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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密山市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省密山市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密山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为我市公办幼儿园公开招聘50名幼儿教师,现将相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50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密山市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志愿服务于基层,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必须具备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条件,身心健康、五官端正,热爱教师职业,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3、户籍不限。

4、要求为普通高等学校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专业统招本科及以上全日制学历毕业生。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含)周岁以下(1986年6月至2004年5月期间出生)。

6、报考人员的相关报名资格佐证材料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取得。

7、服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8、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期5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1、曾因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4、在近五年各类招聘考试过程中被招录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5、机关事业单位现在编人员;6、按规定不能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发布公告

密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ljms.gov.cn/)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以及其它招聘相关信息。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4日-5月26日

上午8:30—11:30时   

下午13:30—17:00时

现场报名地点:密山市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原就业局)

(三)报名要求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岗位。

2、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3、报名所需材料。

(1)《密山市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

(7)《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8)近期同版2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四)资格审查

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审查工作。

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按规定要求支付笔试考试费。笔试考试费依据《黑财税【2020】3号》文件规定的标准为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

(五)相关说明

(1)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密山市开展的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对于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无正当理由放弃相应考试资格的,将计入我市事业单位报考诚信档案。

(2)考生需及时关注密山市政府网站或考试群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造成错过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考生须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及后果。

(3)“项目生”是指在黑龙江省范围内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可按照《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规定标准享受政策性加分。应征入伍服满义务兵役退伍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上述同等政策性加分待遇。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开考比例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部分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

笔试内容。笔试知识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为《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基础、新课程理念等方面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法律法规、常识等方面综合性知识。

本次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此次招聘工作小组无关。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笔试试卷成绩+政策性加分

(4)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实际人员需求,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5)笔试时间、地点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函【2020】22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聘笔试时间、地点安排将视“疫情防控工作阶段性要求及实际工作情况”由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提前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至少3个工作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数量。低于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可降低比例。

资格复审:考生在面试前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拟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需持本人报名登记表、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及户口簿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如有自愿放弃现场资格复审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将视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

面试方式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面试考试前研究确定并向考生告知。

(3)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4)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由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告知。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核与体检

(一)确定考核与体检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与考核人选。

若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与考核对象。

(二) 体检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对体检过程弄虚作假、隐瞒实情,造成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核

由市人社局与市教育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密山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需在规定日期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不低于3年,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者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聘用人员相关待遇按所报考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有关待遇及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467-5258212   

附件1:密山市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计划表.xlsx
附件2:密山市2022年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报名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附件4:个人健康承诺书.docx

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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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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