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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周口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省周口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保证2022年上半年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河南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周口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当地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周口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豫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合格证明查询网站页面会显示有效期限。

2.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查询)。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周口市教育体育局认定。

四、认定流程和时间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69日—6月30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填报并提交申请信息。 

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提交后,必须等毕业证书发放以后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www.hateacher.cn)拍照上传(系统登录后提示有在校生和社会人选项)或携毕业证原件到现场审核后才予以通过,审核人员不得提前给应届生任何结论。建议2022年应届生在拿到证书后再申请认定。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二)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根据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安排,持《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yt.henan.gov.cn/jszg/下载),到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需要提前预约,体检医院6月1日起开始接受预约,每天体检人数限定在150人以内。体检医院及预约电话见附件二,体检结论由医院统一报送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

体检时间安排:2022年69日—6月30日(不含双休日)

(三)审核

分为网上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在网上审核阶段,各级认定机构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审核通过”或“需现场审核”的结论。显示“审核通过”结论人员无需现场审核,需要继续按照以下“审核通过”结论人员操作流程进行操作。显示“需现场审核”结论人员必须到现场审核,并按照以下“需现场审核”结论人员操作流程进行操作。申请人在网上审核阶段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自己符合哪种办理情形。

1.显示“审核通过”结论人员操作流程

(1)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审核通过”的社会人员和在读研究生,无需再到现场审核,只需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www.hateacher.cn)实名注册后,按系统提示上传与网上报名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上传照片必须清晰,以免影响您后期办证)。上传照片截止时间为7月1日,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照片的申请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审核通过”的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无需再到现场审核,只需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www.hateacher.cn)实名注册后,按系统提示上传与网上报名同底版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此照片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上传照片必须清晰,以免影响您后期办证)和毕业证书(系统登录后提示有在校生和社会人选项)。上传照片和毕业证书截止时间为7月1日。未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毕业证书和照片的应届毕业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认定。

2.显示“需现场审核”结论人员操作流程

  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需现场审核”的申请人,本人应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审核通过”结论,申请人按照上款“显示“审核通过”结论人员操作流程”执行。

申请人现场审核时要提前了解、严格遵守周口市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佩戴好口罩,服从现场受理工作人员的指引与安排。

(四)认定结论

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即现场审核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并将认定合格的结果告知申请人,未接到通知视为认定不合格。

(五)领取证书

认定结论公布后,申请人可登录河南省教师教育网“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系统”,办理证书领取事宜。具体事宜请咨询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五、所需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驻豫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提交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符合免试认定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确认。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2015年以前的往届师范生、需提供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申请人,应携带材料原件,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安排:2022年627日—71日。

现场审核地点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了各申请人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出以下要求:

申请人在体检和现场确认环节必须配戴口罩,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不少于1米,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需出示行程码和健康码,在整个认定过程中,积极配合体检医院和确认点测量体温,进行消毒。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和行程码显示非正常(包括带星)的申请人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温馨提醒:根据2022年上半年面试工作计划,6月15日上半年面试成绩公布,之后将会出现大批人员集中申请认定。提醒之前取得面试合格证明的考生和已经取得毕业证的免试认定人员请在6月13日前申请网上报名并进行体检。

 

附件1:    周口市2022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点及发布公告方式

申报学段

认定单位

现场确认地址

工作时间

 

网站、公众号及联系电话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周口市教体局

周口市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地址:周口市工农路与莲花路交叉口莲花路小学一楼 

上午:8:30-12:00

下午:3:00-6:00

周口市教育体育局官网

0394-8319266

0394-8698289

zksjszgb@163.com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川汇区教体局

川汇区文明路与育新街
交叉口东150米路南
招办服务大厅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0394-8101855

领证地址:行政服务大厅川汇区教体局窗口(周口市人和路与光明路交叉口)电话:0394—7952019

淮阳区教体局

淮阳区教育体育局对外服务窗口

,地址:西城区新民南路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微信公众号:hyxjytyj2016

15938623366

 

扶沟县教体局

扶沟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体局窗口,地址:扶沟县创业大道与园区1号路交叉口

上午:9:00-12:00

下午:1:30-5:00

微信公众号:扶沟教育0394-6236028

 

西华县教体局

西华县安康大道市民中心二楼

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www.xihua.gov.cn/

0394-2531379

 

商水县教体局

商水县城纬四路行政服务中心教体局窗口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微信公众号:商水教育0394-5508222

 

太康县教体局

太康县行政服务大厅教体局窗口,地址:银城南路电子商务中心北50米路西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太康县人民政府网0394-6816556

 

项城市教体局

项城市天安大道与湖滨路交叉口市民之家 2楼教体局窗口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微信公众号: xcsjytyj

0394-4620589

 

郸城县教体局

郸城县未来大道北段行政服务大厅一楼教体局窗口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微信公众号:郸城教育0394-3222112

 

沈丘县教体局

沈丘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西教体局窗口

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www.sqjtj.com

0394-5105606

 

 

附件2:    周口市2022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及预约方式

申报学段

认定单位

体检医院及地址

体检预约电话

及联系人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周口市教体局

周口远华微创外科医院 

地址:七一路与大闸路交叉口西1000米

15238833056陈雪

15993275713

电话0394-8587888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川汇区教体局

周口市骨科医院

地址:周口市川汇区太昊路东段    

电话:0394-7717830杨淑华  13603948589

淮阳区教体局

淮阳区疾控中心慢病医院

地址:淮阳区西城区建设路158号

0394-2681305

王文灵 13938049872

扶沟县教体局

周口永善医院

地址:扶沟县北关产业集聚区2号路

 

0394-6226100

0394-6226101

韩雪亭

西华县教体局

西华第一医院

地址:长平路西段西华第一医院2号楼3层

0394-2542169

李月红

商水县教体局

商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商水县健康路东段

0394-5455137

13503946111徐宝华

太康县教体局

太康县第二人民医院(原公疗医院)

地址:太康县未来路与交通路交叉口

0394-6816120

0394-6813120

赵艳丽

项城市教体局

项城市中医院

地址:项城市湖滨路中段

0394-4293218      18272879526郭春霞  

郸城县教体局

郸城县人民医院新区门诊部(体检中心)

地址:郸城县公园东路与广场南路交叉口(陆鼎建材城南门)

0394-3205088

15290010399王娟

沈丘县教体局

沈丘县中医院

地址:沈丘县槐店镇颍河大道北段

0394-5373588

15936902888史敬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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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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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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