提供相关材料。

(一)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须遵守考点疫情防控工作规定,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并接受体温测量和消毒等工作。

(二)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后佩戴口罩,但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入考场后不佩戴。

(三)考生进入考点、考场须提供以下材料(简称“两证一卡一码一书”及相应的核酸检测报告):

1.两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

2.一卡”:绿色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考试前一天截屏打印、签字。

3.一码:在有效期内且显示绿色码的“信康码”,考试前一天截屏打印、签字。

4.一书:《青海省教资面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打印件(详见附件2),考试前一天打印、签字。

5.核酸检测报告:须全员提供青海省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①“一卡”显示到达和途径国(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提交我省医疗定点机构签发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通知书”和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复印件;②考前14天内省外来青、返青考生,抵青后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原件或复印件;③“一卡”显示带“*”考生,需到青海省当地疾控部门报备,经当地疾控部门流调,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须提供三天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2次核酸检测须间隔24小时以上,其中一次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④其他考生须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48小时是指采样时间至首考时间;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齐全,并且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四)体温异常(≥37.3℃)的考生,现场接受体温复测,确属发热的,经现场疾控机构工作人员评估,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需服从考点的安排,由专人负责带至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况考生不准参加考试

(一)不遵守考试疫情防控规定,谎报、瞒报个人健康信息,与本人实际健康信息不符等情况的不准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省外来青返青考生,未落实抵青后24小时内完成1次核酸检测的,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人员来青返青后未落实隔离医学观察、核酸检测和症状监测等措施的,不准参加考试。

(三)考试前信康码、行程码仍为非绿码的不准参加考试。

(四)已治愈出院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不准参加考试。

(五)被判定为新冠病毒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或被判定为疑似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的,不准参加考试。

(六)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处于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期的不准参加考试。

(七)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咳痰、咽干、呼吸困难、呕吐、腹泻、嗅觉或味觉减退等疑似症状,未明确排除新冠肺炎的不准参加考试。

(八)考生防疫评估材料不齐全的不准参加考试。

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密切关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所属考点。

附件:1.青海省教资面试各考点联系方式

      2.青海省教资面试考生健康监测申报承诺书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青海省教资面试各考点联系方式

青海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通告

考务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社考处  0971-6304309

附件2

青海省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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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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