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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2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2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洞教政〔2019〕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数

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附表1)。

二、招聘范围

1.“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2.各省(市)重点师范大学和第一批被温州大学录取的本科应届师范毕业生;

3.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师范毕业生,或部属师范院校国家免费师范生,或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4.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

5.具有洞头户籍或原为洞头生源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师范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爱国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洞头教育事业作贡献;

4.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应的学历、专业;

5.年龄要求:本科生、硕士研究生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取得相应学段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学段学科全国教师资格统考成绩合格证;取得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5月27日。

2.报名程序: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并将相关材料做好PDF文件上传附件中。

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2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 

报名入口(通过微信扫描)

PDF文件所需清单顺序为:

(1)《温州市洞头区招聘教师报名表》(需填写好并有考生照片、考生签名)。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3)有效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相应证书;2022届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的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还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学历的还须提供专科学历证书。涉及学历证书的须提供相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6)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师范类证明材料。浙江省内和教育部属高校毕业生须所在高校出具师范类证明,浙江省以外高校毕业生须由当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或当年高考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计划书上招录大学专业标注师范类的计划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专业中含“师范”标注。

(8)其他相关材料。《温州市洞头区招聘教师报名表》中涉及各项荣誉证书、任职证书(或任职证明)等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报名时,报考者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初审:在报名时进行,根据公告要求,审核毕业生的资格条件。

2.复审:由招聘工作小组在报名结束后集中进行。

(三)组织考核

1.同一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将相应核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

2.组织考试

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报考人员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每个岗位按不超过1:5比例的确定考试对象,考试分面试和技能考核两种形式。所有考试对象均需参加面试,报考106、107、108岗位需参加技能考核。面试和技能考核均按百分制计分,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106、107、108岗位考试成绩=面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1)面试:采用课堂试讲的形式。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

(2)技能考核:106、107、108岗位考核所需技能。

考试设置最低控制线,即面试成绩按百分制低于70分的不予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签订协议

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岗位数1:1确定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象。应聘者按其报考学科选择职位,与洞头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对象放弃的依次递补。与区教育局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考生出现弃权的,将记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希望广大考生诚信报考。

(五)体检考察

签约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考察程序和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放弃、体检不宜录用的,解除就业协议,将在相应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不宜聘用的,解除就业协议,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则解除就业协议。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或公示期满后放弃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相关规定

1.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落实任教岗位,逾期不报到上岗的,不予聘用。

2.被聘用的事业编制教师,在洞头教育岗位上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

3.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在2022年7月前将档案调至洞头区教育局。在2022年8月1日前不能按规定取得应聘岗位(学科)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1.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

          2.温州市洞头区招聘教师报名表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2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附件2温州市洞头区招聘教师报名表.docx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温州市洞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16日

附件1

温州市洞头区第二次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表

岗位

代码

岗位学科

人数

学历专业要求

教师资格要求

备注

101

中小学

语文

3

本科及以上,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

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事业编制

102

中小学

数学

4

本科及以上,数学及相关专业

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103

中小学

英语

1

本科及以上,英语及相关专业

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104

中小学科学

2

本科及以上,科学及相关专业

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105

中学

社政

1

本科及以上,社政及相关专业

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106

中小学体育

1

本科及以上,体育及相关专业

具备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107

职高酒店管理

1

本科及以上,酒店管理及相关专业

2024年8月1日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108

职高电子商务

1

本科及以上,电子商务及相关专业

109

职高历史

1

本科及以上,历史及相关专业

具备高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3858826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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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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