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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衢江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衢州市衢江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我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衢州市衢江区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中职语文1职英语1职计算机1、初中数学1、初中社政3、小学语文3、小学数学1、小学英语1、小学科学1、幼儿教师4,共17名。具体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要求

  (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愿意从事教育工作

  (户籍要求:不限。

  (普通话等级要求: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等级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教师资格要求:具有不低于报考岗位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岗位需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下列人员也可以报考,但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试用期予以延长两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1.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人员

  2.2022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专业要求:所学专业或已取得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科与报考的学科相专业要求见附件1。

  (学历要求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2020年8月至今一直在岗的衢江区劳动合同制教师(或储备员额教师)放宽到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毕业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还应取得并提供相应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年龄要求: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1527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2020年8月至今一直在岗的衢江区劳动合同制教师(或储备员额教师),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6527日及以后出生)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公务员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宜报考;现为衢江区在编在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不能报考;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招聘程序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经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2年520日在衢江区政府网(http://www.qjq.gov.cn)“公告公示”栏发布招聘公告

  (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注册及报名

  (1)注册及报名时间:2022年5月21日9:0052717:00

  (2)报名平台: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该平台注册个人详细的真实信息后,及时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和确认,一旦确认将不能更改。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未交费的,均视为无效报名。

  (3补充信息填写:因部分信息无专门栏目填报,请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报考条件要求,在报名平台的“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栏内补充以下内容:

  ①普通话等级信息。如:普通话二级甲等

  ②教师资格信息。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或合格证明的人员需填写相应的学段和学科,如小学语文教师资格证”“小学数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或合格证明的2022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填写“2022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上述补充信息必须规范、详细填写,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初审,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复审。

  ③低保信息。属低保户的应聘人员填写“低保”,同时52717: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及所在县市、区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照片发到指定邮箱qjqjyjrsk@163.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此类对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5309:00时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衢江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3838580

  ④兼报意愿。因我区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考同步进行,报考幼儿园在编教师岗位的可以兼报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有兼报意愿的应聘者(以下简称“兼报者”),请注明兼报的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如“兼报幼儿教师2”,无需在劳动合同制教师岗位重复报名缴费。因两个性质的招考在报名系统中同时报名,并同时组织笔试、面试,且兼报者成绩两边有效,请在报名时认真确认所报岗位的性质(在编教师、劳动合同制教师),慎重表达兼报意愿。我区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招考的公告已同步在衢江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发布,需要兼报者请关注,并认真阅读公告内容。

  2.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252312:00-52917:00。

  (2)在资格初审期间,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初审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受应聘人数等因素影响,资格初审工作不能确保在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请应聘人员认真选择报考岗位。

  3.网上缴费确认

  (1)时间:202252412:00-53012:00。

  (2)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用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并及时查询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公布核减岗位

  (1)各岗位缴费确认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人数达不到的,按比例核减或核销招聘计划。报名结束后,将对计划的核减、核销情况予以公布。

  (2)报考岗位核销的,应聘人员可在自核计划公布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初定于6163具体视疫情情况而定

  ()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64具体视疫情情况而定;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分为学科专业知识》《教育教学理论(含教材教法及公共知识等)》两个科目,满分为100分。

  笔试结束后,衢江区人力社保局会同衢江区教育局根据笔试成绩情况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考生不得进入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最后一名出现分数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

  现场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学历学位证、师范类应届生证明(附件2)等与报名资格条件有关的证书或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入围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位不再递补。

  面试方式为课堂教学,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幼儿教师还需进行技能展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按综合成绩确定考生岗位内名次。若综合成绩相同,成绩高的名次在;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名次并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

  根据岗位内排名最终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体检人数不足的,按实际参加体检。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体检费及交通费用考生自理。

  ()考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岗位内排名最终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对象。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由衢江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所有考对象须在规定时间前将个人人事档案转到衢江区教育局,以备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自动放弃考的、考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相关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递补。

  ()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核择优确定的拟聘用对象,在衢江区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各招聘岗位拟聘用对象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相关岗位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内排名依次递补;公示后放弃聘用资格或取消其聘用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聘用人员的分配采用按岗位内排名选择岗位的方式进行。岗位确定后,按规定的程序办理聘用手续。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未在20227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以及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该考生下一年起三年内衢江区教师招聘的报名资格。

  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符合政策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6个月以上的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其他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见习期)。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等文件执行。

  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违约责任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受聘人员首次聘用未满3年的不得调离本校未满5年的不得调离衢江区教育系统

  四、其事项

  1.入职后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按规定享受农村特岗教师津贴及农村教师外地单身青年租房补贴。

  2.报考人员在招聘中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本次招聘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举办培训班,所有声称和本次招聘有关的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4.招聘相关通知和信息招聘公告、核减[核销]招聘计划、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入围体检名单、入围考察名单、拟聘用人员公示及人员递补等)一般只在衢江区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5.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6.本次招聘工作在派驻纪检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570-3838951。

  7.本次招聘有关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衢江区教育局江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

  报名咨询电话:0570-3838580。

  附件1:2022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附件2:师范类应届生证明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520

  附件1

2022年衢江区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

序号

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

专业要求

1

中职语文

1

中国语言文学类;语文教育、学科教育(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汉语国际教育、华文教育等专业

2

职英语

1

商务英语研究、英语教育、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国际商务英语、英语、商贸英语、经贸英语、外贸英语、商务英语、学科教育(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等专业

3

职计算机

1

计算机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与通信工程类、软件工程类、网络空间安全类;教育技术学、现代教育技术学等专业

4

初中数学

1

数学类,数学教育、学科教育(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等专业

5

初中社政

3

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哲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中国史类、世界史类、地理科学类、地理学类;思想政治教育、历史教育、地理教育、人文教育、学科教学(思政)、学科教学(历史)、学科教学(地理)、课程与教学论(政治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历史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地理学科)等专业

6

小学语文

3

中国语言文学类;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语文方向)、学科教育(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学科)、汉语国际教育、华文教育等专业

7

小学数学

1

数学类;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数学方向)、学科教育(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数学学科)等专业

8

小学英语

1

商务英语研究、英语教育、英语语言文学、英语笔译、英语口译、国际商务英语、英语、商贸英语、经贸英语、外贸英语、商务英语、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学、小学教育(英语方向)、学科教育(英语)、课程与教学论(英语学科)等专业

9

小学科学

1

物理学类、力学类、机械类、光学工程类、仪器类、能源动力类、电气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材料类、生物科学类、生物工程类、农学、药学类、中药学类;小学教育、小学教育学、科学教育、科学与技术教育、学科教育(物理)、学科教育(化学)、学科教育(生物)、课程与教学论(物理学科)、课程与教学论(化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生物学科)等专业

10

幼儿教师

4

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专业

11

合计

17

 

注:1.专业名称和专业类别参考《2022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2.由于各高校专业名称及各专业课程设置等不尽相同,本表的专业要求不能完全列举。未列出的专业是否与岗位相符,由衢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研究生学历的,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与专业要求相符也可报名

4.若所学专业不符,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学段学科相符也可报名

5.每位考生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附件2

  师范类应届生证明

  (供参考) 

  兹有学生        ,性别             月入学,身份证号                       ,系我校(院)           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历在读学生,学制    年,专业属于  师范类  。若该生在校期间顺利完成学业,达到学校毕业要求,将于         月毕业,取得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若该生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要求,将授予该生        学位。

  特此证明。

  证明人:

                             (学校或学院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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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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