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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东明县教体系统2022年第二次公开引进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省东明县教体系统2022年第二次公开引进教师公告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精神,依据菏泽市委、市政府《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菏发〔2020〕15号)和东明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发〔2018〕1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根据教育工作实际需要,东明县教体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300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及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全日制高校毕业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博士学位;取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报名);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或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体育、音乐、美术、书法相关岗位招聘条件放宽至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体育、艺术院校。

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合作办学和“专升本”、“3+4升本”的毕业生,均不列入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范围。

(三)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5月18日以后出生)。

(四)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半年的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五)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引进计划、岗位要求及政策待遇

引进计划及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东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1)。

对新引进符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若干意见》(东发〔2018〕16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三、报名办法及时间安排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电子邮件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23日18:00止,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扫描做成一个PDF)发送至应聘岗位指定邮箱(邮箱在附件1中查找),发送成功后,截图本人留存。报名材料打包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扫描后把1-5做成一个PDF)

1.《2022年东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插入近期电子照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第一学历、学位,最高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报到证》(应届生暂不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符合报名条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入职聘用两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2022年东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汇总表》(见附件3,只发送excel电子版,不需要扫描或转换成PDF格式)。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提供虚假材料、扰乱报名秩序的应聘人员,查实后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网上资格初审

各招聘学校指定专人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工作,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和应聘人员提交信息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网络报名结束后,通过电话或邮箱告知初审未通过人员。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初审结束后,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进行面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发布,应聘人员要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查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网上初审合格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需提交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五、面试

面试原则上采用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如果因受疫情影响将采用网上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抽签确定面试顺序。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或者取消考试成绩。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设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面试合格人员。

3.人员调剂使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未入围所报考岗位的考生,按照学科相同、人岗相适、高分先选的原则,推荐到同一面试组内其他未完成招聘计划学校双向选择、调剂安置。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察与体检

(一)面试合格者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出现成绩并列的,按照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年龄小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招聘单位将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引进资格。

(三)因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收到信访举报,经查属实,影响引进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员编制手续和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省内师范类毕业生协议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完成(网址:http://www.sdgxjy.com/),其他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前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引进人员档案材料不符合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条件,取消其引进资格。为保持我县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引进人员在东明县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

八、其他

(一)此次东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将在东明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mzf.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引进的,责任自负。

(二)为保证应聘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等过程中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码(绿码)、动态行程卡、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其他未尽事宜以东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或发布的信息为准。                                           

咨询电话:0530-7228351   18366092739

附件:

附件1:2022年东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2022年东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2022年东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4:2022年东明县教体系统第二次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应聘人员健康承诺书.docx

2022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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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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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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