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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衢江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衢州市衢江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衢江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衢江教〔2022〕10号 )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招聘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以下简称劳动合同制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计划

序号

岗位

年龄

要求

专业要求

计划

1

幼儿教师1

(城区片)

40周岁及以下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等专业。

30

2

幼儿教师2

(农村片)

45周岁及以下

138

3

幼儿教师3
(山区、库区)

45周岁及以下

12

合计

   

180

说明:1.若所学专业不相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相符也可报名。

2.计划数可根据报名人数、学校需求等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政治思想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二)户籍要求:具有衢州市户籍(以2022年5月2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衢州市生源(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的人员。

  (三)普通话要求: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四)教师资格要求:需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但在取得教师资格证前不予转正,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1.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

  2.2022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须证明专业为师范类)。

  (五)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要与报考的学科相符。

  (六)学历要求:

  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七)年龄要求: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1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6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八)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目前在岗的衢江区劳动合同制教师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缴费、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1)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1日9:00-5月27日17:00。

  (2)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网报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因我区在编教师招聘将同步进行,有兼报在编教师意愿的报考者,只需报考在编教师的岗位时在“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栏内注明兼报的岗位,如“兼报幼儿教师2”,无需在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重复报名缴费。我区在编教师的公告已同时发布在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中,需要兼报者请关注,并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未交费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3)补充信息填写:因部分信息无法填报,请在报名平台的“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栏内进行补充:

  ①普通话等级信息:取得普通话等级的人员填写,如“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证书”;

  ②教师资格信息: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或合格证明的人员需填写,如: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的2022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填写“2022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上述补充信息①–②必须按规定如实填写,否则可能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相应的佐证材料必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否则将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

  ③低保信息:属低保户的报考人员,请填写“低保”并在5月27日17:00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qjqjyjrsk@163.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此类对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5月30日9:00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衢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8036313。

  2.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2年5月23日12:00-5月29日17: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根据岗位所需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报考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请报考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以免资格初审未通过无法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确认

  (1)时间:2022年5月24日12:00-5月30日12: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用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于6月1日-6月3日,具体视疫情情况而定。

  (二)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6月4日,具体视疫情情况而定;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兼报者只需参加在编教师笔试,无需参加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笔试。此次劳动合同制教师采用闭卷形式,分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含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衢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衢江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三)现场资格复审

  兼报者入围在编教师招聘资格复审的,只参加在编教师招聘的现场资格复审,无需参加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的现场资格复审。

  兼报者未入围在编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复审的,与单报劳动合同制教师人员一起依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现场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场资格复审表》(附件1),并提供与报名资格相对应的证件、证书、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审核后归还考生),并按《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的顺序排列。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的,需提供报名委托书(附件2),以及本人和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或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

  (四)面试

  兼报者入围在编教师招聘面试的,只参加在编教师招聘的面试环节,无需参加本次劳动合同制教师面试。

  通过本次招聘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入围面试。

  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同时还需进行技能展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入围面试对象较多的岗位根据笔试成绩采用“蛇形分组法”分组,分组后进行面试。并采用“修正系数法”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以修正后面试成绩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计算“修正后面试成绩”。

  考生修正后面试成绩=考生面试成绩×修正系数。

  修正系数=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的面试成绩之和÷该考生所在面试组同岗位类型全部考生人数)。

  修正系数、修正后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

  (2)计算综合成绩。按考生笔试分数占40%、面试分数占60%的比例综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需进行修正的,取“修正后面试成绩”为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3)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若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排前。

  (五)建立劳动合同制教师备选库

  本次招聘的劳动合同制教师为备选库计划概数,在面试结束后,达面试合格分以上人员进入劳动合同制教师备选库。

  1.在编教师面试合格落聘的兼报者和本次招考面试合格的对象,均纳入劳动合同制教师备选库。

  2.劳动合同制教师备选库建立后,将根据衢江区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从备选库中择优补充劳动合同制教师。通过学校申请,报请衢江区教育局同意,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实际体检对象。入库对象待岗资格保留至同类岗位招考公告发布之日止。

  (六)体检

  体检对象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上岗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列为考核对象,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学校组织实施,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宜上岗。

  自动放弃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上岗的,取消上岗资格,相关岗位可依次递补。

  (八)上岗

  考核合格的拟上岗人员在衢江区政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取得上岗资格。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上岗资格。

  不按规定办理上岗手续,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上岗资格,并取消该考生下一年起三年内衢江区招聘劳动合同制教师的报名资格。

  新上岗的劳动合同制教师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上岗资格。

  四、其他事项

  (一)上岗的劳动合同制教师签订劳动合同,执行劳动合同制教师的工资待遇(含与在编教师标准相同的班主任补贴、农村特岗教师津贴等)。

  (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单位无关。

  (四)相关通知和信息一般只在衢州市衢江区政府网“公告公示”栏(www.qjq.gov.cn/col/col1389659/index.html)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该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能够及时联系本人。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未保持通讯畅通致无法及时联系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后果。

  (六)本次招聘工作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进行。

  (七)对报考条件等需要咨询的,请与衢江区教育局联系,联系人:黄老师,联系方式:0570——8036313。

  (八)本次招聘有关事项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衢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附件:

  1.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现场资格复审表

  2.衢江区人事招考(聘)委托书

  3.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 5 月 20 日

  附件1              

  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招聘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

  现场资格复审表

  报考岗位: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照 片

籍     贯

 

政治面貌

 

婚姻状况

 

户口所在地(生源地)

 

身份证号

 

是否应届毕业生

 

普通话等级

 

教育形式

学历

学位

毕业

时间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是否师范专业

学历

           

最高学历

           

教师资格种类及学科

 

是否已参加2022年

公招编内教师考试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职称

 

主要学习工作简历(从高中学习经历起填写)

20**.09-20**.07 **高中,学生

20**.09-20**.07 **大学**专业(本科),学生

20**.08-20**.08 **公司,职员

家庭成员情况(称谓、姓名、单位、职务)

父,张**,**局,**科长

母,李**,**学校,教师

兄,张**,**公司,经理

诚信声明

兹保证以上所填信息属实,如有不实,取消上岗资格。

 

         本人手写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附件2

  衢江区人事招考(聘)委托书 

  委 托 人:             身份证号:                       

  被委托人:               身份证号:                       

  本人因                        ,特委     托            代为办理                  事项。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意:须同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归还。

  附件3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材料清单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应依次提供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按以下顺序排列。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对应并分别排放,资格审查后原件返还,留复印件。

  1.现场资格复审表。须有个人照片、个人手写签名。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委托报名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

  3.户口本(复印件须有户主页面及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或户籍证明。

  4.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不能提供的由本人出具相关原因说明;硕士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提供师范类应届毕业生证明。

  6.普通话等级证书。

  浙江衢州市衢江区2022年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聘公告(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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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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