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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陕西省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事业编制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成立于1993年,2000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开发区,位于西安市城北,是西安市行政中心和“北大门”,全区总规划面积272平方公里,横跨未央、高陵、临潼3个行政区,由中心区、高铁新城、泾渭新城、渭北新城四大区域板块和关中综保区、经开自贸区两大功能园区组成。随着西安城市北扩,经开区依托“一河两岸”的空间产业布局,成为大西安“拥河时代”的引领者和主力军。

经开三小、经开四小、经开七小、经开十二小、经开一中、经开三中、经开五中、经开二校、经开五校是由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设立开办的高品质公办学校。现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62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涉及小学、中学两个学段,招聘岗位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等23个学科,共计62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西安经开区公办学校2022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1976年5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等条件(详见附件《岗位表》);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毕业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5.具有5年及以上相应学科、相应学段教学经验;

6.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省级或市级(地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之一;

(2)具有相应学科、相应学段副高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其中,对工作经历有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22年8月31日。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三)放宽条件

具有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选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之一且在所在专业领域特别优秀的教师可适当放宽学历、年龄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西安人事考试网(xapta.xa.gov.cn)、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xetdz.xa.gov.cn)、211校招网(www.211zph.com)统一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https://2022xajkzj.zhaopin.com。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9:00至5月29日(星期日)18:00,共5天(5月29日18:00之后报名者无效)。

2.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9:00至5月30日(星期一)18:00,共6天。

3.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岗位不能更改。报名结束后,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需上传如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大小为130(宽)×165(高),大小50kb以内);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电子版(或扫描版);(国内学历需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需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3)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职称及相关专业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扫描版;

(4)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任命文件、职称证书、聘任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听课记录、教案、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岗位的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需重点证明从教的起止时间、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证明须分开提供);

(5)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上传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组织、人事、团委等)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为方便应聘人员选报岗位,5月25日至5月28日18:00,在报名网站公布各招聘岗位报名情况。5月29日不再公布。

4.注意事项:

(1)资格初审上传资料与填报的报名信息须保持一致,若其中一项不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要求,视为线上资格初审不通过;

(2)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须按照要求正确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所填写的报名资料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对于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进行报名的,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后提交。因应聘人员报名提交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晰或错误遗漏,造成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用)资格,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三)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西安经开区官方网站公布。

本次招聘不设面试比例。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复审现场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内容

面试分为讲课和答辩两部分。讲课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答辩内容主要对教师基本功、理论素养、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进行综合测评。讲课时间为15分钟;答辩内容由现场评委根据学科特点进行,时间5分钟。共计时间20分钟。

3.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设置合格分数线,讲课、答辩满分共为100分。其中,讲课占60%、答辩占40%。成绩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成绩低于7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面试成绩并列的,由管委会有关部门组织加试。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2.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西安经开区官方网站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无不良问题反映的人员予以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核验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教职工为经开区事业编制公办学校正式教职工,待遇参照省、市及经开区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五、有关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为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涉考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开区管委会将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招聘方式、考试时间等进行调整并发布公告。

(二)纪律要求。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网上报名及网上资格初审、考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试用期等阶段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不符,均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三)服务年限要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六、重要提示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经开区管委会官方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环节。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交能及时联系到本人的电话号码,以便在出现递补情形时联系本人。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负责。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所有。

七、咨询及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经开第三小学029-89820851梁老师

经开第四小学029-86035966 吕老师

经开第七小学029-81313669赵老师

经开第十二小学029-86682091-8001李老师

经开第一中学029-89618200马老师

经开第三中学029-61160016王老师

经开第五中学029-86680025 任老师

经开第二学校 029-86478130晁老师

经开第五学校029-83696102谢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各招聘学校简介详见各校网站、公众号。

2.网上操作技术咨询:029-68596088-85752任老师

(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3.招聘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29—86516558

(举报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附件:西安经开区公办学校2022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表.xlsx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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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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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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