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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新安县2022招聘幼儿教师37人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洛阳新安县2022招聘幼儿教师37人考试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新安县幼儿教师队伍,促进学前教育事业良性健康发展,2022年我县决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37名(全供事业编制)。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33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和县纪委监委监督下进行,成立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负责招聘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的报名与资格审查两个环节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其它环节根据疫情形势及疫情防控需要另行通知。

  三、招聘原则

  根据招聘计划,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聘计划及分配办法

  1.招聘计划:2022年全县共招聘幼儿教师37名,用人单位为县城区及乡镇(产业集聚区)的公办幼儿园。

  2.分配办法:拟录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由本人自主选择用人单位。

  五、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品德良好,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二)学历及年龄

  (1)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及以下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7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2)目前在岗的2007年我县公开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学历为中师及以上,需持有教师资格证,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其他要求

  1.教师资格证

  报名人员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凡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证明;2022年师范类院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关于教师资格证免试相关证明)。

  2.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规定的身体条件。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2)近5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有违规违纪等不良记录或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六、招聘工作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所有报名考生须于2022年5月20日8:30至5月26日18:30期间登录新安县党政门户网站首页《新安教育》专栏下的文件通知板块(http://www.xinan.gov.cn/html/1//2/328/356/index.html),下载《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将《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须粘贴照片)、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相关证明)、教师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择业期内无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且未使用的就业协议书)等资料的原件扫描件以PDF格式压缩发送到jyjxqb@126.com邮箱,邮件主题需注明:姓名+学历+电话,线上报名时间截止5月26日下午18:30。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是否成功。线上报名时间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录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在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后登录新安县党政门户网站首页《新安教育》专栏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不再另行通知。

  (二)加分政策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分政策:

  (1)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事业编制的离任大学生村干部,加10分;

  (2)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加10分;

  (3)参加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大学生(2012年及以后招募的大学生),加10分;

  (4)大学生退役士兵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优惠政策,服役期间获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另加2分;另加分项目只计一次,不累计;

  (5)参加我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在新安县服务且合同期满、考核合格者,加10分。

  2.加分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在线上报名提交的压缩包里应包含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PDF扫描文件:

  (1)《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参加2008、2009年洛阳市大学生村干部招录计划)提交新安县委组织部出具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在新安县农村连续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且未进入公务员或事业编制的证明(附件3);

  (3)在新安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4)参加新安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提交服务计划证书及服务计划鉴定表;

  (5)大学生退役士兵提交《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附件4);

  (6)政府购岗提交本人《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基层服务证书》。

  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方可享受加分政策。

  (三)笔试

  根据疫情形势,笔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

  笔试成绩的计算:笔试成绩=试卷得分+加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人员。

  2.根据疫情形势,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的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小数。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学历层次高低确定进入下一阶段。

  (五)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拟聘用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试行)>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等规定进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考察环节,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对进入考察人员进行考察与资格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职位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资格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即确定为聘用人员。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政策执行。所有聘用人员原则在被聘单位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七、其它要求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2.对考生报考资格与条件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新安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3.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公告、通知以及相关表册,均在新安县党政门户网站首页《新安教育》专栏下的文件通知板块(http://www.xinan.gov.cn/html/1//2/328/356/index.html)。

  4.本方案由新安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3087905

  0379-63087781

  监督电话:0379-63087911

  附件:1.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

  2.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4.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附件1: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pdf

  附件2:新安县202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加分申请表.pdf

  附件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pdf

  附件4: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pdf

       2022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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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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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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