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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吉林市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吉林省吉林市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教育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吉林省关于做好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吉教师〔2022〕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22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一)吉林市户籍或持有吉林市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吉林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

(三)驻吉林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人员。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经过吉林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合格证书,申报语文学科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由毕业院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三、认定机构

(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社会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级教育局申请;吉林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向户籍地、居住地和学习地县级教育局申请认定。

(二)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社会人员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在吉林市的,吉林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居住地或学习地在吉林市的持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人员,向吉林市教育局申请认定。

四、认定流程

吉林市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包括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四个环节。

第一步: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www.jszg.edu.cn。

2.申报时间和申报对象

第一批次:2022年5月16-27日。

除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以外的其他申请人。

第二批次:2022年6月8-21日。

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2022届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

3.网上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根据系统提示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如实、准确填报申请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个人承诺书》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与体检、现场确认照片为同一底版)。

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不填写学科;申请小学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学科一致;申请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的,应与笔试科目“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与面试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一致。

网报系统已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第二步: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于2022年6月10日-2022年7月7日期间,持本人身份证及网报同版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到指定医院体检中心,空腹进行体检。

体检表由指定体检医院的体检中心提供,无需申请人准备。

高中和中职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指定医院: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体检中心(周一到周六,上午体检)、吉林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吉林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体检中心(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永吉县人民医院(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舒兰市人民医院(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蛟河市人民医院(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桦甸市人民医院(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磐石市中医院(周一到周五,上午体检)。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指定医院请咨询各县(市)区。

第三步: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7月4-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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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现场确认所需材料

申请人完成网上申报后,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地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在户籍地认定人员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认定人员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认定的学生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驻吉林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据所在部队或单位的规定执行,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驻吉林市部队。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白底照片一张(与网报上传照片为同一底版)。

(4)学历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提供证书原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出具本科毕业证)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毕业的申请人,对学历验证不做要求,但需现场提供毕业证原件。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成功的,无需现场提供,比对不成功的,出具证书原件。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教育部系统数据比对,无需现场提供。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视障人员体检减免视力检测项目,听障人员体检减免听力检测项目。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省教育厅为港澳居民申请无犯罪记录证明提供函件便利。

(10)视障人员、听障人员另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在30个工作日内,为符合认定条件通过认定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人证书领取方式为邮寄或自取。

如果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邮寄,应在网报时准确填写收件人、联系电话、邮寄地址、邮编等信息。通过EMS寄送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应放入本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寄送邮费由申请人承担,方式为到付。请申请人务必准确填写邮寄信息。因申请人填写相关邮寄信息不准确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如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自取,应在接到认定机关通知后,到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取证窗口,凭身份证登记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此表应放入本人人事关系档案中长期保存)。

疫情期间,建议选择邮寄方式领取。

五、有关事宜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教师资格认定直接影响学生的就业,关系申请人的切身利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主管领导要靠前指挥。在校的应届毕业生、在读的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的教师资格认定,由学校统一组织向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认定申请,学校同时要协助做好已离校返乡外省户籍学生在我省的认定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与本地区高校密切合作,合理安排广大高校学生的申请受理工作。

(二)要周密组织,加强统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我市疫情防控要求和当地实际情况,按照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工作流程、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分工,细化落实举措。同时,制定教师资格认定疫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现场确认期间要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为因疫情原因不能现场确认的申请人提供合理便利。各地设置现场确认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开始和结束时间不能设置在周末或节假日,尽量避开中考高时间。各地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中,要明确告知申请人现场确 认的方式、时间、地点、材料要求及联系方式、体检安排等。教师资格认定期间,要保证咨询电话工作时间有人接听,省教育厅将不定期通报各地咨询电话接听情况。

(三)要加强数据安全和信息保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使用中要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强化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防范意识,规范教师资格数据使用管理,不得向公众透露机构登录信息系统网址、系统操作手册等内容,不得随意向第三方透露和使用教师资格数据,要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信息泄露,落实安全责任,确保信息安全。

六、相关政策

(一)我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其中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另需增加《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相关项目。

(二)经过省教育厅评估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的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其学历可作为在省内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的合格学历,其他中专毕业不能作为合格学历,需要获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后方可申请。详见《关于公布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5〕29号)及《关于公布镇赉县职教中心学前教育专业办学条件评估结果的通知》(吉教师字〔2016〕23号)。

(三)申请人在申请认定中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吉林市教育局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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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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